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家暴的10個誤區 對家暴說不 ZT
文章來源: 反家暴工作組2011-06-07 11:16:35


原文轉自 2009年6月的《僑報周刊》


走出誤區 對家暴說不



本報記者李竑紐約圖文報道

    隨著紐約市移民人口的增加,家庭暴力事件近年來一直呈上升的趨勢。據紐約市最大的服務家庭暴力受害婦女及兒童的非牟利機構——家庭庇護所(Sanctuary for families)報告顯示,過去五年所受理移民家暴案件,從49%上升到62%。而根據紐約市警察局公布的數據,20081月到9月華裔家庭暴力案件達到4000多起。全市家庭暴力犯罪中,華裔家庭占近70%,家庭暴力犯罪已經成為美國社會特別是華人社區中的頻發案件,華裔家庭也成為家庭暴力犯罪的高發群體。然而,在如何看待及處理家暴事件上,華裔仍存在著不少誤區。由於這些誤區,大量的家暴受害者仍然不敢站出來求助。本期的紐約故事,記者將為您整理華裔民眾對家庭暴力存在的十大誤區,以此鼓勵那些家暴受害者,勇敢地站出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誤區1 非法移民無法得到援助

  紐約亞裔婦女中心10多年服務被虐待婦女,該機構指出,在華人社區,很多華裔新移民家暴受害婦女常因身分問題不敢舉報。家庭庇護所律師張懿仁表示,根據紐約市行政命令41號,所有人為了避免暴力均可接受援助,紐約市警察局、醫院、法院、庇護所等不得詢問當事人身份,安全是最重要的衡量因素。因此,沒有合法身分的家暴受害者一定要勇於向警方舉報或向法庭起訴,合法權益一定可獲得保障。200710月,市長彭博宣布,紐約市為家暴受害者提供的六項新計劃時也特別強調,“非法移民家暴受害者不應有身份方麵的顧慮,要及時報案以便得到幫助,或許這還是他們獲得合法身份的一個契機。無論如何,他們絕不會因非法身份而受到懲罰。” 

 

誤區2 必須留在丈夫身邊才能獲得綠卡

  家暴救助機構“紐約勵馨”行政主任劉元芬表示,很多婦女受到家暴仍不敢離開丈夫的主要原因是她們是通過婚姻移民赴美,她們擔心離開丈夫就會失去正在等待中的綠卡。

  洛杉磯艾爾蒙地市就曾發生華裔婦女王春梅為了綠卡,被丈夫活活打死的惡性事件。王春梅的妹妹表示,王春梅為了早日將子女接到美國,對丈夫的家暴忍氣吞聲,常常被打得全身是傷。王春梅曾經天真的告訴身邊親友,她不怕打,隻要孩子可以來美國,身體上的痛忍忍就過了。她以為,隻要她報案就會失去才剛獲得的綠卡,和子女一起在美國過好生活的夢想,更將遙遙無期。

  其實,王春梅的悲劇是可以避免的,隻因她對美國法律不了解,忽視自己的權益,最終賠上一條命,令人遺憾。張懿仁介紹,家暴受害者在美國可以得到許多援助,包括無身分者都可以申請特別的簽證,之後再繼續申請綠卡。

  美國國會於1994年通過“反對婦女暴力行動法”(Violence Against Women Act),其中保護被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以暴力對待的無身分婦女。張懿仁表示,當家暴事件發生後,受害人可填I360表格,讓自己成為“反對婦女暴力行動法”中的請願人(petitioner),這一項還包括已離婚者。成為請願人後,即使是非法居留美國或偷渡來美者都不受限製,將可在未來申請綠卡,但若曾經持假身分入境者則可能不受此法保護。

  要成為“反對婦女暴力行動法”的請願人前提是婚姻必需是真實的。張懿仁介紹,請願人在遞交申請書後會在1個月內收到聯邦政府寄出的收據單,約再過46周後將收到可以申請金錢及醫療補助的許可證(Prima Facie)。約在一年後得到暫緩遞解的身分轉換證明,這時受害人便可以合法地在美國找工作。

  但張懿仁也提醒,所有有關身分轉換的申請最好都與專業律師溝通過才行動。因為,即使是綠卡持有者,在美國隻要不是居民都有可能因為種種的原因而被取消合法資格。此外,若是性暴力、非自願奴隸、人口走私等犯罪範疇下的受害人也可以申請另一種叫做U簽證的身分轉換證。不過這一種簽證每年隻有1萬個名額。

