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的離婚官司
文章來源: Youshijie2012-09-19 17:23:01
我智商低,就不懂這樣的一位“天之驕子”;畢業於中國知名學府的高智商"精英"男人,打了一場這樣的離婚官司,即損人,又損己,無論心理上還是經濟上。尤其損自己,把自己的信譽損掉了不說,經濟上的損失也頗為可觀,很有可能從此就會得到稅務局的特別關照了。

朋友講給我聽的故事。朋友的朋友A,人到中年,有一個孩子,10年前,在來美的兩,三年上,便同前夫B鬧上了矛盾,期間B曾使用家庭暴力,A帶著孩子曾經住進了婦女庇護所。之後有回家住。兩個人曾經協議離婚,房子歸男方,車子歸女方。孩子歸女方撫養,男方出撫養費。協議簽訂好以後,女方帶著孩子,搬了出去。 後來雙方再次和好,女方回到他們共同的房子同居。再後來,仍然過不下去,A帶著孩子再次搬離他們共同的房子,帶走了車。這一次,沒有簽訂離婚協議,房產上,仍然是A和B兩個人的名字。

A帶著孩子住公寓,以打勞工及學生貸款的收入艱難度日。B拖欠孩子的撫養費,最後法院判一固定的機構每月從男方B的工資強製扣除孩子的撫養費給A,當然又是A這個單身的媽媽費了很多精力,時間才得到的結果。後來男方B搬離了A和孩子所在的城市,很快有了自己的女朋友,並且同女朋友買了50多萬的房子,出租A和孩子所在城市的房子。幾年前,男方B同意A和孩子搬回他們以前的房子,A不用交房租,男方B也不再給孩子的撫養費,A專門寫了封信給男方B拿去專門的機構,那個專門的機構不用再強製扣除他的工資。但A交地稅,水,電,氣部分。自從A搬出房子後,男方B一直都在付按揭。

後來A獨自撫養的孩子大了(精力上獨自撫養),快上大學了,A也找到一位相親相愛的西人,結婚了。在A結婚和孩子上大學前的幾個月,孩子和A仍然住在房產證上是A和B的名字的房子。A和B都決定要賣房子,賣房前,B說得很好,賣房得到的部分,男方要1/3,女方要1/3,剩下1/3,給孩子做學費和生活費用。 A就開始買材料請人花錢裝修房子,A的老公,當時還沒有同A住在一起,也來幫忙花很多時間和力氣裝修,房子一切準備就緒的時候,男方B就變卦了。一分錢也不給女方。孩子上大學的錢也不給。都是該他得的,房子是他的。A說,我知道按揭是你一直在付,我隻要1/5,男方B拒絕。。。。。。--因為有離婚的協議。

離婚協議簽署後雙方再次同居的,同居前的離婚協議失效。。。。。。

男方B開始雇傭了一個律師,後來律師覺得男方的官司按照男方的想法,那就是獅子大開口,根本就是一個輸,勸說無效,也為了保全自己在律師界的名聲,主動請辭。在這樣的情況下,B,這樣的高智商精英,還不仔細研究家庭法,一味占在自己的“理”上,一次有一次給A出難題 男方B今天一個A欠他的房租,還把他手上A寫給強製機構的信拿出來,說他付了撫養費,但A又欠他房租。明天一個首付款都是他出的(他那時掙的工資比A高很多),所以他當然的擁有房子的產權。全然不顧那是婚後共同財產。後天又是另外一個花樣,又有一筆什麽款是A欠他的。

男方B那一邊出妖蛾子,女方A這方的律師費見漲,走trail都是這樣的,給律師無限賺錢的機會。B以為這樣整倒了A,哪知最近法官判下來,賣房所得一人一半。A的律師費還沒有最後判決,但那個胡攪蠻纏的男方B,極其可能要付如果不是全部,也是大半部分A的律師費,就是他胡攪蠻纏才使得官司異常艱難。

