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蘇尼翻譯)
(一)
中國是偉大的世界諸文明當中延續最為長久的文明。
埃及、希臘、羅馬都曾控製其所能及的世界,然後就急劇地衰落了。中國從不是最偉大的文明,但因其廣袤的土地和眾多的人口,從未被淘汰出前十名。
我在大一時修過一門中國曆史課。這就是我在這個課題上的正規教育程度。促使我對中國發生興趣的並非正規教育,甚至也不是那門課的善於啟發的講師,而是這個課題本身。因為對中國的興趣就是對世界的興趣。
2005年我去中國時完全是個旅遊者,卻從來沒有走出北京城區,甚至沒有去那必“到”的長城。我被胡同迷住了,整個假期跟女友穿行在這些迷宮中,搶在它們被拆毀之前照相記錄。
回美國之後,我到書店去找一本關於中國的嚴肅著作。“嚴肅”是唯一的標準。書架上有新出版的麥克法誇爾和沈麥克合著的《毛澤東最後的革命》(Mao""""s Last Revolution),我從它的體積和重量推斷是一本嚴肅的書,就買了下來。
一切就這樣開始了。
我在2008年11月再次前往北京,和我的女友卡門一起。這時我有了一點關於文化大革命的知識。有“一點知識”非常危險,以偏概全的衝動強而有力。我在這裏寫每一句話時都警惕著這種危險。籠而統之和臆測顯然是一回事,而不能含糊其詞地把它們當作有可能是事實。當我的觀察符合其他人的時候,我將指出其一致。隻有當我肯定其正確性的時候,才會做出一個一般性的陳述。
我們住在北京城外的一家五星級賓館。十一月清冷的空氣遠比上次六月的暑熱讓我舒服。盡管已經是十一月,房間裏還是很熱,於是我們給前台打電話。他們馬上派了個人來。我們告訴他問題所在,他不懂。我們引他到恒溫器前指給他看。他檢查了,轉動開關,轉向我們,那表情是說,“沒有壞呀”。
我們做樣子,用手扇臉,抖汗衫。他認真看著我們,可還是不明白。卡門從冰箱裏拿出一瓶水,將手按在上麵鬆了一口氣。那人的臉色開朗了。卡門和我為交流技巧相視而笑。那人故意穿過房間,打開窗戶。他轉身對我們微笑了一下,然後帶著完成任務後的滿意表情走出房門。
我在約25個小時裏共與7個人談話。其中5個在共約13個小時裏接受了7次正式采訪。6次采訪有錄音,至少部分錄音。共有約8小時的錄音帶。還有在餐館之類地方的非正式補充討論。
每一個接受采訪的人都提出同樣的問題:“你為什麽要做這個?”我的回答也是提問的基礎。卞仲耘遇害事件對中國具有曆史意義,然而,假使不是那麽多紅衛兵——包括宋彬彬和劉婷婷——已經移民美國,從而將這件凶殺案從純粹的中國內部事務變為美國人,至少我這個美國人的份內該管之事,我是不會參與的。
因為我是受美式訓練的法律工作者,一生的事業就是起訴凶殺案,這件凶殺案也具有專業的意義。我在閱讀、研究、訪談、理解、比較的時候也運用了職業經驗。
我可以負責任地進行以下概括:中國有中國的刑法,美國有美國的刑法,二者之間有著深刻的區別。美國刑法專注於個體:個體保護和個體責任。其最重要的目標是,首先,不讓任何無辜的人受到犯罪指控;其次,除非證據確鑿不能判刑;再次,個體罪犯(們)得到確認並受到懲罰。
中國政府從未逮捕過任一殺害卞仲耘的罪犯,就我所知,這個案子也從未經過調查。然而,這件凶殺案其實是易於審理的。這件凶殺案發生在光天化日之下,持續幾個小時之久,為證人指認凶手提供了理想的條件。此外,目擊者認識凶手(們),目擊者應該有數十個之多。
因此,並不存在妨礙逮捕的證據不足問題。毋寧說,沒有逮捕是因為中國政府裁定該凶殺案發生在群眾運動條件下,所以沒有應對其負責的個體,而隻應由社會負責。
中國政府針對卞仲耘的丈夫王晶垚提出的訴訟做出了這個裁決。關於文化大革命的審判書也大同小異:那是毛澤東發動和領導的,中國共產黨曆史上最大的一場災難。耐人尋味的是,這份審判書寫於1981年,毛死後5年。因此,甚至毛也不可能承擔責任。
遠在重訪北京之前,我就在閱讀和交談中多次遇到了美中兩國製度之間的這個哲學差異,接受訪談的人們則讓我更多地領教了這個差異。
(二)
我的第一個采訪對象是王晶垚先生,卞仲耘的丈夫。我大概是他與之談到這件案子的第一個外國人。他同意見我並討論卞仲耘案,使我深感榮幸。他很勇敢,我非常讚賞他。他從妻子被害那天起就一直站起來要求真相。
他買了一架相機,拍攝了卞仲耘遍布鱗傷的遺體,一個痛苦的深情舉動。42年來他一直在床下箱子裏珍藏著卞仲耘的血衣,還有她破碎的手表,照片,還有證據,例如作為正式文件給他的卞仲耘“死了”的證明,簽字人當中有——宋彬彬。
乘出租車去會見的路上,我心事重重,還有些緊張。我千裏迢迢而來隻有這一個機會跟他談。馬繼森,曾在外交部工作過的作家,慷慨地同意在自己的住所安排這次會見並為我們擔任翻譯。
馬繼森在門口熱情地歡迎我們。卡門和我送了她一隻花籃表示感謝。馬繼森說王先生已經來了,讓我們走幾步拐彎進入客廳。王先生坐在房間另一邊的沙發裏,他微笑著緩緩站起身來,我趕緊上前扶住他。我們熱烈地握手,不由自主地,我擁抱了他。
我也給他帶來了一件禮物,王友琴提議的正義女神像。那是個完美的主意。在把雕像交給王先生之前,我想好了幾句話,一開口居然很不賴。
我告訴王先生,我是檢察官,我唯一的訴訟委托人就是正義。我告訴他,我欣賞肯尼迪總統說過的一句話,一個人的正義得不到伸張,也就沒有一切人的正義。所以,能在這位總統遇刺45周年的日子給他這件禮物,尤其恰當。這個時候,我的古巴女友,中國女主人,以及中國采訪對象異口同聲地糾正我:明天才是11月22日。
我向王先生解釋雕像的意義。正義女神蒙住眼睛,表示對雙方公正;她左手舉的天平用來衡量雙方的證據;她右手所持的懲罰之劍下垂,象征無罪推定和謹慎,除非被證明有罪,不受懲罰。
很快我就跟王先生熟起來,我喜歡他,喜歡和他談話,他的性格。會見持續了5個小時。
我按照檢察官的工作方法事先對所有訪談進行了準備。我寫下所有準備提的問題但是保持訪談形式的自由以便自然發展。我得到的回答和回答的方式將改變我提出的下一個問題。我試圖通過觀察身體語言和表情深入訪談對象的內心。
提問的時候我經常改換話題,而不是直線式的或依照時間順序的。有些問題以開放式提出,“請講講什麽什麽,”——另一些則是為獲得特定信息——“你那時怎樣?”同一個問題用兩種方式提出。有些問題我逐字寫下來,因為我就是想用這樣的方式來問。這些都是引導訪談並獲得準確真實回答的常識性普通技巧。
我決定在初次見到王先生的時候單刀直入:“您認為誰應該為殺害您的妻子負責?”我想看到他對這個籠統問題的反應。這個問題很個人化,“您”,“您的妻子”。我選擇“承擔責任”,而不是“誰踢的,誰打的?”