被家暴的婦女在訴說自己不幸。


誤區3 離開丈夫失去經濟來源就會失去孩子

  很多華裔婦女家庭中丈夫是主要經濟來源,她們擔心一旦上法庭,法官定會將孩子判給有經濟能力的一方,從而失去孩子的撫養權。張懿仁指出,在美國,經濟能力並不是決定撫養權的唯一準則,法官在判撫養權時,標準是子女最佳利益,賺錢多少,住房大小並不是最重要的因素,重要的是一方是否有家暴記錄、是否賭博、酗酒、吸毒。法官判撫養權案子時,最在意的是孩子的健康、情緒和未來。因此受害婦女不必過於擔心。

  紐約州法律規定,非監護父母必須支付子女撫養費,法庭會在非監護一方收入中扣除一些必要項目後,按比例抽出子女的撫養費(一名子女,17%、兩名子女25%、三名子女29%、四名子女31%、五名子女或更多35%)。扣除的項目包括:依據法庭令或書麵協議,實際為其他子女支付的子女撫養費、依據法庭令或書麵協議實際向前配偶支付的贍養費、社會安全稅及醫療福利(Medicare)稅以及地方政府稅。

  如果另一方稱其沒有工作沒有收入,但你認為他謊報,還可以請求法庭“估計”其收入,並命令他依據認定金額支付子女撫養費。如果你希望住址對另一方保密,可通過撫養費催收單位(SCU)向對方收取撫養費,但應向SCU提供朋友或親戚地址,而不是你的地址。如果非監護人不支付撫養費,監護方可向家事法庭遞交違令告訴書,法庭可簽發欠費催繳判決書。如果法庭發現非監護方蓄意違反子女撫養費支付令,非監護方可能被感化監管或被判徒刑最長六個月。

 

誤區4 家醜不可外揚

  “家醜不可外揚”、“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是中華文化的傳統觀念,以此許多遭遇家暴的華裔女性都不願意承認自己受暴,這成為家暴防治難以突破的瓶頸。研究資料顯示,受虐婦女在聯絡警方或庇護中心之前,已經平均遭遇35次家庭暴力。張懿仁指出,家暴並不是被打到遍體鱗傷才構成家暴。任何身體、言語上的虐待,或以強迫、孤立、監視、停止經濟支持等方式控製自由,或威脅恐嚇、破壞財物力等行為,都屬於家暴範圍。

 

誤區5 為了孩子有個完整的家而委曲求全

  心理安康熱線亞裔外展主任羅潔表示,一個有父親、母親、孩子生活在一起的家庭不見得就安全、快樂。目睹自己的母親被虐待的兒童,在精神、心靈有時甚至肉體上均遭受很深的創傷。兒童和成人一樣需要生活在一個不必擔心其他家庭成員會傷害他的環境裏,因此,有時,分居或離婚對婦女和兒童是必須的。因為唯有如此,他們的安全才能得到保障。羅潔指出,家庭的種類很多,對某一家庭適宜的,未必適合另一家庭。

 

誤區6 女性隻要順從就能避免家暴

  紐約亞裔婦女中心李安琪表示,有的人會認為,一個女人被打是因為她不服從或沒有盡力取悅丈夫,如果她學習烹飪、化妝打扮就能終止被虐。其實不然,通常對於施暴者來說,不管妻子怎樣做,他們都有不同的借口來責怪她。施暴者是唯一應該對自己暴力行為負責的人。

  還有的人認為虐待的原因是溝通不良,如果雙方能靜下來談一談,一起接受諮詢,一起禱告,問題就能解決。張懿仁指,而情況恰好相反。施暴是單方麵的權力與控製,這與他們之間溝通根本無關。有時其他家庭對暴力的介入或漠視,隻會讓情況變得更糟。即便雙方願意,接受諮詢對暴力關係中的雙方都可能極為危險。因為倘若受虐者在諮詢中說了或做了讓施暴者不愉快的事,施暴者或許會更進一步傷害受虐者。因此,個人或家庭接受諮詢都應該在暴力已經停止,受害者不再畏懼施暴者的情況下。