法院判決後,男方B仍然不服氣,(讓我想起文學城裏曾經有過的一位,把法官的判決稱法律不公平)“理”還在他這一邊,但顯然“不公平”的法律說理不在他那邊,於是他就使用下三濫,上了地方的網站聲討A,說她窮慌了,稼了個沒錢的洋人,來同他爭他的財產。將A的工作單位公布,一時間那些不明真相的,就跟貼說,這麽窮的窮洋人,稼他做什麽。(是不是提倡不稼窮人,稼了變窮以後一定記得離掉.) 其實A的老公也是專業工作人士。不懂,錢是A該得到錢,開始A提出了讓步,男方一定要那麽霸道的全占。難道要A找個富老公,將富老公的錢給前夫用,前夫才開心嗎?不說A辛苦養育了孩子這麽多年,孩子成才,勞苦功高。不思感激,反而極盡詆毀。

走出家門,據說這位WSN是人人稱道的“好人”。

法律不是兒戲,法官也不是吃素的。當男方B說給A的孩子撫養費是房租的時候,法官問他,那麽,既然是房租,為何在你當年的稅表上沒有體現? 諸如此類的這樣的漏洞太多,終於在法庭上B嚴正地向法官證明了他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說謊者。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網親,你們有什麽辦法讓這樣的精英男,正義的精英,活在自己的夢世界裏的精英,醒過來?
 
鄙視這樣的精英WS男。


Youshijie 評論於:2012-10-02 17:00:49 [回複評論]刪除
回複azkaban的評論:
謝謝你信息和理智,平心靜氣的討論的態度,歡迎你的討論。
我們都不是法官,具體怎麽在法庭上他們怎麽出示證據我們都不知道。我知道的就是B男很善於撒謊,還撒到法庭上去了。
有點法律常識就知道,一個人,供著50萬的房子,還有另外的一處房子供著,就是說,供著兩處房子,收入該是多少?一個月給孩子450塊的撫養費,太寡情了。而且就從這一條,我覺得B男就很WS。
從法律上來講,房產是離婚時沒有分割的財產,包括當時的新汽車,都沒有分割,他們沒有離婚協議。因為他們之間那一紙離婚的約定,因為後來的同居,是自動作廢的。
A女並沒有利用什麽法律的漏洞來要挾B男分房產(A女在財產的問題上,一讓再讓,你不覺得嗎?是個人都看得出是B男將孩子和前妻趕出家門,A女有那麽傻自己有房子不分,不住,要每月花1200租房的嗎?1200,付個townhouse的按揭,綽綽有餘吧?如果是論壇上說的那樣)。B男最後為什麽騙人家出錢出力裝修?A女剛開始隻要1/5,把自己放進去的錢拿回來,過分嗎?
上法庭的事因我也是知道的,A女孩子上大學,幾萬一年的學費,生活費,需要將錢拿出來給孩子付學費。B男有錢又不管孩子,吊著房子不賣,A女在孩子搬離後也離開了,房子空置。A女才不得不請律師賣房子。
這一請律師,B男就更加難纏,不斷出妖蛾子。最後是法官判決A女分一半賣房所得的。A女隻是出示自己的證據。不是A女自己要的。
如果說要保護自己,最好的辦法就是現實一點,多學點法律知識,最好聽律師的,不要自以為法律站自己這一邊。於情上,於理上,再怎麽說,A女也是獨自撫養孩子成長的媽媽,媽媽好,孩子才得好,看在孩子的份上,B男都不應該這麽樣地薄情寡義。這也是我鄙視他的原因。還好意思上來求助,將自己打扮成受害者的樣子。
當初複合是肯定不可能的,B男也沒那麽想過,因為他已有女朋友了。可能讓A女和孩子住回去,也是為了孩子好一點。但從論壇上的房租的事來看,B男一點都不吃虧。
A女住不住回房子,錢是房租還是共同投資,一點都不是此案的關鍵,不管是怎麽樣,那房子都有A女的一半。法律上的。
但是此博文當然中心思想不在怎麽分割財產。而是說,還是懂法比較好,在法庭上不要撒謊。不過,對一個從來就滿嘴謊言的人來說,可能不撒謊太困難了一點。什麽時候做人都要reasonable(合理)一點,不要以為A女好欺負,離婚那麽久了,還要欺負人家。孩子都那麽大了,B男自己也一天一天老了,也要給自己留條後路,給自己積點德。
B男為什麽這麽出爾反爾地困難,專門找茬?我的理解是他有嫉妒妄想綜合征,而且他曾經揚言,A女的白人男朋友隻是玩玩的,沒有人會認真對她。然而事實給了他一記耳光,人家結婚了。他就惱羞成怒了,就要找點事出來給A女過不去。那個心理陰暗。自己有女朋友不好好地過好自己的生活。
azkaban 評論於:2012-10-01 22:27:54 [回複評論]刪除
回複Youshijie的評論:
“你確定你讀到的就是一個故事?那B男是不是抱怨法律不公來著?”應該是一個故事,你搜索"離婚7年後的房產糾紛"會看到。大家討論得很熱烈。
azkaban 評論於:2012-10-01 22:17:57 [回複評論]刪除
回複azkaban的評論:
“法律上不講動機,隻講事實。”這句說得好。我不是法律,也不是法官,所以我對動機更感興趣。好的動機被別人利用我就廉價地同情一下;壞的動機被別人反擊成功我就幸災樂禍一下。
azkaban 評論於:2012-10-01 22:11:35 [回複評論]刪除
回複Youshijie的評論:
我沒看懂你關於房租的回答。B 男說的是,撫養費450/月,整個townhouse按650/月租給A女,所以女方不拿450元錢,但另付200的地稅,平了房租的帳。我不覺得這個描述有不合理的地方。有爭議的是,女方到底算是租房,還是共同供房。以650的房租來抵撫養費,和把房子出租給別人再付給女方金錢,對男方來說是賺了還是虧了。這裏“租房”不是從法律意義上說的,而是按常識來說大家怎麽想的。