“承擔責任”是因為我想讓他考慮一般性的責任,並根據他所知,所思,所疑來回答。然後我可以提出更具體的問題,看他的判斷是否有充足的根據。不問“誰踢,誰打?”是因為美中兩國都有許多外行認為,沒有親自動手的人就不能承擔“責任”。而且,王先生並沒有目擊那次犯罪,這樣,完全誠實的回答應該是,“我不知道”。
我提出了問題,他不假思索地回答道,“毛澤東”。
(三)
“毛澤東”,王先生對妻子命案的解釋跟中國政府的判決一樣:個體行為者沒有責任。
王先生似乎也很喜歡跟我們談話,根據他的提議我們又見了兩次麵。充裕的時間和輕鬆的氣氛讓我有可能深入了解卞仲耘命案的個體責任觀念。我可以通過和王先生談話來審視這個觀念,當它應用到凶手身上,看她們做了什麽,沒有做什麽,也應用到卞仲耘和王先生身上,看他們分別做了什麽,又沒有做什麽。
抗日戰爭期間,中共黨員因被捕後繼續鬥爭而聞名,手被銬住了就用腳踢,全身捆綁住不能動彈就吐吐沫和破口大罵,即便在走向刑場的途中也要盡力反抗。1966年8月5日,卞仲耘在去學校的時候知道將被打死。中國軍人抵抗侵略者至死不屈,但卞仲耘麵臨本國本族人的處決時隻是被動地服從她們的判決。
我從閱讀,尤其是從胡傑的電影《我雖死去》中知道,王先生在那個夏天,當卞仲耘麵臨急劇增加的危險時做了什麽和沒有做什麽。然而我還是想看和聽王先生講,我想知道他頭腦中那些可怕的事實,我於是提出了下麵的問題:他為什麽做了某些事而沒有做另一些事。下麵就是他用敘述的形式所說的,但他沒有講述,而是針對我所提出的特定問題而給出的特定答案。
王先生告訴我,卞仲耘在1966年6月23日第一次“挨鬥”。他和卞仲耘以及孩子們所住單元的牆上門上貼滿了大字報。這些大字報充滿蠻橫的侮辱和暴力威脅。他給我看當時拍攝的照片。8月4日卞仲耘再次挨打。他告訴我,那天晚上她洗了個澡,她想死後留下幹淨的屍體。他說,第二天早晨,他們握手道別,他目送著卞仲耘向學校走去直到從視野中消失。當天晚上,他得知她已經遇害。他給我看遺體的照片。
王先生也是這樣跟胡傑說的。胡傑在《我雖死去》中拍攝了王先生站在他當年目送卞仲耘消失在街角後麵的地方,那是他最後一次見到她。和看到影片中這痛苦的場麵時一樣,我的腦海中又浮現出同一個問題:他為什麽由她走?
這是個不近人情的問題,如果得罪了王先生我會非常羞愧,但這個問題至關重要,所以我還是連同其他很多問題一起問了。
我問,卞仲耘在6月 23日挨打之後,全家為什麽不搬走。王先生告訴我那是不可能的,政府控製著每個人的動向,與我從其他地方了解到的一致。
我問,如果他陪卞仲耘去學校將會怎樣,他說,不允許陪她。
我直接問他為什麽不反抗,他說,因為這樣他本人,孩子,以及其他親屬也會被打死。這一點也和我讀到的一致。
王先生沒有生氣,回答時沒有明顯的羞愧。也許,由於高壓政治和洗腦,在1966年毛澤東時代的中國沒有罪惡感或羞恥感的位置?我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但是在和王先生第一次見麵之後卻沒有想這一點。
(四)
和王先生第一次見麵後乘出租車回賓館的路上,我不由自主地對卡門說,我不能理解,人怎麽能眼看著心愛的人受到傷害或被殺死,而不采取某種幹涉行動。談話越深入越顯得不可理解。“不管社會壓力多大我也不會讓我的妻子出門。我一定要反擊。”(熱氣衝上我的腦門)“那是些女孩呀,天哪!少年女孩打死了卞仲耘!隻要幾個男人走過去就可以把那些嬌小姐們尖叫著趕回教室,阻止這件事發生!”(檢察官說服了陪審團:他自己有這個本事)。
卡門有氣無力地回答道,在中國不是這樣,在她的祖國古巴也不完全是這樣。我無法理解她說的,是因為我在美國生活了一輩子被慣壞了。我在誇張典型的美國男性憤怒。
我在返回美國的飛機上跟一位美國婦女談天(她說在中國期間很愉快,但是,又不由自主地說道,“我們住的賓館那麽悶熱,還沒有空調!”)。她到過北京以南的一座城市,她女兒在那裏上學。她告訴我,她女兒看到男人打老婆時曾走得更遠。他把她打倒在地。幾個人在冷眼旁觀,都不去勸解拉開她們。這位年輕的美國女子本能地衝上前去,護住那男人的老婆。挨打的老婆血流如注,好幾顆牙都被打掉了。她大聲喊,用中文,“你們為什麽站著不動?叫警察!”人群中沒有人搭腔。這青年女子自己叫來了警察。
一切人類行為存在於理想和禁忌兩極之間的連續區。
一個社會對理想和禁忌的選擇構成其價值體係。卞仲耘凶殺案具有曆史的重要性。它發生在文化大革命剛剛開始,在“紅色恐怖”暴力泛濫的1966年8月。它也因該凶殺案發生時的學校領導人宋彬彬在13天之後給毛澤東戴上紅衛兵袖章,由是表示毛批準 “紅色恐怖”,而獲得了曆史意義。
但是,曆史意義僅僅是這件凶殺案重要性的一部分。這件凶殺案仍然在繼續糾纏那一代中國人,尤其是女性,因為它打破了禁忌。尊師重教是中國人的傳統。卞仲耘擔任校長的女子中學是培養教師的師範大學的附屬中學。然而,恰恰是一位教師,那所學校的校長被打死。那是一所精英學校:中國共產黨最高層官員的孩子在那裏就讀,其中最著名的是鄧小平的女兒和劉少奇的女兒。“女兒們”,女孩們犯下了這樁凶殺案,“乖” 女孩們。