 
家庭庇護所律師張懿仁在閩籍社區舉辦講座,受到新移民的歡迎。


誤區7 妻子有外遇 就該被打

  張懿仁表示,妻子有外遇被丈夫打,這在亞裔文化中是根深蒂固的。但是無論人與人之間關係怎樣,或存在什麽問題,任何人都沒有權力打人,虐待是法律所不容許的。再者,大家要牢記“當女人說不時就是不”,即便是夫妻之間,“不”即代表 “不願意”。丈夫沒有權利任何時候要求妻子發生性關係。婚內強暴在紐約州是違法的,會受到法律製裁。

 

誤區8 新移民及未受過教育者容易發生家暴。

  其實無論何種身份,無論教育程度如何,家暴會出現在任何家庭類型中。新移民生活形態、所麵臨的經濟困難,或語言障礙都可能造成壓力,但卻並非形成家庭暴力的主因。根據紐約勵馨從2005年至2008年對大紐約地區200位接受輔導婦女個案追蹤調查發現,她們中42%擁有大學以上學曆,54%是高中程度。調查發現,不少留學生為了綠卡居留權,率性嫁給非華人,導致家暴層出不窮,尤其令人擔懮的是,許多非華人合法擁有槍枝,更讓華裔新移民生活在恐怖威脅陰影下。另外調查指出,施虐者超過一半(53%)擁有大學以上學曆,不少還是醫生與律師等高社經地位者,其次是高中學曆,占了42%。

 

誤區9 庇護所很危險毒品泛濫

  “我們並不是鼓勵婦女離家出走,但若遭遇家暴,受到人身威脅的時候,婦女就應該勇敢地離開丈夫,走進庇護所(shelter)。”羅潔指出,當婦女覺得受到委屈或虐待時,首先應諮詢聆聽專家的意見,看是否也是自己的問題,能否挽回。一旦確定是家暴,就必須采取合理方法保護自己,比如去庇護所。

  很多華人不清楚什麽是庇護所,張懿仁說,許多婦女一聽“庇護所”三個字就搖頭,認為應該是個陰暗、狹窄的地方,和許多無業遊民或罪犯住在一起。其實不然,美國的庇護所和住家一樣舒適,在進庇護所前,婦女隻需要帶一些隨身衣物,其它生活用品該處會供應,而且庇護所的地址絕對是保密的。張懿仁鼓勵家暴婦女勇敢走出門求助,家庭庇護所是紐約州最大的家暴服務機構,目前有2144個床位,每年為超過8000個受害人提供直接的援助。如需幫助,民眾可電12123496009分機246。 

  同時也應注意,無論庇護所怎麽舒適,但畢竟不是一個家,它隻是為逃避險境的家庭提供的一個安全臨時棲身所,最長的過渡庇護所也隻能住六個月。庇護所會為受害者提供持續援助和轉介,如:尋求住房補貼和其他福利、就職培訓、醫療保健等。

 

誤區10 男性不會遭受家暴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通常是女性,但紐約勵馨從輔導個案及熱線追蹤調查發現,男性遭受施暴與受虐兒事情有上升趨勢,中心接到的投訴中,超過5%以上是女性虐待男性的案件。特別是金融危機以來,男性被害人因無法負擔家計,被妻子、兄弟以言語或肢體刺激而引發暴力案件增加。

  劉元芬表示,一般來說男性家暴以言語暴力居多,也有肢體暴力,但男性被通報家暴後,社工再介入詢問時,很多受暴男性可能礙於麵子問題或情緒回穩,不願接受幫助或重複家暴狀況。 

  一位住在布碌倫的60歲鄭姓華裔男子因不堪妻子20多年來的長期打罵虐待,逃出家門,向華埠五分局華埠服務處求助,希望能早日脫離苦海。

  目前社區反暴力組織多為女性家暴受害者設立,讓男性家暴受害者更陷入窘境。張懿仁建議男性受害者安排暫住在安全的親友家,情況嚴重時應打電話報警,或前往自己所在區的家事法庭申請人身保護令。她表示雖然很多社區組織無法給男性受害者提供實質幫助,但可提供轉介服務。

   對於家暴受害者,最重要的是要及時求助,遇到緊急情況,打911,並提出需要翻譯服務。遇到非緊急情況,可致電311,或家暴熱線:18006214673。也可致電家庭庇護所12123496006246,(可用中文留言),紐約亞裔婦女中心熱線:1212732523018888887702。紐約勵馨中文熱線:18779908595,心理安康熱線:18779908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