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年薪十萬的乞丐
文章來源: spot3212019-02-28 18:52:16

周末出門買東西,經常是東奔西跑的開不少裏路。生活在我們這樣一個中型城市裏,鮮少有大城市那樣的奇觀異景供人們一路上開開眼界或者留待日後熱議幾句。像上次,出門看見相隔不出三百米的同一路段上竟然在同一時間發生了兩起車禍的情況就算比較罕見。在紐約、洛杉磯那種地方動不動就搖旗呐喊、上街遊行的舉動在我們這裏鮮有發生,似乎我們這地方的人都很心態平衡。和別的地方一樣的是,每到聖誕節,商店門口搖著小鈴鐺,等著人們為教會或者別的慈善機構募捐的人年年都會出現,這種一成不變的募捐活動不知拯救過多少需要上帝幫助的人們?。最近出門,經常看見在某個高速路入口處有人舉著紙牌子站在那裏等待別人的施舍,有幾次是個年輕人,有幾次又是別的人。看那些人不老不殘,身體還很壯實,不知道為什麽就不能找個活計自食其力一下,而非要在眾目睽睽之下向他人伸手討要?這麽冷的天,在風口處一站就是幾個小時的滋味肯定不好受,也需要有一定的耐力才能堅持。既然能站在那裏一等就是大半天,而且還未必就能等到幾個錢,為什麽不能把這種堅韌不拔的毅力用在該用的地方?

話說回來,這種乞討的人可不是我們這裏特有的景象。去邁阿密、去奧蘭多、去休斯頓、去印地那坡裏斯、去芝加哥、去紐約和其他等等地方,都能看見零零星星那樣的人,雖然他們棲身的地方不同,但乞討的架勢卻大同小異。前幾天去休斯頓,開車路過一座立交橋下,在等紅綠燈時看見橋墩和橋身相接的斜坡處有幾個大小不等的包裹放在那裏,一個男人站在紅綠燈口,向停在那裏的每一輛車都露出友善的微笑,希望籍此得到人們的慷慨解囊。去奧蘭多坐過旅館接客人的專車(當時隻有我和先生兩個人),開車的女司機是從紐約搬去佛羅裏達的,她一邊開車一邊對大街上有流浪的人感到不滿。她對我們說,這樣的旅遊城市怎麽可以讓這些流浪者隨便亂走,影響太不好了。她怎可能沒有想到,溫暖的地方正是那些無家可歸者棲身的好去處。和佛州的流浪者相比,那些遊蕩在冬天寒冷的芝加哥和紐約街頭的人們真的可能一覺就命歸西天了。

我在文章的前麵議論過,說那些流浪者“為什麽就不能找個活計自食其力一下?”、“為什麽不能把這種堅韌不拔的毅力用在該用的地方?”其實,我錯了,而且是大錯特錯。我不應該忘記一個事實----乞討原本就是一種職業。而這種從業者的統一名稱就叫“乞丐”。

當乞丐有多種多樣的原因,不能一概而論。有的人是因為居住地遭了天災、戰亂不能繼續生存下去,而自己又沒有賴以生存的一技之長。有的人是因為失業後用自己先前的技能不再能找到合適的錄用者,而又沒有別的生活來源。有的人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變成了殘疾,在沒有社會的關護下,隻能出去乞討。有的人自身就是好吃懶做,總覺得幹什麽也不如不勞而獲來得方便。有的人曾經家財萬貫,卻因為肆意揮霍到末了就隻能落得個露宿街頭的結局。不管怎樣,他們的生活看上去都是不盡如人意的,是糟糕透頂一塌糊塗的,甚至是肮髒且沒有自尊的。這種乞丐就是為了活著。

然而,同樣都是以乞討為生,有的乞丐卻活的比一般上班吃工資的人還要滋潤。他們把乞討當成了演戲,把自己當成了演員,把大眾當成了要付錢看戲的觀眾,乞討時可憐巴巴,破衣爛衫,甚至於缺胳膊少腿不能自理,回家後卻衣著光鮮,吃香喝辣,有房有車,肢體健全。他們真的是把乞討當成了職業,為了這份職業他們無所不用其極,就算是昧著良心也不在乎。