毛澤東在其整個統治期間都試圖改變古老的中國價值體係。通過打破禁忌,他試圖扯斷構成禁忌的最基本的社會紐帶。“大躍進”期間他試圖用公社取代核心家庭。忠於黨被頒布為最高的忠誠,高於父母對子女,丈夫對妻子,學生對老師的忠誠。隨著毛澤東崇拜的發展,熱愛毛主席成為愛的最高形式。
毛曾經冷酷地思考過全麵核戰之後的世界,他說,死掉三分之一的人類,剩下的三分之二將是社會主義者。他試圖重新定義人類個體生命的價值。
黨的決定是正確的,因為是黨作出的決定。他試圖重新定義是與非。
回到賓館,收到葉維佑的留言說王先生想再見見我。我很興奮,卡門卻不然。她指出,那天跟王先生談了5個小時,沒得到半點打死卞仲耘卷入者身份的任何信息。我頓時泄了氣,她是對的。她認為王先生隻想聊閑天,而不打算提供信息。
葉維佑在九點半又來了電話。我接聽的,她告訴我,王先生想再見我,“有話要說。”我們約定了時間。我放下電話,又鼓足了勁。他願意提供凶手名單了,還能是別的什麽意思?卡門不相信,再見麵還是閑聊,即便王先生知情也不會告訴我。“他們根本不在乎,”她說,泛指中國人。“既然他們不在乎,你為什麽要管?”我覺得自己很傻,但她又是對的。
四十二年之後,如果王先生真的不知道那些參與打卞仲耘的人當中哪怕一個人的身份,卻相信我一個外國人居然能確認她們的身份,確實顯得很傻。如果王先生知道,他卻在5小時的談話中沒有告訴我。
我一邊跟卡門談話,一邊卻想起王先生說過的另一件事情。宋彬彬和劉進曾來到王先生住的單元,交給他卞仲耘“死了”的正式文件。我問過他,當時或以後他是否了解過,誰對他的妻子做了什麽。他說沒有問過。這證明卡門說的都是對的(當然我沒跟她說)。
(五)
11月27日之前已經約滿了訪談和活動,我不可能在此之前再見王先生。
我於11月22日在葉維佑住的單元采訪了她,11月24日在她前夫的單元再次采訪了她。我了解到葉女士是葉維麗的堂姐,葉維麗是美國學者,宋彬彬和劉進的朋友,她出現在紀錄片《八九點鍾的太陽》裏,寫過一本個人回憶錄,並為學術刊物寫過題為“卞仲耘之死”的文章。
葉維佑女士本性善良,一見麵就可以明顯地感到,她內心的道德形之於外。是與非,對她來說,是清楚的道德價值,而非她的堂妹、紅衛兵和中國政府所認為的某種複雜的智力概念。葉女士動情地寫過她如何曾將毛澤東當作偶像來崇拜和熱愛,又如何解魅的故事。她的記敘也轉貼在這裏。
和葉女士交換的一個意見尤其觸動了我。她問到美國的離婚法。我解釋道,多數州有所謂“無過失法”,即一方無需指控另一方的過失,隻要簡單宣布“矛盾不可調和”就足以離婚。她帶著再自然不過的誠懇表情問道,“法律是否對美國的所有階級適用?”
我解釋道,在美國,法律麵前人人平等。我心裏卻想,因為不想跳到一個完全不同的話題而沒有說出來的是,“她認為美國有階級”。
下麵一段是個人意見和事實的結合,分別加以標明。個人意見都遭到其他人的激烈反駁。
美國當然有階級,但不是葉女士所說的那種。(意見)從托克維爾的觀察[19世紀——譯者]到今天的研究,都揭示了美國人堅信階級間的流動。(事實)即“今天的窮光蛋明天可以成為百萬富翁”,“任何人都可以當總統”。(對信念來說是事實,對現實來說是意見)美國人不相信,美國的階級固定不變。(事實)大多數美國人不嫉妒富人,因為明天,或者下一代,本人或後代會發財。(對信念來說是事實)因此,階級訴求在美國政治中經常不那麽成功。(事實)富人們因其成就而受到尊重,而不至因其特權而遭到嫉恨。(作為一般性陳述,事實)美國人相信,如果有司法的或事實的法則將不同的階級區別對待,如葉女士所認為的那樣,[個人發展的]機會就不能持久。(意見。許多人爭辯道,不同階級或利益群體在法律麵前事實上不平等)
葉的崇拜與解魅的個人故事與許多已出版的回憶錄一致。毛澤東曾受到許多普通中國人的愛戴。他的政策得到許多普通中國人的擁護。愛戴和擁護深入到人們的日常生活,表現出對毛缺乏熱情相當危險。然而那時還是有真誠的熱愛,高壓政治的培育與個人感情的混合。
“紅色恐怖”期間暴力行為的凶手們並非被迫打人殺人。毛澤東發動了文化大革命,他支持學生造反,然後給以肯定,但他本人和政府都沒有強迫學生武鬥。紅衛兵是學生自己創建的,不是官辦的。學生們作為個體和自治群體中的個體所采取的暴力行動,是他們個體和在自治群體中出於自由意誌進行的選擇。
中國政府,曾經犯下暴力罪行正在步入老年的紅衛兵,及其支持者,為這些凶手們辯白說,因為文革是群眾運動,所以沒有個人責任;這些凶手當時沒有選擇相反行動的自由意誌。
然而,許多,許多學生根本沒有犯下任何暴力行為,王容芬沒有任何暴力行為,王友琴沒有任何暴力行為,張戎也沒有暴力行為。和宋彬彬在紀錄片《八九點鍾的太陽》裏說的相反,她在“八一八”登上天安門城樓並非出於偶然。她選擇當紅衛兵,她驕傲地戴著紅衛兵袖章,並且欣喜若狂地把紅衛兵袖章給毛澤東戴上。
中國政府,前紅衛兵及其支持者並沒有認定暴力是對的,他們認定這些錯誤不是個體責任。
這一點正是關鍵所在,因為這承認了凶手們仍然知道對與錯的區別。在法治社會裏,一個人不能為一樁他或她不了解對與錯的區別的罪行負責。紅衛兵們當時就知道打人殺人是錯的,但他們仍然做出了打人殺人的個人選擇。
在法治社會裏,參加暴力群眾運動叫做“騷亂”,它不能成為個人暴力行為的辯護理由。高壓政治也不能洗刷個人犯下的暴力罪行。納粹分子在紐倫堡審判時所作的“執行命令”辯護遭法庭駁回。中國政府在審判“四人幫”的時候也駁回了這種辯護。江青曾用“執行命令”進行自我辯護,“我是主席的一條狗,讓我咬誰就咬誰。”
