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安省投資房地產一些常見錯誤認識(6)
文章來源: newkejia2011-05-14 13:04:16

錯誤認識:一交定金,就非買不可了,否則定金就會被屋主吃掉。

正確:買房的合約(OFFER)可以由地產經紀加上一些條件,如驗房條件和貸款條件。隻有驗房大體滿意了,或者銀行答應同意貸款了,才作實成交。如果條件沒有達成,屋主是要把定金原銀奉還,沒有二話的。但如果一個房子有多個買家競爭,屋主就按最優的來選擇,即價錢,交樓時間,條件等最符合屋主利益的來挑一個賣。這樣的情況下,沒有條件的OFFER才會被屋主重點考慮,所以為了有備而來,買家在買房之前最好先谘詢銀行,能否獲得貸款,能買什麽價位的房子,做一個預批(PRE-APPROVE)是一個好主意。另外,有些房子事先屋主就聲明是如此狀態,愛買不買(AS IS CONDITION),買家要求驗屋是自討沒趣的(如一些銀行賣的POWER OF SALE 之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