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陽草樹,尋常巷陌,巴黎我也曾住
文章來源: 托寶貓2012-02-26 08:55:17


今年的奧斯卡很法國風。提名電影裏的《Hugo》和《Midnight in Paris》以巴黎為背景。熱門影片《The Artist》,索性就是法國人導演、再由一個英語都說不溜的法國人演的。

我見過一次Jean Dujardin。是在裏爾的某個電影院裏,《Il ne faut jurer de rien》的首映式上。影片結束後,他和Gérard Jugnot一起跟觀眾互動。那時Gérard Jugnot已經很紅了,侃侃而談。Dujardin大概也不是不紅,但他之前演的是電視係列劇,我反正當時還沒看過他幾部影片。他很靦腆,說話也隻是附和著Jugnot,跟最近金球獎上發表感言的神采飛揚不可同日而語。

這個法國人現在征服了美國觀眾。假如奧斯卡落到他手裏,他就可謂是一片成名了。

上麵說的幾部片子,之所以法國風,說到底還是複古風。而一複古,當然不是巴黎就是倫敦,多少要牽扯到一點老掉牙的歐洲。

小男孩Hugo透過車站的大鍾,正好看到埃菲爾鐵塔,我不禁想起,我住在巴黎的時候,從窗戶看出去,也正好可以遠眺埃菲爾鐵塔。鐵塔每到整點就閃光十分鍾。我從七樓的窗口看出去,閃光的鐵塔仿佛遠在天邊又仿佛近在咫尺。中法友誼年的中國春節期間,埃菲爾鐵塔通體的燈光特地換成了紅色。於是晚上我在巴黎黑色而清朗的夜空裏,遠眺一座紅色的埃菲爾鐵塔,那個視覺效果今天想起來很有夢工廠的感覺。

我在巴黎隻住了三四年,不算巴黎人。不過我是在巴黎結婚的,從此一生中都可以在市政府出示“婚於巴黎”的證明。老鼐在巴黎住了很久,對巴黎認識得可謂透徹。不過就算這樣,他離開巴黎時也並沒有依依不舍。他果然是熟讀蒙田的人,深諳隨遇而安的哲學,身在一個城市時就全心全意地融入它,而離開了也就瀟灑地揮揮手不帶走一片雲彩。

老鼐有很多朋友也是從外省去巴黎的。他們在巴黎住久了,再也不能適應外省的安靜生活。於是想盡辦法留在巴黎,盡管巴黎米貴,居大不易。我們在巴黎時租住的一個頂樓三十多平米的屋子,當時每月的租金已經接近700歐元。現在更不知道漲到多少。老鼐一個同學,三代單傳的獨苗,祖父母父母的積蓄全部給他,在第五區聖日爾曼大街買了一個十平米左右的的studio。那個房間裏連張床都支不下,隻能打地鋪。老鼐這樣的高個子,在某些角落根本無法直身站立。那個studio的價錢,在外省可以買一整座房子加上草地。可是那個同學還是要留在巴黎。有一段時間他在裏昂工作,寧願每天坐火車去裏昂上班,晚上無論如何還是要回到自己巴黎黃金地段的蝸居裏睡覺。

我以前說過,巴黎最吸引人的地方是文化生活的極端豐富。而且適應各個階層,富人有富人的快活,窮人也有窮人的瀟灑。在巴黎幾乎可以看到各個時期的電影,而且所有的外國影片都能有原聲版和法語配音版的選擇。這隻是一個小細節,但是像我這樣在巴黎和外省都住過的人,就知道這是多麽珍貴。外省小城的電影院裏,老電影很難得見。外語電影隻能看到最新的大片,而且統統是法語配音。我連阿凡達都看的是法語版,因為方圓一百裏實在找不到可以看原文版的影院。而這個要求,在巴黎幾乎隨便一家電影院都能滿足。