葉維佑兩次訪談之間的那天我們去了故宮。在禦花園裏,兩個中國婦女手拿相機微笑著向我們走來。我們當然願意給她們照相,但她們的動作表示出現了誤會。通過打手勢幾秒鍾之後我們明白了,她們要給我們照相。她們想要一張外國人的照片作紀念品給朋友們看。
記得2005年我也在天安門廣場碰到過一次類似的情況。我們注意到一個女人在拍攝相貌特別的外國人,高個子男人和金發碧眼的女人。我們對她微笑,她也有點不好意思地微笑了一下。
也許,她們並不是拍攝異國情調的簡單的中國人。也許,她們是拍攝任何的所有的外國人的國安便衣警察。
不管怎樣,“外國人”永遠是中國和世界其他地方關係的重中之重。皇帝時代,非中國人在紫禁城內被當作值得記載下來的驚奇景觀。中國是牆之國,北京是牆之城,皇城是牆圈起來的城中之城。
所有這些物理的圍牆現在已經倒下,但心理之牆仍然存在。“中國沉默的長城”就是指這些障礙。我記得跟中國移民進行過一次勉強的談話。他曾經隨口告訴美國同事,一位也在美國教書的同胞當過紅衛兵。這話傳到前紅衛兵的耳朵裏,他警告說,以後不要跟“白人”說這些事情。
25日上午,我們又試著解決空調問題。賓館派來一位員工代表擔任聯係人,不管遇到什麽問題都可以找她。我們叫她“夏”。她上樓來到我們的房間,說著無懈可擊的英語。我們對夏說,需要一點冬天。她問,我們是否馬上要出門,什麽時候回來,她可以去找個技術人員來檢查。我們一整天都排滿了,就告訴她房間是空的。夏說等我們回來就能修好。
(六)
我在北京采訪了兩位義無反顧的勇敢藝術家,徐唯辛和高強。感謝王容芬博士幫我聯係到徐教授,感謝徐教授幫我聯係到高先生,感謝元元,徐教授的學生和助手,兩次擔任翻譯。
采訪徐教授和高先生並不是因為他們可能有任何關於卞仲耘凶殺案的信息。他們沒有。我利用采訪兩位藝術家的機會征求他們關於個人責任問題的意見,自從第一次采訪王晶垚先生以來,這個問題一直在我心頭徘徊,是我最關心的。
徐教授的作品是文革受難者。高先生的作品是文革的罪犯。他們的作品與其他中國人的探索方向一致。王友琴博士致力於讓關於受難者的記憶保持鮮活,她苦心孤詣地全力重建他們的生活,以及他們在哪裏,怎樣死去。徐教授根據那個時期的照片創作了巨幅受難者群像。他把這些照片放大到天安門前懸掛的毛澤東像的尺寸,作為象征。卞仲耘也在群像之列。
和王晶垚先生及中國政府一樣,高先生在其作品中也將罪犯確認為毛澤東。
徐教授是人民大學藝術學院副院長。我們在他的工作室見麵。他剛從紐約舉辦作品展覽會回來。他的工作室可以是任何紐約藝術家的,高大寬敞,足夠放下他的巨型作品,以及現代式的書桌、椅子、電腦,還有舒適的黑色沙發。金棕色的木質地板,自然光從窗口照射進來,人工光將畫和看的能力推到最大限度。
徐教授是個威嚴而勇敢的人,魅力超凡,精力充沛。他也善於哲思。作為藝術家,他無疑也提出那個問題,“你為什麽要做這件事?”可謂正中下懷,我也乘機提問。徐教授解釋說,五六年前他就開始用藝術手法闡釋關於個人的思考。他選擇文革中的個人作為主題,因為他想“將個人記憶轉化為集體記憶”。這個想法跟王友琴博士建立《中國文革受難者紀念園》網站的動機一致。我問徐教授如何選擇特定個人。他說首先選擇那些受難的人們。
午飯的時候他問了我“那個問題”。我的回答是“正義”,並且簡單地解釋了確認和懲罰凶犯在美國和國際法理學上的重要性。徐教授連連點頭表示同意。我覺得跟徐教授談我所做事情的“意義”和他的工作的意義非常舒服,他比其他多數人更能理解。
半下午的時候我去了北京大學。二十世紀那麽多事情都在那裏發生。“五四”運動——一個激烈的自我審視時代 ——從這裏開始。1989年春天的民主運動從那裏開始,這所大學的一些學生在6月4日的抗議高峰時被殺害。我記得《毛澤東最後的革命》裏的一句話,不管文化大革命發生的原因究竟是什麽,“一切都是從北大開始的”。
當我對一件藝術品或者一位藝術家發生興趣,有時候會在去博物館之前看盡可能多的資料,以便理解得更好。但有時候我也有意識地不做準備就直接去。藝術是讓人“感覺”的,也許,感覺勝於理解。我到北大去,不帶指南或地圖,事先也沒讀任何材料,不知道朝哪裏走,我隻是隨便轉轉和感受。
校園裏一片死寂。池塘邊有大片綠地,但是無人在這裏享受寧靜。實際上,這裏與其說是寧靜不如說是廢棄。水邊的花草長瘋了,已經很長時間沒有修剪。水麵死一樣的靜止,沒有魚從下麵,也沒有水鳥從上麵掀起瀾漪。人行道磨損得厲害,樓群就像紫禁城裏的房屋一樣缺少生氣,許多樓都急需粉刷麵牆。我從未到過一個如此缺少活力的校園。也許學生們在休息,也許我闖進了需要修繕的那部分校園,反正這是一個陰沉的地方,我關於這裏發生過的事情的念頭也是陰沉的,我走來走去感到陰沉。
然後,我們乘出租車去那所學校。原北京師範大學附屬女子中學離紫禁城不遠。學校三麵毗鄰林蔭道,在樹枝和葉片掩映之下。學校已經改名,它現在叫北京師範大學附屬實驗中學。凶手們把卞仲耘的遺體裝在筐子裏推車送去的醫院就在馬路正對麵,恰如胡傑在《我雖死去》表現的那樣。
我想到操場去看看,可是門口有人站崗。我們不假思索的反應是決定去崗樓問招生辦公室在哪裏。門崗指路讓我們進去。我不再覺得陰沉。盡管我是在凶殺現場,還是感到腎上腺素湧動。進了招生辦公室卡門和我必須拿出點東西來說,而我們隻有步行穿過籃球場的時間來想出這個。無可避免地,我們把事情弄糟糕了。
