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安祥可以不可以被同情?
文章來源: 東風飄2011-08-18 02:53:21
英國華人滅門案發生之後,此話題成為文學城英壇的熱點話題。

根據媒體逐漸披露的案發經過以及案件產生的來龍去脈,對於此案的犯罪嫌疑人杜安祥的同情與否形成截然相反的的兩種觀點。一部分網友對於杜安祥鋌而走險的背景原因表示有限同情,而以老遊為代表的另一部分網友對此種觀點堅決反對,筆者也一直在思索:同情,還是不同情,這是個問題!

杜安祥是否值得同情?杜安祥可以不可以被同情?筆者不想妄下結論,隻是想起了一些類似案件的往事。

今天40歲以上的人應該還記得1978年發生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一起殺人案件。24歲的女青年蔣愛珍因為被單位人員誣指“亂搞男女關係”受到迫害,在投訴、狀告無門的情況下,蔣愛珍用極端的方式進行了反抗。利用民兵射擊訓練的機會,蔣愛珍持自動步槍在其所在醫院擊斃三名造謠者,其中一名為副團職現役軍官。 蔣愛珍一審被判處死刑,當時被團場定為反革命殺人犯,三名被她槍殺的造謠者被追認為烈士。

這個案件引起了廣泛的爭議,廣大人民群眾非常同情蔣愛珍的遭遇和在絕望狀況下的極端行為。甚至,連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高級法院、石河子地區公安局、中級法院經辦此案的領導和工作人員都認為蔣愛珍殺人是在被誣陷、被迫害的情況下被逼出來的,殺了她並不能平息民憤。最高法院院長、中國首席大法官肖揚針對此案說了這樣的話:不應為了追求一個法律價值而不顧其他社會價值。

官方《人民日報》專門寫了采訪報道《蔣愛珍為什麽殺人?》,報道發表後,五個月的時間,《人民日報》就收到了社會各界來信15000餘件,這些信的大致內容都是為蔣愛珍求情,懇請法外開恩的。石河子地區法院也收到了大量同樣內容的群眾來信。這個案件得以重新審理,此後的1985年,新疆高級法院最後對蔣愛珍宣判僅被判處徒刑15年。在此之前,誣陷、侮辱、迫害蔣愛珍的人員已分別受到行政、司法處理。此後蔣愛珍刑滿出獄,回原籍照料母親生活。

類似的還有一些引起人們普遍同情的殺人案還有,父親殺死了作惡多端、橫行鄉裏的親生兒子,眾鄉親請求政府寬大處理的案件;最近剛剛發生的一位母親殺死了自己照料多年患腦癱疾病的親生兒子,同樣被廣泛同情。此外還有發生在2009年的鄧玉嬌案人們一定記憶猶新。鄧玉嬌刺死了政府官員,但是最終被宣判無罪。

上述案件都是一些特定的殺人案件,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殺人者普遍被人們同情。同情並不意味著人們讚成他們的殺人行為本身,而是對於殺人者的原因表示的同情。

如果發生在中國的這些事件還不足以說明問題的話,我們一定還記得發生在2007年的一樁美國校園槍擊案。一名韓國學生在佛吉尼亞理工大學一座宿舍樓和一座教學樓開槍打死32人,隨後自殺。此外另有17人受傷。這個案件發生後,人們在悼念死者的同時,槍擊案的製造者一同被人們悼念,美國人的寬容以及人道主義讓世人感受到這個社會特有的人文精神。

說到這裏,杜安祥能不能被人們同情,我想答案已經有了。相信老遊在美國已經生活多年,美國的人道主義精神應該被耳聞目睹。在事實麵前,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判斷,不考慮案件發生的特殊性,強迫每個人都接受自己的觀點,並不能顯示你行為的崇高性質。

備注:1、本文隻討論杜安祥能不能被同情這個命題,至於杜安祥是否值得被同情不在本命題之內;2、筆者歡迎網友理性的討論,謝絕謾罵和汙言穢語。在此聲明,所有汙言穢語屬於口出此言者自己享用!

(本文發表於2011年6月2日《人在英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