話又說回來,並不是每一個富有的乞丐都是靠行騙來賺錢的。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高科技、高智商、高智能這“三高”都是能讓一個把行乞作為職業的乞丐真正高大上起來最最堅實的基礎。正所謂,善於用腦的人就是當乞丐也會比一般人要到的錢多得多。您還真別不信,下麵這個故事講的就是一個職業乞丐運用自己擁有的曾經管理企業的知識在行乞這個行業中幹得風生水起的事情。

 深圳,一個年薪10萬的乞丐給我上了震撼的一課!(摘自網絡)

 我拎著剛買的levi’s從茂業出來,站在門口等一個朋友。一個職業乞丐發現了我,非常專業的、徑直的停在我麵前。這一停,於是就有了後麵這個讓我深感震撼的故事,就象上了一堂生動的市場調查案例課。為了忠實於這個乞丐的原意,我憑記憶盡量重複他原來的話。

“先生……行行好,給點吧。”我一時無聊便在口袋裏找出一個硬幣扔給他並同他攀談起來。

乞丐很健談。“……我隻在華強北一帶乞討,你知道嗎?我一掃眼就見到你。在茂業買levi’s,一定舍得花錢……”

“哦?你懂的蠻多嘛!”我很驚訝。

“做乞丐,也要用科學的方法。”他說。

我一愣,饒有興趣地問“什麽科學的方法?”

“你看看我和其他乞丐有什麽不同的地方先?”我仔細打量他,頭發很亂、衣服很破、手很瘦,但都不髒。

他打斷我的思考,說:“人們對乞丐都很反感,但我相信你並沒有反感我,這點我看得出來。這就是我與其他乞丐的不同之處。”

我點頭默認,確實不反感,要不我怎麽同一個乞丐攀談起來。

“我懂得swot分析,優勢、劣勢、機會和威脅。對於我的競爭對手,我的優勢是我令人反感。機會和威脅都是外在因素,無非是深圳人口多和深圳將要市容整改。我做過精確的計算。這裏每天人流上萬,窮人多,有錢人更多。理論上講,我若是每天向每人討1塊錢,那我每月就能掙30萬。但是,並不是每個人都會給,而且每天也討不了這麽多人。所以,我得分析,哪些是目標客戶,哪些是潛在客戶。”他潤潤嗓子繼續說,“在華強北區域,我的目標客戶是總人流量的3成,成功幾率70%。潛在客戶占2成,成功幾率50%;剩下5成,我選擇放棄,因為我沒有足夠的時間在他們身上碰運氣。”

“那你是怎樣定義你的客戶呢?”我追問。

“首先,目標客戶。就像你這樣的年輕先生,有經濟基礎,出手大方。另外還有那情侶也屬於我的目標客戶,他們為了在異性麵前不丟麵子也會大方施舍。其次,我獨自一人的漂亮女孩看作潛在客戶,因為她們害怕糾纏,所以多數會花錢免災。這兩群體,年齡都控製在20~30歲。年齡太小,沒什麽經濟基礎;年齡太大,可能已結婚,財政大權掌握在老婆手中。這類人,根本沒戲,恨不得反過來找我要錢。”

“那你每天能討多少錢。”我繼續問。

“周一到周五,生意差點,兩百塊左右吧。周末,甚至可以討到四、五百。”

“這麽多?”

