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把風花雪月的傘
文章來源: 托寶貓2011-04-15 08:45:57

2010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西班牙語作家Mario Vargas Llosa筆下有一句名言:“生活是一場糞便暴風雨,藝術是我們在這風雨中唯一的傘。”

我小時候最開始對藝術的認識,是質樸的民族藝術:刺繡啊,舞蹈啊,首飾啊,民歌啊,等等。後來自學了一點二胡,一點古琴,水平之低,那是不用說的,但是至少讓我對這些領域有一點粗淺的接觸。西方藝術裏,所接觸的不外乎繪畫音樂雕塑。因為身在歐洲的緣故,托各個美術館的福,繪畫看得多一些,但大多也是走馬觀花。

我個人喜歡人物畫勝過風景畫,喜歡故事場景勝過靜物,喜歡曆史和宗教題材的畫勝過生活題材。這一切其實跟我的文學鑒賞觀也很吻合:偏重敘事,弱於描寫。我不是很喜歡太袖珍的畫,但在魯本斯的巨幅之前也常常頭暈。意大利畫派,因為宗教色彩太濃又太單一,滿壁聖母和聖嬰,看多了,也未免有些生厭。當然,文藝複興,尤其是拉斐爾是個例外。我對這種少年成名又早夭的天才,總是有些偏愛。而且拉斐爾的筆觸之細膩,用色之柔和,讓他筆下的聖母和聖嬰有些出眾的魅力。我喜歡拉斐爾勝過達芬奇,雖然後者更加多才多藝。

我喜歡倫勃朗的革新精神,也喜歡安格爾的古典。北方畫家裏,我很喜歡最近幾年才發現的Cranach,特別中意他筆下的瘦削蒼白的裸女,勝過魯本斯的肉嘟嘟的豐滿女人。

我不是太喜歡浪漫主義時代的繪畫。自由女神領導人民,美杜薩之筏等等,我看了沒什麽感覺。可能因為裏麵意識形態的味道太濃,反而減弱了其藝術效果。

我雖然不太喜歡風景畫(普桑,華托統統都不感冒),但印象派的畫,我還是喜歡的。我喜歡莫奈,卻不喜歡塞尚。這個說不出什麽原因,完全是我個人的好惡,我甚至懷疑是否因為塞尚的一幅自畫像頭發太少,讓我從此對他的作品心生厭憎……

梵高的畫裏,我最喜歡的其實不是自畫像,不是向日葵,不是教堂,不是麥田,而是荷蘭梵高美術館裏的一幅《吃土豆的人》。看了一眼,立刻不能忘懷。所謂震撼人心的力量,大概就是如此吧。梵高跟詩人蘭波一樣,是流星似的人物,驚鴻一瞥,驚才絕豔。我對這樣的天才,總是忍不住心生敬畏的。

畢加索畫得太多了,星羅棋布在全世界各地,怎麽看也看不完。據說,隻是據說哈,當年畢加索在巴黎酒館裏消費之後,常常隨手塗鴉幾筆,以充酒資。老畢生前就已經紅了,比起前人栽樹後人乘涼的可憐的梵高來,不可同日而語。畢加索我之前說不上討厭,也說不上喜歡,直到有一天,看到他一幅《奧爾加的扶手椅》,大吃一驚。吃驚的緣故不是這幅畫有多麽出色,而是這幅畫的古典風格。我之前一直以為老畢把人物畫成那些個猙獰的鬼樣子,是因為畫不出像樣的整齊的人像呢。看了《奧爾加的扶手椅》之後,心中陡然雪亮,明白了所有的歪曲猙獰都是畫家有意為之,老畢的基本功其實很深厚。好比一個寫狂草的書法家,首先是受過正楷的嚴格訓練的。

這一個貌似幼稚無知的發現,對我來說有很重要的意義。因為我突然明白,真正的大師,顛覆傳統的前提必定是已經深諳了傳統。正因為深諳,所以這個顛覆才尤其顯得可貴和有力。現在很多文學人和藝術人,一味追求顛覆和革新,對自己要顛覆和要革新的對象卻以不屑一顧之名,不認識不學習不理解。殊不知文學和藝術,豈有那麽容易玩的?畢加索還得練習寫正楷呢,你隨便吐口痰,敢指著痰跡說是“個性狂草”?

畢加索同時代以及之後的現代藝術,我不是很懂,但是也有偏愛,比如Klimt,Matisse,Miro,Chagall, Giacometti 我是喜歡的。可是Klee和Kandinsky就總喜歡不起來。

現代藝術之後,我們昂首走進了當代藝術時代。這個呢,我就基本不懂了。還是一個偏愛問題,巴黎的蓬皮杜中心,我隻去過一次。盧浮宮和奧賽,我去了十幾二十次。各地的當代藝術博物館,草草看過,也沒留下什麽深刻印象。也許我的審美是懶人的審美,墨守成規,注重視覺的安逸和舒適,滿足於對畫幅後麵故事的追尋和記憶。但是我內心裏當然明白,眼界的開闊和思想的發展是無限的。現在我很喜歡的一些藝術家,以前聽都沒聽說過;現在我不喜歡或者不懂的一些藝術家,誰又能擔保有一天,我不會突然靈光突現,從此情根深種?

也許我內心裏還是希望能撐開一把傘,遮擋劈頭而下的滾滾糞便。問題是:當皮耶羅·曼佐尼把自己的大便分裝為每聽30克的90聽密封罐頭,命名《藝術家之屎》,售價為等量黃金的價錢,我又怎麽分得清哪個是傘,哪個是暴風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