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人是無能的表現 by飄一一
估計是家教的原因,如果我被男人打了是絕對的難開此口:“我的男人打了我!”因為,這樣的事情,先不說是不是家醜,就表麵現象,往往的會給人尤其不了解你的人誤會是你這樣的老婆該打或有挨打的“理由”。
所以輕易的不會對外人道,甚至不對家人道。
不對外人道的理由很簡單,就是上麵說的“怕誤會”,而本人不是喜歡喋喋不休窮於解釋之輩。
而不對家人道則複雜很多。我的家人尤其老人,皆視骨肉等同性命,加之本人幾近“而立”即遠離家鄉和親人,原本這樣我已是名副其實的“不孝之女”不能在古稀父母身邊盡孝道,怎能再給老父母增添這些人間殘忍?!
從小到大父母家裏將家中唯一兒女我和哥哥當作寶貝。家中的男人從老太爺(父親的爺爺)那裏記起到大我三歲的哥哥,就沒有對女人、孩子高嗓門動指頭的“曆史”。更是不要說對女人孩子大呼小叫大打出手了。
我的父親與這世間很多的優秀善良的男人和父親一樣,不僅有文化有胸襟,還很儒雅,從來都沒有動過我和哥哥一根指頭。長到嫁人為婦做人母直至出得國門(真正邁出娘家家門時),沒有也真的沒有被打的“習慣”,沒有絮叨的習慣,更別說這文字“記錄”了。
其實哪怕被男人打了文字記錄一下又何妨?就算是標記一下自己人生旅途之中的坎坷。再有,現在人的修養和思想乃至情懷,應該沒有什麽屬於“家醜”範疇了,不是麽?
故而,慢慢的“習慣”了“絮叨”。慢慢的“習慣”了文字記敘,慢慢的“習慣”了直麵“家醜”,正視“家醜”。現在看這也是一種自我保護的方式。
【注,如果深陷“家暴”最終麻木,那無疑是一種“自我了斷”。從反家暴角度看,這斷不可取。人的生命隻有一次,很可貴。自己得懂得保護。為了自己為了家人為了孩子,千萬要保護好。】
老黑說的好阿“存在的即是合理的!”
很多的女人被自己的男人打了不敢說或不想說的原因很多。
其原因之一就是很多的人將那些“被打原因不一”的女人們的挨打,相象成“絕對的是女人夠挨打的資格”。
而女人大多要麵子或怕家人傷心,再或以防事態惡化而不願意在挨打後簡單的走向“妻離子散”的局麵,壓製自己身心傷殘,避免張揚這樣的傷口與家醜。通常自尊心強的女人善於被人直接的理解,喜好嘮叨家常裏短,而不善於唧唧歪歪的喋喋不休這些猶如退下長褲給人看私處傷痕一般的屈辱。
確實有很多的女人“應該”挨打(自相矛盾是雙胞胎阿),就像以前的老話“落後就要挨打”一樣的道理。可是(請注意:可是!),我說的這個“男人打女人”,不是那個女人“應該”挨打,而是沒有值得追究或指責的原因就落得挨打的“必然”。這個必然就是施暴者個人品行的“劣根性”。
我總想:是不是一個男人有了打(女)人的“理由”就一定要對女人動手?
居家女人的言行再溫柔或再窮凶極惡,應該說絕對的不是一蹴而就,而是環境慢慢熏陶日積月累的。所以,這個時候你大打出手,除了犯法,就道義而言,你有沒有應該擔負的責任?
不管怎麽說,打人是有原因的。但任何原因都不該構成打人的理由。
我常常的對家人與朋友說:打人的行為,是血質、生長環境(家教)和生活習慣等問題決定的。
你說,就當成人的有自我保護能力的女人被打有“理由”,那麽弱小的孩子有理由被你隨便的打罵嗎?你可別跟我說:這女人被打是“例外”或有什麽必打“理由”,那孩子們被打是老子望子成龍。我這裏所說的不是偶爾發生屬於“管教”性質的打罵,而是“習慣性”的,失去人性、理智的那種(暴力)。
其實對於男人打女人這個問題,我們隻要說結果,不要說過程與原因。不是嗎?要不在施暴者眼中,他們打人都有“理由”。
我強調的隻是:如果我們都懂得“孩子終究是孩子,是要靠合理友善的言行去教育去嗬護的;女人終究是女人,是要靠你這男人去疼去愛的”這個道理,那麽你就不會有那麽多的需要去追究的“理由”。
我就不明白:有什麽天大的問題不能解決,而一定的要用拳腳棍棒去向相?
棍棒之下真的能出孝子嗎? 棍棒之下真的能出賢妻嗎?
總之,作為男人你去打女人,你就是有天大的理由,我都不會為你喝彩。在我眼中這樣的非常人行為,屬於你自身無能的表現。。。。
原文寫於 01.03.2007 修改張貼於26.08.2011
======================
我是如何麵對破碎的婚姻的(下) 我是如何麵對破碎的婚姻的(上) 十歲那年 我支持母親離了婚
“對家暴說不”群組鏈接【遭遇家暴的姐妹們,以及反家暴自願人士,例如社會工作者(SOCIAL WORKERS),律師,婦聯幹部、人大代表或者你們認識這樣的人,請自薦或者向她們推薦我們的群組和博客,期待你們加入此組,與我們一起並肩工作。請點擊此處申請入組。】請認準原創防偽圖標(如下圖紅色底板黑色字體的“對家暴說不”題圖),以及查對核實此群組管理員名單(漢代蜜瓜,尋ME,老姐,花雨101,Youshijie,隨意了,piao11,小泥山......等)。謝謝!
點擊圖標即可申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