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是女的想告男的,“家暴”, “性侵” ,隨便挑個罪名,一告一個準。。
文章來源: 海智子2016-09-04 22:26:18

今天星島日報,頭版頭條。。

一個50開幾的女人,告一個80幾的快要死的男老醫生。

 

說他30年前,在她20歲的時候,檢查身體的時候,性侵了她。

沒有實在證據。

居然,告贏了。。

報紙上說,因為她在法庭上,故事講的比較順暢,合乎邏輯。
而老醫生呢,年老眼花,講話。。哆哆嗦嗦,

法官這就判老醫生 “強奸犯”了,
而且,馬上上了頭條。。。

哈哈哈哈,笑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