見我有些懷疑,他給我算了一筆帳。“和你們一樣,我也是每天工作8小時,上午11 
點到晚上7點,周末正常上班。我每乞討1次的時間大概為5秒鍾,扣除來回走動和搜索目標的時間,大概1分鍾乞討1次得1塊錢,8個小時就是480塊,再乘以成功幾率 

60%[(70%+50%)÷2],得到將近300塊。”

“千萬不能黏著客戶滿街跑。如果乞討不成,我決不死纏濫打。因為他若肯給錢 
的早就給了,所以就算腆著臉糾纏,成功的機會還是很小。不能將有限的時間浪費 
在無施舍欲望的客戶身上,不如轉而尋找下一個目標。”

強!這個乞丐聽上去真不可貌相,倒像是一位資深的市場營銷總監。

“你接著說。”我更感興趣了,看來今天能學到新的東西了。

“有人說做乞丐是靠運氣吃飯,我不以然。給你舉個例子,女人世界門口,一個帥的男生,一個漂亮的女孩,你選哪一個乞討?”

我想了想,說不知道。

“你應該去男的那兒。身邊就是美女,他不好意思不給。但你要去了女的那邊,她大可假裝害怕你遠遠地躲開。”

“再給你舉個例子。那天cocopark門口,一個年輕女孩,拿著一個購物袋,剛買完東西;還有一對青年男女,吃著冰淇淋;第三個是衣著考究的年輕男子,拿著筆記本包。我看一個人隻要3秒鍾,我毫不猶豫地走到女孩麵前乞討。女孩在袋子裏掏出兩個硬幣扔給我,並奇怪我為什麽隻找她乞討。我回答說,那對情侶,在吃東西,不方便掏錢;那個男的是高級白領,身上可能沒有零錢;你剛從超市買東西出來,身上肯定有零錢。”

有道理!我越聽越有意思。

“所以我說,知識決定一切!”我聽十幾個總裁講過這句話,第一次聽乞丐也這麽說。

“要用科學的方法來乞討。天天躺在天橋上,怎麽能討到錢?走天橋的都是行色匆匆的路人,誰沒事走天橋玩,爬上爬下的多累。要用知識武裝自己,學習知識可以把一個人變得很聰明,聰明的人不斷學習知識就可以變成人才。21世紀最需要的是什麽?就是人才。”

“有一次,一人給我50塊錢,讓我替他在樓下喊‘安紅,我想你’,喊100聲。我一合計,喊一聲得花5秒鍾,跟我乞討一次花費的時間相當,所得的酬勞才5毛錢,於是我拒絕了他。”

“在深圳,一般一個乞丐每月能討個千兒八百。運氣好時的大概兩千多點。全深圳十萬個乞丐,大概隻有十個乞丐,每月能討到一萬以上。我就是這萬裏挑一中的一個。而且很穩定,基本不會有很大的波動。”

太強了!我越發佩服這個乞丐了。

“我常說我是一個快樂的乞丐。其他乞丐說是因為我討的錢多,所以快樂。我對他們說,你們正好錯了。正是因為我有快樂、積極的心態,所以討的錢多。”

說的多好啊!

“乞討就是我的工作,要懂得體味工作帶來的樂趣。雨天人流稀少的時候,其他乞丐都在抱怨或者睡覺。千萬不要這樣,用心感受一下這坐城市的美。晚上下班後帶著老婆孩子逛街玩耍看夜景,一家三口其樂融融,也不枉此生了。若是碰到同行,有時也會扔個硬幣,看著他們高興的道謝走開,就仿佛看見自己的身影。”

“你還有老婆孩子?”我不禁大聲讚歎,引來路人側目。

“我老婆在家做全職太太,孩子念小學。我在福田區按揭了一套房,十年分期,還差六年就還清了。我要努力掙錢,供我兒子讀大學念市場營銷專業,然後子承父業當一個比我更出色的乞丐。”

“我5年前在微硬中華大區做市場策劃,2年前升為營銷經理,月薪5千。那時按揭了一台1萬多的三星筆記本,每個月還款2千,要死要活的。後來我想這樣永遠也出不了頭,就辭職不幹了,下海來做乞丐,我願意做一個高素質的乞丐。”

聽完,我激動地說:“你有沒有興趣收我做徒弟……”

 

所以,當乞丐不容易!

 

 

 

 

 

 

 

 

 

 

 

 

 

作者:spot321(文章中的故事摘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