我本來希望能見到校長,宋彬彬的支持者,但隻見到了副校長。我們走進辦公室,見到一位驚訝的傳達員。我們想辦法讓她明白,我們想要招生簡章。她叫副校長來幫忙交流。我們告訴那副校長,我們是美國法律工作者,律師事務所把我們調到北京。不對,我們是一家美國公司的內部律師,調我們來該公司的北京辦事處。我們說有一個15歲,不對,13歲的女兒需要上好學校,聽說貴校非常好。
副校長解釋道,她們不收不會漢語的學生,我們趕快說服她,哈彬彬會說一口流利的漢語。副校長有點疑心地問,她是否在中國出生。是的,我說,我們領養了她。卡門非常及時地插嘴道,她十歲的時候領養的,這樣小彬彬就從小學了一口漢語。無論如何,此地不可久留,她們是否能讓我們帶走一點材料回去給女兒看?她們有,給了我們兩本精美的冊子。我翻開其中一本,看見卞仲耘的照片,我推想那是曆任校長部分。副校長請我們12月帶著彬彬來,大家都見見麵。我們說一定。我們問,是否可以在校園裏照幾張相給女兒看。“隨便照,想照多少照多少,”副校長說。我們握手告別,我給副校長留下了我的Public Occurrences商務名片。
回到賓館,我讓卡門先自己回房間,我要在商務區查一下電郵。當我上樓進房間,卡門告訴我,空調已經修好了。真是好消息,技術人員修好了它。她讓我繞床一周,一邊放著一隻裝滿半化的冰的塑料垃圾筒,床的另一邊也有一隻。
(七)
第二天,11月26日,我在上午采訪了馬繼森,下午采訪了高先生。馬女士是此行意外的收獲。她在自己家裏安排了對王先生的第一次采訪並為我們擔任翻譯,她本人的生活經曆也非同尋常,現在就寫她的故事。她已故的丈夫冉隆勃是《周恩來與香港「六七暴動」內幕》的作者。
文革期間馬女士在中國外交部西歐司工作,最近寫了一本關於這個嚴重混亂時期的書,這是第一本由該部工作人員寫的書。
馬女士是一位真正的知識分子,她的《外交部文革紀實》非常重要,關鍵在於此書糾正了許多關於這個時期外交部的流行說法。和我在北京遇到的人們一樣,馬女士送給我她僅有的一本英文版,不幸的是,在采訪她之前我隻來得及匆匆瀏覽了一遍。
馬女士以外交官的謹慎謝絕了采訪錄音,很策略地說“沒有必要”。我在馬女士的書中注意到一些有趣的東西,我們簡單地談了這些。然而,直到我返回美國之後看完全書,才有機會深入領悟。我的幸運是,馬女士和我繼續通電郵。談話還在進行中,這部分內容將在以後加以補充。
馬繼森的書接觸到文化大革命對中國人道德係統的影響問題。例如,她寫道,關於毛澤東發動的曆次政治運動,使許多人的是非觀念發生了顛倒。(16頁)
文革一開始,是非觀念就被顛倒了。(405頁)
這些陳述對於西方式訓練的法律工作者來說非常重要,因為“是與非”是深入刑法和個人責任核心的法律概念。
一個人不能對一件罪行,甚至謀殺負責,如果他不知道是與非的區別。例如,一個孩子把上膛的槍當作玩具射殺了他的玩伴,不能被當作殺人犯來起訴。這個例子表明一組罕見的適用案例。不管頭腦以什麽形式發生紊亂,通過外傷,化學失衡,或者外部強力,其效果必須強烈到足以抹去我們作為人所受教的最基本區別:傷害他人是錯誤的。
尼采曾寫道,“瘋狂在個人是例外,在群體是通則。”然而,尼采不是法律工作者(而且他瘋了)。烏合之眾行為的瘋狂不能成為犯罪行為的借口。我傾向於認為,“紅八月”的瘋狂是烏合之眾的瘋狂,不是法律意義上的瘋狂。但是我不在場。毛澤東的意圖是重新定義是與非。如果毛成功地造成了“顛倒是非”的效果,如果馬女士的詞句在法律意義上為真,那麽那些受毛澤東影響而做出瘋狂舉動的人們就不能為其罪行承擔責任。
我們乘出租車從馬女士的住處前往人民大學去接元元。那天很冷,狂風怒吼,元元那麽瘦小,當她轉過房角來接我們時眼裏含著風吹出來的淚水,我擔心她會被風刮跑。
我們乘車前往798,北京郊區的藝術區。元元敲響了高氏兄弟工作室的門,高先生來開門。一進門就是他和兄弟的作品。“哇!”當我看見第一件作品的時候驚叫起來,心裏想的是“真絕”,我想我們可能會給抓起來不可”。門的右邊是一座真人大小的白色毛澤東像,上了刺刀的步槍正對著我。靠裏邊一點擺著一些毛澤東胸像,包括那座帶著女性乳房的胸像。毛澤東的臉上顯出惡意的瘋狂。
國家藝術警察難道在午睡?也許一會兒就回來上班?那是我這次中國之行當中唯一擔心安全的一刻。我從未預料到在北京能見到這樣攻擊毛澤東的作品。我知道藝術警察頭一年曾經襲擊了高氏兄弟在798的展覽會並沒收了一些藝術品,其中之一是活動的“毛澤東戲水”。高先生在工作室裏陳列的作品攻擊性遠比“毛澤東戲水”強得多。
我問高先生,“警察不會沒收你的作品嗎?”他答道,這些作品保存在工作室內沒有公開展覽。沒有直接回答問題。美國人也不在後院種大麻,他們在室內的水耕實驗室裏培育。這樣,警察還是拿著搜查證破門而入,扣押栽培物,逮捕其主人。
有一件藍色的雕像是個兩腿張開的女人,她的性器官很寫實可見。我猜毛的臉一定裝在這個女人身上,但是我沒有細看。我想用手擋住元元的眼睛。這樣的藝術品我在美國的展覽會上見過多次(不過是布什的臉而不是毛的),但有女性在場,裸體還是讓我有些不舒服。讓我感到另一種不舒服的原因是在中國這個裸體和毛澤東的臉疊映!
