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令我拍案叫絕的書
文章來源: 簾青2010-07-04 08:57:18


耶穌在世
33年是一個完全的人。他長在一個位於加利利的小村莊拿撒勒,有父母、兄弟姐妹、嫂子弟妹、侄兒侄女一大家子人(不同教派有不同說法,有認為耶穌是家中最小的或最大的)。他十二歲時跟父母上耶路撒冷聖殿,三天在殿裏和教師問答,他的智慧和學問令人吃驚,然而,到三十歲,還是個‘沒出息的’木匠,怪怪地不結婚。這個神的兒子,這位彌賽亞,是怎麽在這個滿是塵土的小村裏做人的?他家裏人和同村人是怎麽看待他的?特別是他的母親瑪麗亞是怎麽和他共處的?

最近我看了一本Anne Rice2008年寫的曆史小說〈耶穌基督,通往迦拿的路程〉( Christ The Lord, The Road To Cana), 不由得拍案叫絕。 這本書寫的是耶穌三十歲那年的事。那時羅馬帝國的皇帝是提庇留 (Tiberius), 派往猶大地管理猶太人的巡撫本丟彼拉多(Pontius Palate) ,而希律 (Herod Antipas  )是加利利分封的王。 這位希律是出名殘暴的老希律的兒子。老子殺自己的老婆孩子和無辜嬰兒, 兒子殺施洗約翰。

故事從本丟彼拉多上任開始,到耶穌在迦拿參加婚禮結束,中間有拿撒勒小村發生的事,耶穌去約旦河受洗,招門徒,40天曠野勝過魔鬼試探,以及傳道早期行的神跡,寫得活龍活現,且是用耶穌第一人稱寫。描述了在以色列這段動亂的曆史時期,人們是怎麽盼望出位英雄來領導他們擺脫羅馬統治;耶穌內心的爭鬥和他如何等待天父的時間。

聖經對耶穌從12歲到29歲發生的事情是一片空白,給小說家留下了充分的發揮餘地,但是也設下了極大的危險。怎麽來寫一個既是神,又是人的主角?是神,但是現在不僅是一個完全的人,還是一個從沒犯過罪的人;是人,但是有完全的神性,正在執行天父的救世計劃。極大可能,這本書不是毫無看頭,就是一本褻瀆基督的書。Rice 居然成功地完成了這個看來不可能的任務,寫出了一本大有看頭,而又符合基督教基本教義的曆史小說(Historical  fiction)。

當然,小說就是小說,不能樣樣當真。但是一本嚴肅的曆史小說,必定經過作者詳細的考查和嚴格的研究,所寫的人物有真實感,令人信服。〈耶穌基督,通往迦拿的路程〉正是這樣的一本難得的好書。也正因為如此,讀者應該首先有較全麵的聖經知識,並對耶穌的神性和人性有較深刻的認識,才能欣賞這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