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穀男殺妻--案列分析。
文章來源: 海智子2024-01-23 21:29:47

他兩認識很久了,同樣的大學,同樣的人生曆程,他們結婚了。
他把她從A公司搞進自己的G公司,希望長相廝守,幸福將來。

G公司有一群高情商荷爾蒙爆表的男人,同樣情商高感情豐富的她淪陷了,她曖昧了。他緊張,不甘心,跟得緊了。她說:這是美國,不能幹涉我的自由。

一個追,一個躲。
愛是藏不住的,她的愛在不斷成長,
同一家公司,想躲又躲不掉,躲不過去了,難受死了想離婚。


但是離婚前她有個問題要解決:女人的名節是很重要的,離婚可以但不能讓別人說閑話,說她有第三者才離的婚,名聲就壞了,對新任也不好,再婚後幸福的日子還是要過的。

她需要一個讓人同情的說得過去的離婚理由,列入:他先
犯錯,她就可以在受害者可憐無辜的光環下順理成章的“被離婚”了,她的婚外戀也可以被理解成”掙脫牢籠”了而他雖然理工男的性格,但他是愛她的,經濟上感情上他都沒有大的問題,不足以構成道德敗壞的形象。

零代價,簡單,無風險的方案打911,利用警察,給他貼家暴男的標簽!
“家暴男”---> 感情破裂--->她無奈曖昧出軌,就說的過去了。
離婚-->再婚,就合情合理了!

刺激他,相互有些罵罵咧咧推推搡搡,她立馬打了911。
警察上門了,她:梨花帶雨,他:義憤聲討。
聰明的警察規勸了一下,口頭警告了一下他,
但事情不嚴重,警察沒有拘捕他。


警察上門這件事情本身和事實不重要,重要的是:所有的人(朋友,親戚,同事)都知道了一個爆炸性新聞:“他們家門口來了好幾輛警車,警察都上門了,她哭了,應該是家暴”。

效果夠爆炸!,夠了!

她把“他是否真的有打她”的解釋權拿在她的手裏,
沒有人會相信他的“狡辯”。隻有她才能向公眾講清楚:他到底有沒有家暴她。而她隻要閉口就可以了。

他被人貼標簽了:家暴男,一輩子都抬不起頭。

她趁火打鐵,希望趕緊離婚。那天晚上在朋友的見證談離婚條件。
作為一個家暴犯的身份:“認清現實,放低條件,知難而退”,簽訂“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離婚財產分割)。


朋友走後,他。。。。
麵對自己多年來心愛的女人,世界上曾經最信任的人,過一輩子的。。


如今:曖昧出軌,誣陷,無情,冷酷,委屈,冰冷刺骨
“家暴”,同事,朋友,被拋棄,“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

他多年建立的真誠,信仰,婚姻價值, 此刻,垮了,水庫決堤,絕望了,

他。。瘋了。。,送她去了。

---------
北美好多這樣的案列哦,
"情商高"真的是一件好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