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辰漸秋,攜子遊園憩嬉。濃蔭蔽日,橋廊綽綽,坐觀錦鯉,嬉遊萍漪之間,自覺神定氣安。抬望參天古木,感日月之無窮,吾生之須臾。孰人懷瑾握玉,冷眼看塵,白發漁樵而得大自由、大自在?乃古往高士隱者矣。餘輩俗物,唯竊一日閑娛爾。 正是:蔭下尋魚趣,斑斕落鏡池。回思莊惠辯,紛議盡何時。
以下文字摘自國學網,作者不祥。
據史料查證,遠在紀元前十二世紀的殷商時代,便開始池塘養鯉。據《詩經》中記載,周文王鑿池養鯉。至2400多年前的春秋戰國時代,越國大夫範蠡編著了世界上第一部養鯉經,書中記載:“夫治生之法有五,水畜第一,水畜所謂魚池也,以之畝地為池,池中有九洲,求懷子鯉魚長三尺者二十頭,牡鯉三尺者四頭,以二月上庚入內池中,令水無聲,魚必生子……至來年二月,得鯉魚長一尺者一萬五千枚,二尺者四萬五千枚,三尺者萬枚,枚值五十,得錢一百五十萬。……至明年……留長三尺者二千枚作種,所餘皆貨,得錢五百一十五萬,侯至明年,不可勝計也。……所以養鯉者,鯉不相食,易長又貴也……”。又說:“畜魚三年,其利可以至千萬,越國當盈”。自古以來,民間有諺語“養魚種竹千倍利”。周宣王征戰敵國慶功宴中,特以“烹鱉膾鯉”宴請諸侯。《詩經》中稱“豈其食魚,必河之鯉”。孔子生子時,魯昭公賜之鯉魚,為此,孔子為子取名“鯉”,字“伯魚”。孟子說:“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二者不可得兼”。梁代陶宏景稱:鯉“為諸魚之長,為食品上味”。至漢代(2200多年前),池塘養鯉已極盛行,上至皇室,下至地主,均將養鯉作為商品性生產主業。 唐代皇帝姓李,“鯉”與“李”同音,因而鯉魚跳上龍門,成了皇族的象征,朝廷使用的憑紋—符,刻成鯉形,皇帝把“佩鯉”暢給大臣,用以顯示尊貴。於是養鯉、捕鯉、賣鯉、食鯉均為皇族最大的禁忌,違者必處以重罰。此禁忌達300年之久。此間,養魚業另覓對象,逐漸轉向家養草、青、鰱、鱅。至明代,又恢複了養鯉業,但因其生長緩慢,不得不屈居於“四大家魚”之後。 兩千多年來,鯉魚一直被視為上品魚,關於鯉魚的詩詞、故事更是無數。自古相傳的“二十四考孝”中,就有一則“臥冰求鯉”的故事。黃淮一帶更有“沒有老鯉魚不成席”之諺語。古人還把鯉當成書信代用品,古樂府《飲馬長城窟行》中有“客從遠方來,遺我雙鯉魚;呼童烹鯉魚,中有尺素書”。鯉魚象征著勤勞、善良、堅貞、吉祥。贈鯉以示尊敬和祝賀。以鯉示為吉慶有餘的年畫是久傳不衰。因“鯉”與“利”諧音,“魚”與“餘”諧音,吉祥圖案“漁翁得利”、“富貴有餘”、“吉慶有餘”等中的紋圖亦都是鯉魚.在我國的民俗文化中,鯉魚很早就被賦予了更加特殊、更加豐富的文化色彩。我國民間習俗常把鯉魚視為“財神”,每到新春佳節來臨之際,鄉間就會有人在黎明時分挑著擔子,在盒裏盛著小鯉魚,一邊走一邊敲著小鑼鼓,嘴裏喊著“財神爺來了!”於是家家戶戶趕緊把門打開表示歡迎,並送給來人一個紅“封包”,對方就送上一條活鯉魚。 元代,波斯人通過絲綢之路將鯉魚帶往中亞細亞飼養。1150年,歐洲十字軍東征,將鯉魚帶往奧地利;1367移入匈牙利;1496年移入英國;1560年進入普魯士,後移入瑞典;1729年移入俄羅斯歐洲地區;1830年傳入美國。如今,鯉魚已成為一種世界性養殖魚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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