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再給一次機會嗎?道歉都可以接受嗎?
文章來源: 禦樹林楓2012-07-01 14:44:34

“他/她道歉了呀?”,“為什麽就不能再給人家一個機會?”。虐待關係中的受害者被困擾在這樣的輿論環境之下,似乎不接受這一次的道歉,不乖乖回到虐待關係中再給一次又一次機會,就是受虐者的萬般不是。迫使受害者和其自有的家人、朋友和各種社會關係剝離,是施虐者常用的手段,目的是為了完全掌控受害者的霸主地位。受害者可以信賴的社交圈子和輿論氛圍被破壞,孤立無援的受害者如同砧板上的魚肉,任刀俎宰割。要提醒受害者的是:日子是過給自己的;不要和那些不明真相,缺乏常識的人糾纏。要提醒周圍眾群的是:受害者脫離虐待關係,本身是一個及其艱苦的過程。如果你不了解事情原委,切不可被施虐者的巧舌如簧所蒙蔽(施虐者對有虐待關係的受害者和對其他沒有虐待關係的人往往是兩副麵孔)。其實省省唾沫星子少跟著瞎攙和,並且不要出於種種無知或故意的目的向施虐者通風報信就算是給予幫助了。  

在虐待關係中有個周而複始的怪圈,看看下麵這個來自網絡的 例子:袁女士結婚已經十多年了,十幾年的婚姻生活使她苦不堪言。袁女士的丈夫經常對她惡語相向,後來甚至拳腳相加,大打出手。 

對於丈夫的粗暴行為,袁女士一貫采取退讓隱忍的態度,每當她忍無可忍時,就離家出走一段時間,而丈夫會發瘋地去尋找她。找到她以後,每次都是痛哭流涕、捶足頓胸、作揖下跪,向袁女士預防和製止家庭暴力工作宣傳道歉,哀求她不要離開自己,表示沒有她,自己就活不下去了。 

袁女士相信丈夫還是深愛自己的,也就每每原諒了他,跟隨他回家去“好好過日子”。可是過不多久,丈夫又故態複萌……於是,袁女士這十幾年的生活,就在丈夫的打罵———道歉———再打罵———再道歉———這個怪圈中周而複始地度過。 

分析:

心理學中有一種“心理遊戲”的理論可以對此進行解釋(卡普曼三角戲劇,會單獨開文介紹)。心理遊戲是指人們通過扮演“迫害者”、“受害者”和“拯救者”這樣一些心理角色來進行的爭鬥。玩“心理遊戲”的人,不管他想扮演什麽樣的角色,他都至少要拉一個人,來給他當“配角”。 

袁女士和丈夫之間多年以來就是在玩一場如火如荼的“心理遊戲”,當袁女士丈夫扮演“迫害者”對她辱罵和毆打時,她乖乖地成為逆來順受的“受害者”;而當袁女士離家出走時,她丈夫又把自己打扮成一個“受害者”,表示如果袁女士離開他,他就活不了,袁女士又乖乖地跳到“拯救者”的位置上,成為丈夫的“救世主”…… 

再回頭看看施虐者為什麽會道歉。虐待關係往往是利用肢體、感情(包括語言)、性虐待和經濟控製來造成受害者的恐懼和無助來迫使受害者屈服施虐者的控製。家庭暴力行為的發生和發展, 呈周期性模式。模式的形成,一般要經過兩個或兩個以上暴力周期。每個周期通常包括關係緊張的積聚期(口角、輕微推搡等)、暴力爆發期(暴力發生、受害人受傷)、平靜期(亦稱蜜月期,加害人通過口頭或行為表示道歉求饒獲得原諒,雙方和好直到下個暴力周期的到來)。加害人往往屢悔屢犯、始終不改。道歉、懺悔隻是當家庭暴力暫時失效時,加害人借以達到繼續控製受害人的手段而已。暴力周期的不斷重複,使受害人感到無助和無望,因而受製於加害人。這個規律不僅僅存在於親密關係的虐待,也存在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麵。 

人在江湖,誤會和傷害時有發生,道歉和接受道歉往往是化解陰靄的方式。然而重要在於:這種誤會和傷害是否在反複發生,是否呈升級態勢。社會生活中的肢體暴力很少見,但是當虐待方發現語言暴力、經濟控製甚至性騷擾難以奏效時,其控製手段就轉變為真誠道歉,以圖修好來進一步控製。評估一個施虐者不是要看其如何道歉悔過。而是要看在以往因擁有掌控權力而反複虐待的程度和過程。一個有虐待傾向的人真地輕易能放棄深置內心的控製欲麽?一個有虐待傾向的人真地能輕易能放下手中的掌控權力(power)麽?一個有虐待傾向的人真地能改變自己多年形成的價值觀麽?一個反複受害的受虐者又不是什麽專業人員,為什麽被要求來充當“拯救者”呢? 

人們往往以為擺脫虐待關係後暴力自然就停止了,但是,引發虐待的內在動機是加害人內心深處控製受害人的需要。一般情況下,這種欲望不僅不會因為虐待關係的接觸而消失,反而會因為受害人提出的正當請求受到刺激而增強。因此,一旦受害人提出分手,加害人往往先是采取哀求原諒、保證下不為例以及利用子女等手段來挽留受害人。然而,如果哀求不奏效, 加害人往往就會轉而借助暴力或實施更嚴重的暴力手段來達到控製目的,因而出現“分手暴力”。(既“我得不到你,就毀滅你。”)這種現象在解除虐待關係過程中相當普遍:包括騷擾受害者及其家人朋友、進行恐嚇和誹謗,或/和直接進行人身報複。

 有的實施分手暴力的施虐者聲稱:“我這麽做是因為太愛你“?愛和控製是兩回事,無論是否高舉愛的旗幟,這種愛隻是控製欲和其他私欲的表象而已。我的博客中已經介紹過關於分手暴力的的內容,這裏不再贅述。如果受害者認為分手暴力是因為“很在乎自己”,那就大錯特錯。如果受害者為了減少 “麻煩”而決定不分手(心理學上稱認知失調)勢必造成更殘酷的長期虐待。避免分手暴力,在遠離施虐者的同時,要消除與施虐者的接觸。因為每一次接觸,都要承擔分手暴力的風險。同時要有一個比較周全的計劃來自保。 

以下是來自中國台灣教育部的影像資料。我想這會觸及很多受害者的心靈的痛處。有苦痛,要知道為何而痛,更要了解如何預防和消除痛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