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與之,後取之
文章來源: 戀糊2010-10-05 19:18:07
我是沒心情往上爬的,而且合同工幹久了,早已養成額外的時間要收費的習慣,不會便宜客戶的。這不是覺悟問題。樓主是在談權限麽?是在談待遇。先談待遇再幹活,那是contractor,要求進步的fulltime employee就不能這麽幹。思維錯位了,最後不得不多幹,但是多幹也白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