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穆勒的調查報告和後續走向。
文章來源: 遍野無塵2019-03-25 09:26:55

穆勒的調查報告大體會有幾個重點

   第一條,特別檢察官未發現特朗普團隊與俄羅斯勾結的證據

   第二條:對於特朗普是否妨礙司法,特別檢察官穆勒未作出結論。

   第三條,有關特朗普的行為是否觸法,由司法部決定。

   第四條,該報告未作出結論特朗普違法,但也未證明特朗普無罪。

其實就兩條,通俄查無實據。是否妨礙司法沒有結論。

如果第一條,通俄這條,穆勒也來個我不做結論,那肯定交不了差。因為讓你忙活了兩年,你說你不知道?你是幹什麽吃的? 如果還沒有結論,你可以而且應當繼續調查嘛。所以這一點,穆勒必須回答,而且必須明確答複,有還是沒有。“查無實據”是經常法律引用的結論性詞匯。

為什麽第二條穆勒可以說,“我沒有結論”? 因為當時司法部任命我調查時的任務就是,查通俄。沒有讓我調查妨礙司法。這一條我可以不管,我沒有調查是否妨礙司法,不算是我的錯。我不想狗逮耗子多管閑事。你們大家看著辦吧。

再說了,如果妨礙司法要有個結論,是不是商業行為,錢財來往,報稅,男女關係,甚至拉屎撒尿我都要調查,要給出明確的結論?

關於是否妨礙司法,穆勒的“沒有結論”也是一種結論。既然沒有結論,這事隻能不了了之。司法部或者國會都不可能形成新的結論來。人家檢查官沒有達成結論,自然有達不成結論的原因,難道讓一個新人多看一遍, 就會有結論了?

按常理推論,除非有新證據,任何人都不可能在穆勒的“沒有結論”的結論基礎上,重新得出個“脫罪”,或者“有罪”的結論。要有新證據,就必須重新任命新的special counsel,從頭來一次,哪怕做做樣子也是必須的。至於會不會重新任命新的檢查官,大家可以猜。

如果要任命新的檢察官,不但要查川普,還必須要調查穆勒和川普的串通之罪,看看穆勒有沒有枉法循私。哈哈,那才熱鬧呢。

當然公開報告後,大家會“各取所需”,再打打口水仗罷了。總的來說,這次調查對川普是正麵的,特別是對大選連任,因為很多民眾都很煩這種不著邊的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