男方沒把女方的名字去掉,是對複合還存著幻想,還是被迫的,或者是太懶?這確實是個漏洞,但女方怎麽理解男方留下這個漏洞的動機很重要。

女方是2005年住回去的,按你的描述,男方和新女友到現在7年了也沒結婚。其女友也一直默許A女呆在房產證上?這個描述如果屬實,我也BS該男一下。

很不幸,我剛才看到了另一個鏈接上提供的細節。他們離婚時女方分了新車(價值3萬),男方分了房子(首付3萬),然後和好,然後又分手,現在女方還要平分首付部分?

我不是法官,也管不了他們分財產,就是想學習一下怎麽保護自己...女人被家暴是不幸,但太擅長利用法律也怪嚇人的。
Youshijie 評論於:2012-10-01 20:38:31 [回複評論]刪除
回複azkaban的評論:
回複azkaban的評論:
你確定你讀到的就是一個故事?那B男是不是抱怨法律不公來著?

先要澄清一下,我沒有一直說家暴的事,我陳述了一些事實。B男是個家暴的施虐者也是不爭的事實。“B男的說法是,同意以650的月租把整個房子租給A女。”B男也是這樣跟法官說的,我的博文裏說得很清楚,法官問他,年收入的稅表裏為什麽沒有申報房租收入?他答不上來。法官問他,收了房租,孩子的撫養費是怎樣支付的?他拿不出支付撫養費的證據。(銀行帳戶上的轉賬?)手裏到是有封信,A女寫給強製機構的,讓機構停止強行扣錢的信,支持A女的說法。
法律上不講動機,隻講事實。不過,B男現在的女友就是那個同他住50萬房子的女友,所以一路下來,我沒看出B男想複合,反而看到他不盡父親的責任。
故事不知道B男的具體結局。A女在孩子讀大學第一年那年再婚了,我朋友說她很幸福。B男在想請A女幫忙裝修的時候,曾經騙A女,博文裏有交代。法官判決下來了,房子首付和增值部分,一人一半。訴訟費用,還沒有判決,不過,很大的可能是B男會承擔大部分A女的訴訟費,我在博文裏交代得很清楚。這是給認為,自認為“理”在他那邊的精英WSN的一個教訓。不然估計他不會發帖說法律不公吧。
房產證上是A和B共同的名字。到房子出售之前,一直是。
再一次鄙視萎縮男B男。希望他夢醒,回到現實裏來。
azkaban 評論於:2012-10-01 11:14:44 [回複評論]刪除
這個故事,我是在另一個論壇上看到的,標題是"離婚7年後的房產糾紛"。男方提供了一些細節,但是有些事被雙方故意忽略了。

