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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原創搞活動:百字寫愛情。上著班匆匆瞎寫了兩行。
先是愛: 怦然心動,日思夜想; 牽腸掛肚,揮之不去; 身不由己,湊上前去; 互相試探,一拍即合; 兩情相悅,甘之如飴;
再加情:
驚見不同,愛中較量; 矛盾磨擦,不勝煩惱; 掙紮忍讓,不願放棄; 日久情深,不離不棄。
愛字加情字,就是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美好。
其實在我眼中的愛情,的確如安然所說,一定要“棋逢對手”。然而愛上容易,長情卻難。
當然愛字上少了,雖然也可能日久生情,但那畢竟是慢慢刻意培養出來的,就沒有那麽動人心魄,終究缺了些什麽。
可是如果哪怕有一方在情字上減了半分,就難維持下去了。在我看來,情字不僅包涵了兒女情長,而且包涵了道義責任感,自我約束,恒久耐心,和決不輕言放棄的決心。
聖經對愛的定義最完全,雖然那不單指愛情:
愛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 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隻喜歡真理;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愛是永不止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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