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急, 川普被定罪 仍可能當總統
文章來源: BeijingGirl12024-06-01 09:12:26

5/30 我發文時看到熱點上一篇文章提到“金毛川”和“白毛拜”。 當時人們普遍沒有料到,川普的“封口費”案會被紐約陪審團在當天下午就一致定罪。 這7男5女陪審團員,檢方和辯方各選了6名, 決定陪審團花費了比得出結論長得多的時間。 

案件起於一個女明星丹尼爾斯。 2018年,她在電視台訪談節目中說,2006年和川普發生過關係。 之後她想對別人說, 但遭到人身威脅。 2016年大選前, 她再一次被警告不要亂講。 2017年川普入主白宮,通過他的律師,共支付給丹尼斯13萬美元, 讓她閉嘴。 這就是所謂的“封口費”事件。 

這事怎麽會搞成“34項重罪”了呢? 因為錢不是直接給的, 是川普在2017年2月到12月,共11次支付律師費, 然後律師又把錢交給丹尼斯。 檢方因此把它梳理成了三個部分。 一是川普偽造“法律服務賬單”【1】,11次/11項罪;二是他支付“法律服務”的支票【2】, 11張/11項罪; 三是偽造“法律服務分類記賬”【3】,12次/12項罪。

所以從法律層麵上說, 這事的起訴本質不是玩女人或封口, 美國曆史上多位總統都玩過女人封過口。 而是篡改文件或記錄, 把它偽造成一件法律服務。 檢方因此把每張改過的賬單,每張支票,每項相關的賬冊登記都搞成單獨的“罪行”, 可以獨立定罪34項和判刑。 

美國前任或未來的總統被判重罪史無前例, 是具有曆史意義和開創性事件, 必然引起爭論。 每個人們都可以做出自己的判斷:這是任何人都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的案例?還是政治迫害的案例? 

網上的極端兩極已經吵得夠熱鬧了。 有人說“美國的陪審團及法律人用自己的作為,公平地判案,證明了美國依然是個法治國家,”; 也有人說,為此事鼓掌的人是“各懷各的鬼胎”,美國正在墮落成第三世界國家。(下圖丹尼爾斯進入法庭)

我隻記錄一些具體的事實。 首先, 就是川普仍然可以競選總統。 案子的判決要到7月11號由法官裁定, 不經過陪審團。 哪怕川普被判入獄, 他還是可以競選總統的, 美國有些州禁止重罪犯競選州和地方公職, 但競選總統是聯邦的事。 美國憲法允許他參加競選。

一百多年前政治家德布斯(Debs)在獄中也競選過美國總統。 現在川普的競選勢頭很猛,雖然前總統/總統候選人被判重罪是前所未有的情況,仍有機會獲勝。 每個州的大選選票上,可以通過各州立法決定川普的名字是否上選票。 但估計這個做法在法律上不太站得住。

最高法院在3月已經全票裁決各州不能根據憲法【4】阻止特朗普上選票。 除非“存在對合眾國作亂或反叛”的行為, 才能被取消競選資格。 目前有科羅拉多州和緬因州做出了這樣的裁決。

其次,他還能不能投票,這要看他的量刑。 他是佛州選民登記人,佛州受到重罪判決的人是被剝奪公民權的。 重罪犯在服完刑期(包括假釋或緩刑),並付清所有罰款和費用後,可以重獲投票權。 紐約州相對寬大, 重罪犯可以在假釋或緩刑期間投票。

如果紐約州允許他投票, 佛州也應該被允許。 因為他是在紐約州被判刑的。但是幾乎所有的州都規定, 重罪犯在監獄裏被剝奪公民權。 所以如果法官判他入獄, 他將被剝奪投票權。

第三, 如果他在獄中當選美國總統會怎樣? 沒人知道。 我隻知道按美國憲法他仍有資格擔任總統。 當然這肯定造成國家管理和法律危機, 需要法律來解決。 比如川普可以起訴要求釋放,因為對他的監禁妨礙他履行總統的憲法義務。 激動的人們不要想去劫獄, 或再去衝擊國會山。 多捐款是有用的。

第四,如果他入獄,法律要求美國特勤局全天候保護前總統, 所以特勤局特工必須在監獄裏保護他。 這對特勤局是個巨大的挑戰。

第五, 就算他11月當選了, 他也不能赦免自己。 因為這個案子是紐約州提起的, 不是聯邦政府。

  • 【1】Invoices for legal services
  • 【2】Checks paid for legal services
  • 【3】Ledger entries for legal expenses
  • 【4】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第3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