我總覺得巴黎是有兩麵的。一麵展現給遊客,比如紅磨坊夜總會,塞納河上的遊船,路易威登專賣店;另一麵是給巴黎人的,比如犄角旮旯裏的專門放映老電影的小影院、拉丁區的書店、盧森堡公園裏的鴿子、大街小巷的咖啡館。我在巴黎幾年,從來沒有在塞納河上坐過船。反倒是搬到外省來後,重去巴黎,為了逗孩子開心,才去坐了。這才發現船上的一個導覽員竟然會用包括英文在內的多門外語報站名。隻這一點就充分證明了這些設施的確是遊客用得多。否則就算在巴黎,說英語的人也是不多的。

有人批評Jean Dujardin金球獎感言時說的英文口音不標準。但你們要知道這個演員也許從來沒有學過英文,到了好萊塢之後才趕鴨子上架現學現賣。《Midnight in Paris》裏,男主角向巴黎人問路,人家紛紛以“不會說英文”為由,不予回答。這個雖然是cliché,但也是有現實作根據的。很多法國人不說英文,不引以為恥,反引以為榮。像《Hugo》這種片子,全片的地名、店鋪名、街名都是法語,而人物們卻說著一口英文,這在現實中是絕對不可能發生的。不過想想連《丁丁曆險記》裏的丁丁和《藝妓回憶錄》裏的日本藝妓都說著一口好萊塢英文,這也就不奇怪了。既然中國古代文明其實都是韓國的,那全世界的電影人物又怎麽能不說英文呢?但是奧斯卡那些多半隻聽得懂英文的評審終究還是沒有逃過法國導演Michel Hazanavicius的魔高一丈:人家又要拿獎、又不願委屈。與其讓一個法國演員在電影裏說英文,他索性讓這個演員自始至終保持沉默,一句話也不說。

有人說巴黎很小資,有人說巴黎很奢華,我卻隻說巴黎很生活。在巴黎也一樣買菜做飯趕公車。不過巴黎人相比起外省人來,相互關係裏有更多冷淡和距離,卻是有的。這當然不是說巴黎人就沒有朋友。相反,巴黎人常常有很多朋友,因為這城市人多,尤其是年輕人多。能夠交到誌趣相同的朋友的機率大大增加。而且文化生活豐富,使得朋友們有很多熱鬧去處,互相做伴也好、交流感情也好,見麵的借口要多得多。不過相比外省人來,巴黎人普遍是驕傲的,對人的防範之心也強些。就連流浪漢似乎都比別處的流浪漢要拽。但是巴黎人畢竟有拽的資本。他們可以隻住著十幾平米的蝸居,卻因為這蝸居位於一個多彩而魅力無窮的城市裏,自我感覺良好,認為它豪華如宮殿。我的家裏擁擠不堪又怎麽了,整個巴黎都是我的後花園。他們可以這樣想。

近一百五十年前,一個外省男孩給他的老師寫信:“Ma ville natale est supérieurement idiote entre les petites villes de province. ”(在外省的小城當中,我的家鄉蠢得出類拔萃。)這個男孩後來當然忍不住要離開他那“蠢得出類拔萃”的家鄉,到巴黎去闖蕩。他是Arthur Rimbaud,十九世紀末法國詩壇上耀眼的少年天才。最終他英年早逝,遺骨卻還是輾轉回到家鄉,埋在他所厭憎的城市郊外。但這,卻不是他所能決定的了。

巴爾紮克的《高老頭》結尾,從外省來的年輕大學生Rastignac看著巴黎的萬家燈火,叫了一句:“A nous deux maintenant ! ”(現在咱倆來拚一拚吧!)原來“巴漂”一族古已有之。巴漂們心裏大概也明白:土生土長、十幾代生長於斯的巴黎人又有多少呢。對於大部人來說,巴黎不過是一個相遇的地方,一個約會的場所,一段生命中曾經發生卻總要結束的短暫故事。你自認是巴黎人,卻不過是巴黎的過客而已。

溪水急著要流向海洋,浪潮總不願意重回土地。人間的喜劇和悲劇,大抵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