博主一直說家暴的事,但是離婚多年以後,A女還是要住回B男的房子,B男的說法是,同意以650的月租把整個房子租給A女。A女的說法是"男方B同意A和孩子搬回他們以前的房子,A不用交房租,男方B也不再給孩子的撫養費"---B男方認為是出租房子給A女,A女說是什麽意思,沒看明白,是變相的複合嗎? 兩人都回避談這樣做的動機。

估計B男一直想著和A女複合,這篇文章裏提到了他以前的新女友,卻沒有提後麵的故事,我很好奇結局怎樣。

A女分房子的依據何在?是和A男未離婚,還是共同投資?真是一筆糊塗帳。
piao11 評論於:2012-09-22 00:36:05 [回複評論]刪除
遊妹,這類的人隻是利用精英這個詞,其他,就一垃圾罷了~我見過很多的所謂的男女精英,骨子裏的一些東西真的跟精英搭不上界,這個官司樓下一朋友說的實在,幸虧是在國外,換到國內不知道什麽結局呢~

這個官司告訴我們,世上萬物在變化,夫妻之間的情感也在不是的變化著(或變好或變糟),夫妻彼此間的“信任”必須建立在“文字上”。

再有這樣的滿肚子“垃圾”的精英,指望他們能夠改變那真的是“妄想”,我從不看好。蜜瓜說的對,哪怕吃官司進局子出來了還是會認為“法律不公”。。。



禦樹林楓 評論於:2012-09-21 18:15:41 [回複評論]刪除
回複sisbio的評論:
抱抱,道德水準在受高等教育之前就決定了。。。。
Youshijie 評論於:2012-09-21 17:15:23 [回複評論]刪除
回複iapdog的評論:
你咋知道他們沒有婆婆媽媽的事?很多地方,同居一年,財產分割等同婚姻。他們有沒有共同的孩子?有共同的孩子,哪一樣不是跟婚姻一樣的。至少我沒聽說過哪個西人想獨霸共同財產的。曾經有位西人朋友離婚,在婚姻中,他掙得多,沒有孩子,前妻經常不工作,要麽就是labor工。離婚官司沒判下來之前,每個月800刀的贍養費給前妻,前妻還是有份工作的。判下來的時候,前妻一次性拿走一筆錢做贍養費。我問他,你的前妻分走你多少錢?(我當然沒問對問題),他說,那是她的錢。。。。。。不是我的。。。。。。
Youshijie 評論於:2012-09-21 17:00:58 [回複評論]刪除
回複sisbio的評論:
我見到的拜金男,拜權男比拜金女多。謝謝你分享你的故事。很受啟發。
iapdog 評論於:2012-09-21 16:18:48 [回複評論]刪除
還是不要輕易結婚為好,象那些西人,同居大半輩子,也沒這些婆婆媽媽的事。國男國女多學學。
sisbio 評論於:2012-09-21 11:24:34 [回複評論]刪除
這種人渣, 我就碰一個. 我的EX, 結婚的時候, 房子是他的, 我的錢進股票, 他炒光了... 炒光的同時, 追著我的銀行帳號, 把我的錢先花了, 才花自己的. 一年不到, 我就看夠了, 要離婚. 離婚的同時, 自己找了個網上的女的, 要去北京看他... 同時還問我的銀行支票? 難道要我負擔他傍小三的飛機票錢? 離婚的時候, 這下房子全是他的, 股票他說配的錢一毛也沒有..