我特別喜歡的是一幅群像,每個人的臉上都重疊著一個臭名昭著的獨裁者。高先生驚訝地發現我認出了波爾布特。
當我們在沙發上坐下,開始采訪高先生的時候,我的擔心被“坐飛機”“鬥爭”的怯懦和關心元元的敏感都消退了。我向高先生提問,他回答說要打碎毛澤東的偶像。我問他為什麽要用女性構造來表現毛。他說毛澤東自稱代表祖國母親,所以要給他這個角色的所需設備。
然後我開始問關於個人責任的問題。我擔心自己會流露出不耐煩而對高先生失禮。我已經采訪了好幾天,總是得到同樣的答案,要不就是迷惑不解的表情,我還沒來得及進行冷靜的思考。我問他的時候比對別人更加直截了當,我的口氣可能太像檢察官,讓他覺得受到盤詰和圍攻。這次訪談的照片上他交叉著手臂,典型的自衛姿勢。
當這一點似乎明顯得不成其問題的時候,我從一個陳述開始:
“你認為毛澤東應該對他那個時代犯下的罪行負責。”
“是的。”
“你認為還有別人應該負責嗎?”(迷惑不解的表情)
“你個人在文革期間受苦了嗎?
“受過。我父親被抓走打死。”
“哦,對不起。那麽你認為,那個直接對你父親下手的人,應該承擔責任嗎?”
“共產黨讓他幹的。”
於是我用艾希曼(Adolph Eichmann)的例子來說明,下屬也有責任。元元不知道艾希曼何許人也,我不得不解釋,然後元元再次提問。高先生似乎沒有聽懂,沉默不語。我失去了耐心。
於是我把話題從罪犯的個人責任轉換到旁觀者的。我告訴他,王先生眼看著卞仲耘走向死亡。話題換得不好,上次談到這個問題的時候我不由自主地進入典型美國男性態度,這次我的理解框架甚至更差。
他回答說,“少管閑事”風氣也是共產黨造成的。
“比方說,你正打算襲擊元元(太個人化)……比方說,有人正要襲擊元元(這種說法讓元元不舒服,她神經質地笑起來)。我看見有人抓住了她,聽見她的呼喊。我要過去保護她!你覺得應該保護無辜的人不受傷害嗎?”
“應該。”
“你和兄弟是否認為,找到對你們父親動手的人很重要?”
“我們找到了他。”
“是嗎?你們怎麽找到他的?”
“我們到處打聽,通過關係打聽到了這個人的姓名。他現在就住在我們這一帶。”
“你們幹了什麽?”
“我們去他家敲門。他一看見我們的臉就明白了,害怕得發抖。”
這話給我印象深刻,緩和了口氣。我告訴高先生,我不想把這件事變成自任法官的案件,但是很高興他確認了凶手身份並看到了他的恐懼。
“我們沒有傷害他。我們覺得讓他在餘生裏記住我們知道他做的事就足以懲罰他了。”
我告訴他,這也是一種公正,我正在試圖為王先生尋求公正。我馬上意識到這句話不對,一開始不明白,但一開口就意識到了。王先生從來沒有要求我為他尋求公正,他從來沒有告訴我他要我所說的那種公正——確認殺害卞仲耘的凶手,將她們從人群中區別開來。
(八)
我問高先生,當他聽到毛澤東死去的消息時怎麽想。“一個時代結束了,”他回答道。考慮到上下文我理解高先生的意思是,瘋狂的凶手和暴力終於結束了。其他人也表達了類似的觀點。馬女士告訴我“根源在於毛澤東的文化大革命主張理論和政策”,她和其他人都看到一個新的,光明的時代開始了。
文革浩劫教育中國人懂得了人權、民主、自由、平等等普世價值。
王先生告訴我,中國人有“奴性”,鬆散。我從這個詞開始,因為它跟我在閱讀的時候思考了幾個月的“奴隸意識”幾乎一樣。如果在一定程度上是真的,那麽可以解釋一個人怎麽會走向絞刑架而不抗議,或者眼看著自己的妻子走向死亡而不加幹涉。
盡管籠統,我認為王先生的陳述能夠得到一些支持,是有奴性,也鬆散。
2005年我第一次到北京的時候,很為這座城市的麵貌和居民行為的西化而震驚。鄧小平說過,“致富光榮”,上帝保佑,北京人確實在全力以赴地掙錢發財。
在毛澤東時代搞超級共產主義,甚至蘇共也被當作修正主義的國家,這怎麽可能?人們怎麽會從仇恨資本家突然變為超級資本家?因為這個國家的最高領導說了。“奴性”讓人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轉彎。人們不是共產主義的奴隸,是權威的奴隸。我相信,至少部分地是這樣。
中國人有客氣的名聲,我的經曆與此一致。我在“沉默的長城”項目中和許多中國人進行過交流。沒有一個人爭辯。一切似乎都很好:沒有馬路狂怒,沒有交通事故,沒有爭吵。然而還有一個負麵。我還在什麽地方讀到過,采訪中國人的時候要小心,他們的同意是那麽有條件。這一點也和奴性一致。
美國民權運動期間,有北方白人誌願者深入南方登記非洲裔投票。前奴隸和奴隸的後代們熱情地接過登記表,並滿口答應填好後一定交。所以,當民權工作者們發現登記冊上新的合格選民很少的時候大為震驚。這就是接受權威人物的任何要求,但是不去做的性格。因為他們害怕,這是南方白人給他們造成的後果。
恐懼仍然存在。第二次采訪王先生的地點因為時間安排上的衝突不得不改變。那個超現實的替代地點是一個健身房休息室。我很擔心。這裏有兩個中國人跟兩個外國人談話,穿套裝的外國男人什麽都問,那外國女人手拿麥克風。不過我沒把擔心說出來,是王先生和葉維佑,翻譯者選的地方。可我還是注意看了附近的人們。
