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以前的myspace founder為了設計的理念都有交鋒過呢。還有更多的理由:都是外嫁,
1。我老公比她老公年輕帥氣;
2。我家Nana比她daughters可漂亮多了;
3。我的性感程度甩她幾條大馬路;
4。關鍵句聽好了:我家的錢都是我的,她家的錢大多都不是她的,她要分還是要繼續進行她的殘酷的階級鬥爭;
5。她大多數朋友都是衝著她的某人太太的頭銜,我的朋友利用我的幾乎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