科大畢業的美國的博士..
我原來以為受了高等教育的人, 道德水平起碼有基本的東西.. 結果, 讓人覺得就是個沒有人類COMMON SENSE 的人渣. 我一點不遺憾我丟的錢, 我遺憾在他身上浪費的時間精力. 所以離婚官司, 我都不出庭. 我再多浪費一天時間在他的事上, 都是對我生命的褻瀆..
Youshijie 評論於:2012-09-21 10:02:41 [回複評論]刪除
回複我還是我嗎的評論:
謝謝你的分享。
Youshijie 評論於:2012-09-21 10:01:04 [回複評論]刪除
回複wumiao的評論:
謝謝wumiao。這種水平的中國男人真的不少,尤其離婚的。那個李陽就不說了,他真是垃圾一個。那個英達,也夠垃圾的。都是典型的代表。
我還是我嗎 評論於:2012-09-21 01:05:06 [回複評論]刪除
如果是在家當全職“保姆”的,千萬要走法律程序,律師費高昂,但是要是遇到這種“精英”,最終還是要動用律師的。親身經曆,差點上當。
wumiao 評論於:2012-09-20 18:27:59 [回複評論]刪除
其實這種極品男代表著中國60%以上男人普遍水平。
中國國情教育出來的結果:自古以來隻有男性對社會家庭付出的多,所以要照顧男性,女性隱性的付出不計算在社會成本之中,女性本身也喜歡以犧牲自己來換取人性的尊嚴。
扯淡。
Youshijie 評論於:2012-09-20 16:48:19 [回複評論]刪除
回複禦樹林楓的評論:
沒有關係,我們都是人,怎麽知道呢?遇到了,一定早一點離開,止損。
Youshijie 評論於:2012-09-20 16:45:47 [回複評論]刪除
回複漢代蜜瓜的評論:
再同意不過了。在離婚的過程中,不要直接同對方接觸,要接觸,通過自己的律師。但律師是用來幫你爭取利益的,不是用來聲討對方的。離婚誰的責任律師是不管的。自己的權益該要就要,不是你的錢法官也不會判給你,法官判給你的錢都是你該得的(因為律師的原因,說不定該給你的你還沒要到呢)。不要聽別人譴責你要贍養費,那是你該拿的。是當初男方承諾婚姻的時候就應該想到的。看了太多單聲媽媽因為離婚而生活困難的(口頭的承諾說變就變)。為了孩子,不要放棄你應該得到的利益。
Youshijie 評論於:2012-09-20 16:35:55 [回複評論]刪除
回複頤和園的評論:
我身邊女友的女友,或我自己的女友,我們群組裏的姐妹們,遇到像這種極品的還真是不少。都是極盡全力地在前妻的身上刮油,像在雞腳杆上刮油。還有一個說自己沒錢,也是跟前妻爭共同的房子,協議簽好又推翻,最終就是想多拿幾個錢。剛一離婚,自己在外麵另外買了80萬的房子。像上麵蜜瓜所說,很多姐妹還是中國似的思維方式,不太懂怎樣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最後讓極品們得逞。。。。。。