這次訪談的錄音受震耳欲聾的背景音樂幹擾,於是我記下筆記作為備份。王先生隨意談著。人們走來走去,但似乎沒注意我們。大約一個小時之後,一個人在我們旁邊坐下,他在我的右邊,正對王先生的視線。我轉身看他。王先生停下來,小心地用眼瞟著他。我們繼續談了一會兒,但王先生不再自在了,於是我們結束采訪離開了那個地方。
那天晚上回到賓館,葉維佑來電話說王先生讓那個鬼鬼祟祟的人嚇著了,想明天再見我。
奴隸意識的觀念也為紅衛兵的個人責任問題提供了一個重要的觀察角度。宋彬彬、劉婷婷等人絲毫不顧羞恥地帶著紅衛兵品格,天衣無縫地進入美國中產階級,劉婷婷甚至進入了美國上層,讓我非常憤怒。奴隸意識不僅適用於服從直接命令導致即時傷害的痛苦,那種情況可以應用法律上的“受到脅迫”來進行辯護。奴隸意識也適用於上麵講的美國民權運動中的情況,地位低下的人們用行為順從真實或想象的權威人物。“受到脅迫”辯護不適用於這種情況。
紅衛兵不符合這種奴隸意識的弱形式。她們的地位不低下,她們有特權。她們不是被迫去打人、抄家、殺人。她們選擇去做這些事來取悅他人,取悅父母,取悅黨和政府,即取悅一切權威。她們選擇通過取悅而出人頭地。出於野心。她們選擇暴力作為通往成功的道路,不是因為她們的道德被洗腦洗掉了。紅衛兵清楚地知道打人、抄家、殺人是錯的,一旦打人、抄家、殺人不再能取悅他人,她們就住了手,又成為“乖女孩”。她們進學校受教育,找到工作,相夫教子。
紅衛兵出於野心而選擇暴力,當這條通往成功的路走不通時,她們就天衣無縫地轉向更常規的道路走向成功。她們犯下暴力罪行不是出於對共產主義理想的忠誠,她們拋棄共產主義就像拋棄道德一樣徹底,出於同樣的理由:野心。她們唯一的忠誠就是忠於自己。
然而,馬繼森關於正麵變化的評判似乎證據不充分。中國僅在經濟領域自由。恰恰是馬女士提到的價值——人權、民主、自由、平等——仍然付之闕如。中國仍然是一個文官掌管的共產黨國家。普通北京人擁抱的搖擺舞資本主義世界,證明紅衛兵的“取悅意識”仍然隨處可見。人權在某種意義上是用詞不當。人民必須提出要求。人權不能通過取悅否定它的人而獲得。也許,中國人將再次改變他們的意識,從取悅意識到要求意識。
(十)
11月28日,是我在北京的最後一天。我沒有和人約,但想去找個人——宋彬彬。27日晚上葉維佑又來了電話,說王先生想再見見我。我非常喜歡跟王先生在一起,總是能從談話中學到一些東西。我們約好在下午找宋彬彬回來後見麵。
宋彬彬的辦公樓入口處也有無處不在的門崗。有卡門和我在卞仲耘工作過的學校跟門崗打交道的經驗壯膽,滿懷信心地走向門崗,給他看寫著此處地址的紙條。他指指樓門。
電梯載著我直接來到宋的辦公室的接待室。一會兒,接待員從屋角後出來。我給她看了名片,告訴她來見宋彬彬。她拿起電話聽筒,對著話筒說了幾句話,然後把話筒遞給我。一個年輕男人用柔和好聽的聲音,非常得體的語調自稱是宋女士的助手。
我作了自我介紹,解釋說我來采訪宋彬彬。他說她不在。我問她在哪裏,口氣略帶不耐煩,我想他會認為這是一個美國人在此情況下做出的真實反應。不出所料,他熱心地說要給她打電話。
他拿起另一副電話試圖找宋。幾秒鍾之後回到我這條線,說她沒接電話。“那她在哪兒?我跟她約了采訪時間。”“對不起,哈裏斯先生,她可能在城裏的家裏。我會給您她的手機號碼。”
“他不會給我手機號碼的,”我心裏想,但他給了我。他問我是否跟她約了時間,我很愚蠢地說約好了11點。宋打了回來。“她的電話來了,哈裏斯先生,請稍候。”
助手:“……(聽不懂的中國話)……本傑明•哈裏斯……”
宋:“本傑明,姓什麽?”(從下文猜出來的)
助手:“哈裏斯……(聽不懂的中國話)”
宋:“他想幹嗎?”(從下文猜出來的)
助手:“他說跟你約了時間。”(從下文猜出來的)
宋:“我沒跟人約11點。”
助手:“哈裏斯先生,她說沒跟你約。”
我:(用美式不耐煩的口氣,但是意識到說約了時間是個愚蠢的錯誤)“我從美國給她發過電郵,約了這個時間采訪。”繼續我愚蠢的錯誤。
助手和宋說話。
助手:“她說沒有跟您約,哈裏斯先生。她現在在醫院陪母親。”
我:(看到擺脫“約時間”愚蠢錯誤的出路)“哦,她在醫院陪母親,難怪把約的時間忘了。可以理解。那麽我是否可以把名片留在接待室的桌子上,以便重新約時間?”
助手:“好的,先生,請留下名片。您打算跟她采訪什麽話題,哈裏斯先生?”
我:“我在寫一篇關於她上過的女校的文章。那是中國最好的中學之一,我想你一定知道。該校將宋列為知名校友,我想請她談談一位老師——卞仲耘。”
助手:“誰?請再說一遍那個名字,哈裏斯先生。”
我:“卞—仲—耘。”(權威的口氣)
助手和宋講話。
助手:“宋女士不願意跟您談這個話題,哈裏斯先生。”
我:“為什麽?”
