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到老,撿餡餅到老
文章來源: 托寶貓2016-11-07 05:10:45

前不久,我公公收到一封蓋了戳的正式信件。“司馬先生,我是公證處委托的家庭關係調查員。經我調查,您的母親柯夫人與XX縣XX村的柏夫人是表親。柏夫人去世了,她那一支係已經沒有繼承人,因此,您的母親與另一位表親一起,享有對她財產的繼承權。請您收到信後給我打個電話,咱們再仔細捋一捋親戚關係。”

我公公懵了,連忙來找家裏的家譜專家老鼐。研究了很久,最後得出結論:那位柏夫人是老鼐的奶奶(也就是“柯夫人”)的父親的舅舅的孫女,兩人已經五六十年沒見了,一輩子估計就見過一兩回,平時從不來往。去世的老太太比老鼐的奶奶年輕,沒想到先撒手走了,沒人繼承遺產,輾輾轉轉居然輪到了這遠房表姐頭上。

具體情況我們也不清楚。不知道是因為丈夫兒女兄弟姐妹都死了,還是壓根就沒結婚、沒生孩子。多蒼茫啊。錢還在,人沒了。一輩子這是何苦,攢下幾個錢都不知道留給誰,還不如在世時把錢都花光。

不過這個程序倒挺有趣。公證處找不到繼承人,並沒有就此私吞了或者收歸國有,還盡心盡力地找個調查員,八竿子打不著的遠房親戚也拉過來繼承。也不欺瞞人家不知情的,還找上門來通知“你有繼承權”。

還有另一位老太太跟老鼐的奶奶一起共享繼承權。這位老表姐幾個月前去世了,但是她去世的時間晚於事主柏夫人,所以她還有繼承權,所繼承份額轉給兒女。

天上掉餡餅,隻是還不知道這餡餅有多大。搞出這麽大動靜,現在還不知道有多少錢可以繼承。不過我們猜測,去世的老太太大概也就是個鄉下老奶奶,不是百萬富婆。留下幾個錢,扣除各種手續費,包括支付公證處、調查員的費用,最後還要分成兩份,到老鼐奶奶手裏估計最多就一兩千歐元。

這個老繼承人昨天滿九十八歲。她說:“我沒想到這把年紀了還能繼承遺產。”我們說:“證明您還很年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