A女,如果在中國,掙得可比B多。她也不悲催了,現在不悲催,至少有相親相愛的老公,和成才的兒子。離開家暴男,一直追求,好生活總是有的。
Youshijie 評論於:2012-09-20 16:20:23 [回複評論]刪除
回複urbb的評論:
是很可憐,不過千萬別因為可憐這樣的人,把自己給繞進去了。做前妻的沒那個能力。A我覺得她就有可能覺得他挺可憐的,也可能在開始離婚的時候總是想,不要把錢給律師,哪裏知道B這麽霸道,不趕盡殺絕不罷休。
Youshijie 評論於:2012-09-20 16:16:14 [回複評論]刪除
回複沉魚的評論:
問好沉魚。我同意你的評論。所以以後遇到這樣的很多負能量的人,一定要繞道走。
Youshijie 評論於:2012-09-20 16:14:13 [回複評論]刪除
回複漢代蜜瓜的評論:
在中國的男性特權耍慣了,也不知道審時度勢,悲催。
Youshijie 評論於:2012-09-20 16:12:49 [回複評論]刪除
回複meowzilla的評論:
問好妹兒。物件不會自己傷人吧?這種垃圾還是不稱物件了,汙了物件的名聲。
A女,據說有點受虐綜合征,恐懼那個垃圾。
禦樹林楓 評論於:2012-09-20 14:45:12 [回複評論]刪除
這樣的精品就是倒貼銀子都買不來好。。。
漢代蜜瓜 評論於:2012-09-20 11:01:28 [回複評論]刪除
回複urbb的評論:

好多國女雖然生活在西方,但是離婚的時候為了盡快擺脫困境,選擇用中國式離婚方式——比如不要贍養費,讓出一部分權益給WSN等。

每當遇到這樣的國女,我一般會問:你急著再婚嗎?有人選沒有?

答曰:沒有。

我說:沒有你急啥?一邊分居一邊辦離婚,就是為了孩子你也不能放棄自己的合法權益。錢一分不能少,你不急著再婚就該幹啥幹啥,咱不怕拖。手續未完成不妨礙你約會開始新生活。

時間問題而已。他能耗,你就陪他耗!

頤和園 評論於:2012-09-20 06:20:31 [回複評論]刪除
A女挺悲催的,碰上這麽一個精品,幸虧她在美國。
urbb 評論於:2012-09-20 03:04:00 [回複評論]刪除
沉魚說的對.唉,這種男人其實很可憐哦.一切以自我為中心,心地又陰暗,就是被現實狠狠地抽了耳光也明白不過來,一輩子就活在自己想出來的所謂理中,然後再怨天尤人.
一開始離婚的時候為什麽女方那麽懦弱呢? 不過也許是女方的懦弱才更加體現出男方的貪婪.
沉魚 評論於:2012-09-20 00:40:39 [回複評論]刪除
不可能改變這個人的想法的。很多人都是明明自己不對,卻隻站在自己的角度想,自己想什麽就是什麽。這種生活在自己世界的人,還有很多,可能對沒有太親密關係的外人會非常好,甚至不正常的好,為了證明自己一個形象,從而實現對自己親密的人的軟弱和感情的利用,以自己創建的良好形象來為自己不正當的行為和想法作為自己正確的理由。

現實中,其實有很多這種雙重標準和利用對別人的道德限製讓自己做不道德的事情的多重人格的人。沒辦法講道理的,很可能他自己的腦子裏都是這樣的雙重矛盾,所以他自己在對錯上麵是沒有一個統一客觀的標準的,這種人還往往覺得別人都對不起他,都對他不好。
漢代蜜瓜 評論於:2012-09-19 18:16:09 [回複評論]刪除
回複meowzilla的評論:

嫩,嫩咋搶俺滴沙發涅???

漢代蜜瓜 評論於:2012-09-19 18:15:14 [回複評論]刪除
木辦法讓他醒過來。哪怕關牢裏幾天,估計出來還是怨世道不公,法律不站他那邊,偏袒女人。

蒼天啊,冤啊,俺是精英啊,在中國可是有特權滴呀~~

meowzilla 評論於:2012-09-19 18:10:38 [回複評論]刪除
!!!!!!!!!!!!!!!!!!!!!!!!
這個。。。就是傳說中活在自己世界中的。。。物件麽?
Orz
這個A女也。。。忒。。那什麽了
一味退讓,一味讓object B 有機可趁。。。
虐~~~啊

問姐姐好,問寶兒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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