助手:“她不想跟您說話,哈裏斯先生。”
我把名片交給接待員,心滿意足地走了。我至少讓宋彬彬明白,我知道她在哪裏,我不會放棄卞仲耘凶殺案的調查。
(十一)
王晶垚先生的家人強烈反對他見我。在我訂好了機票之後,他們一度成功地讓他取消會見。現在,28日下午,我第三次見他。葉維佑再次擔任翻譯。王先生告訴我,前一天晚上原師大女附中的一個前紅衛兵打來電話,告訴了他參加打人者之一的姓。王先生懷疑過那個女孩,並試圖用她的名字來加以確認,但打電話的人否認了王先生的懷疑,說不是那個人。
王先生帶來了一些照片給我看。這是幾年前他在家裏接待葉維麗和劉進時照的。劉進是殺害王先生妻子的紅衛兵領導人之一,給王先生送來卞仲耘“死了”的“正式文件”的人之一。也是她在第二天通過大喇叭通知學生們,“卞仲耘死了。死了就死了。這事不要再提了。”
在後來的談話中,王先生說,“在中國,人際關係重於人命。”
作為外國人,我告訴王先生理解這種情緒。我想的是在工作中聽到過的幾次類似情況。許多凶殺案發生在家人或朋友之間。受害人,凶手,還有目擊者都互相認識和熟悉。當凶殺發生的時候,他們當然會叫警察。但是,當他們的親人或朋友被監禁或者在等待開庭期間,心態卻發生了變化,“人已經死了,不可複生。現在需要考慮的是活著的人。”當我告訴王先生“理解”的時候想的就是這個,可還是不明白究竟是什麽意思。
最後,我回到原來的地方。王先生的意思是“中國老百姓”知道必須跟特權階層搞好關係,或者至少不得罪他們。他還覺得這種意識是卞仲耘凶殺案目擊者不肯站出來的原因。
又是“奴性”,是第三次見麵時“取悅意識”的變種,王先生不願意提供一些明知我想要的信息。
這是我最後一次和他見麵,我的內心深處仍然在懷疑他究竟有沒有重要的事情要告訴我。也許他沒有在第一次見麵時告訴我是出於緊張或害怕,事後後悔了就要求再次見麵,就這樣循環往複。於是我決定用一個開放式的問題來開始。
“王先生,這是我最後一次見你了。你我都不會更加年輕。你還有什麽話要對我說嗎?”葉女士翻譯了我的話。
“本傑明,你覺得我很快就要死了嗎?”
我們都笑了。我用各種方式把這個問題又提了幾次,但他沒有告訴我任何更多的東西。於是我們僅僅像朋友一樣閑聊。他說想跟我合作寫一本書。我很受感動,但還是不由自主地想,也許這是他和其他所有人在問我“為什麽要做這件事”時所想的,以為我想寫書,拍電影,出名,賺錢。我告訴他很高興跟他合作。
王先生送我們到門口。我們握手,我擁抱了他。這將是我最後一次見這個非比尋常的人,我對自己說。
(十二)
一個人的心態在刑法中具有核心重要性。其重要性適用於受害人,目擊者,以及凶手。許多強奸案的判決取決於受害人的心態:她是否自願接受性行為?一個目擊者的可信度也會因其對某一方的心態而被遭到破壞。
出於這個理由,我在北京所采訪的人們,以及其他書本和文章中人物所作的定性描述,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因為“沉默的長城”關係到一件罪案。這跟應用到目擊者和受害人一樣重要,凶手的心態是法律上犯罪責任的支點。一個特定的凶手足以使一項犯罪完全不成立。例如,一個蹣跚學步的孩子抓起他父親的槍射擊玩伴,不能被認為應負犯罪責任。有一個不可辯駁的法律推定,那就是,一個如此年幼的人不了解其行為的性質和後果。
殺人者也是鑒別一個殺人罪的等級的依據。(譯者注:美國法律把殺人罪分成“一級謀殺”、“二級謀殺”等。)犯“一級謀殺罪”的殺人者必須是“預謀”的。如果不能證實是預謀殺人,那就可能是較低等級的殺人罪,和可能存在的另一個人一起犯的。但是那個人必須在殺人者被定罪以前就被證實。
然而,如上文所舉的蹣跚學步的孩子的例子所表明的,犯下任何罪行的凶手的心智能力才是問題所在。
王先生說毛澤東時代的中國人有“奴性”。其他人用過同樣或類似的術語。李誌綏醫生將周恩來描述為毛澤東的“奴才”。張戎寫道,中國人被毛澤東“編程”了。“服從”心態和“取悅”心態是我和其他人考慮過的術語。“瘋狂”和“失常”也被用來描述文化大革命的總體氛圍和個人,例如毛澤東。
馬繼森的定性描述特別耐人尋味,她使用的語詞在刑法中有特定涵義。毛澤東的曆次清洗和政治運動導致許多人顛倒了是非觀念。這樣,所有參加這項清查“五一六”的人必須放棄一切個人考慮的傾向,自我限製於服從領導的範圍之內。
文化大革命從一開始就顛倒了是非觀念。
毛澤東時代的是非觀念完全被扭曲了。
毛澤東的是非觀念不同於普世價值和常識。文革期間一切是非都混淆了。
你也許會說這些人,紅衛兵、造反派,或者其它革命派不知道他們做的是錯事。恰恰相反,他們自己和別人都認為是在采取革命行動,他們折磨的不是人,而是階級敵人。
人們所受的教育是要對革命階級仁慈,對階級敵人殘酷無情。和毛澤東本人一樣,“四人幫”也許沒有親自動手拷打任何人,但他們的觀點、演說、指示……是這些犯罪行為的根源。
在轉入下一步之前,重要的是記住兩點。第一,這些定性描述是“普通”的人們(非法律工作者)在“普通”談話,即在一般會話或非法律類作品中做出的。第二,這些定性描述高度概括,它們指涉中國人全體,不是特定個體。而刑法,不論是國際法還是國內法,都應用於個體。1980年出庭受審的是江青,不是中國人民。需要考慮的是她的精神狀態(“不過是執行命令”),而不是中國人的精神狀態。1962年出庭受審的是阿道夫•艾希曼,不是德國人民。需要考慮的是艾希曼的精神狀態(“不過是執行命令”),不是德國人的精神狀態。
本文不是刑法審判庭上的起訴書,而是從刑法角度考察一次犯罪曆史事件。不能對紅衛兵個體的特定精神狀態像在實際審判時那樣進行陳述。本文在上文和下文中的定性描述將應用於構建一個全稱單數的“紅衛兵”凶手形象。
上述定性描述包含著下麵兩個法律辯護的理由,其中隻有一個適用於凶殺,紅衛兵可以被宣布無罪,如果她可以用確定無誤的證據證明:
1.她有精神衰弱,疾病,或殘疾,而且
2.由於這種情況:
a. 她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麽或其後果,或者
b. 她不知道那是錯的。
即便“紅衛兵”相信其所作所為在道德上是對的,如果她知道其所作所為違反社會準則或違法,她仍然有罪。
所有人都被假定知道自己的所作所為及其後果,所有人都被假定能夠分辨是非。紅衛兵必須用確定無誤的證據證明她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為及其後果,或者不知道那是錯的。不受節製的激情或無法控製的暴躁在法律之下不能成為辯護理由,即便根據通常判斷,此人被激情或暴躁所戰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