申請專利遭遇滑鐵盧
文章來源: Alabama2014-02-01 08:11:26

 
43歲來到美國, 其目的是學習分子生物學。

最先,在
M博士領導的一個實驗室做補體基因方麵的研究工作。 這個實驗室在補體研究領域裏可算得上世界領先水平。 我在那裏工作了13 個年頭, 發表了21篇文章,打下了基因研究的堅實基礎, 包括了實驗手段和基礎理論。13年後, 老板退休,去國外一個研究所任所長, 要我跟他一起去。 我考慮到我的家庭和孩子, 留在美國, 沒有跟去。 在其他實驗室轉了一圈後, 58歲, 進入基因治療中心(Gene Therapy Center) 做這方麵的基礎研究。

這個中心當時是世界最大的一個基因治療中心,
中心主任A博士,在基因治療領域可算是個領軍人物。 中心 60個工作人員除了主任外,還有一個副教授(Associate Prof)和8個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 都是博士水平。 在鼎盛時期, 這個中心每年可發表50-60篇文章。 A博士給我的第一個任務是要我構建一個條件複製型腺病毒載體(Conditionally Replicative Adenoviruses), 簡稱 (CRAds) 這種載體借助一個啟動子(Promoter) 的調控, 使得腺病毒在腫瘤中得以大量複製, 在其他正常細胞中複製被抑製。 大量複製的腺病毒可將腫瘤細胞破壞而正常細胞未受損害。 因而, 腫瘤得以治療。

開始,
A博士要我把一個趨化因子受體(CXCR4) 的啟動子組裝到腺病毒的調節部位, 以控製腺病毒的複製,但我感到這個啟動子對腫瘤細胞的特異性不高。 在我搜索論文時, 發現了一個嶄新的基因, 叫凋亡抑製蛋白基因(Survivin gene) 它有高度的腫瘤特異性, 隻表達於腫瘤和胚胎組織, 而正常組織細胞表達幾乎為零。很快, 我從一個同行手裏拿到了這個基因的啟動子全序列(DNA sequence ). 駕輕就熟, 在我的實驗員的幫助下, 不到一年的功夫, 第一個在世界上構建成了一個新型的Survivin-CRAd載體。 實驗證明, 在腫瘤細胞中腺病毒複製十分活躍,尤其在神經膠質瘤細胞, 在正常細胞的對照組中腺病毒複製活性極低。 文章發表後引起同行的關注,芝加哥大學的一位神經外科主任, Doctor J., 主動要求和我合作, 進行神經膠質瘤細胞方麵的基礎研究。 我們在動物實驗上得到證實, 這種載體確實可以殺死神經膠質瘤細胞, 從而腫瘤生長受到抑製。 Doctor J。對此結果滿意, 興趣極高, 準備向NIHFDA申請臨床試驗。

有一天,
NIH的一個小組到基因治療中心講述如何申請專利。 第二天, 我征求A博士的意見,想申報Survivin-CRAd載體的專利。 他大力支持, 他說:“你把資料整理好, 要圖文並茂, 盡快上報!“ 我很快把發表的文章收集起來, 製好圖表, 配上文字, 重點說明該載體在腫瘤, 尤其在神尤其在神經膠質瘤上的特異性, 以及臨床應用的潛在可能性。 申報就在學院進化, 向專利局申報專利的費用, 約十萬左右(當時的價), 由學院支付。 在這過程中, 有一張表格要填寫, 上麵寫明一旦有人購買此專利, 買方要付一筆款給賣方, 一般根據應用的廣泛程度, 款項大約在幾十萬到幾個米左右,學院將提取款項中的75% 另外25%歸實驗室所有。 我就此征求A博士的意見, 他十分爽快地說:“你是主導構建載體者, 我是實驗室主任, 我們平分這25% 一半一半。“ 我就按照他的意見, 對開這25% 填寫到報表上。 三個月以後, 學院專利主管單位要求我們開個會, 包括我的老板, A博士,和我。 會上,學院專利主管肯定了上報的材料的科學性和應用性,準備上報,唯一不足 的是動物實驗的數量不足, 希望能增加實驗動物的數量。 A博士一看上報有望,沒有等我開口, 連連讚同, 並說:“我們增加動物數量,明年再報”。當時, 我很奇怪, 學院專利主管並沒有撤銷這個專利, 隻是要求增加動物數量, A博士卻自行撤銷申請, 我久久不能理解。

不到半年,
我們中心的一個博士生, 到我辦公室請教如何填寫專利申請表,是A博士要求他協助填寫的,申報Survivin-CRAd載體的專利。 我一看, 就是我上報的材料,連實驗動物數量也沒有增加, 隻是改頭換麵, 將其中主導構建載體者改成A博士, 當然一旦有人購買此專利, 學院將提取75% 另外25 % 全歸A博士。噢! 我懂了, 他為何急忙撤銷第一次申請!

我沒有和老板抗爭,隻淡淡一笑,按照中國老祖宗的教誨,“退一步,
海闊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