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打黑”運動的指導文件出來了沒有呀?
文章來源: 華府采菊人2018-01-27 12:56:23
打黑, 全國人民一定是一致擁護,毋庸置疑。
不知是否已經出台文件, 大致框定個範圍, 指出一下標準。
記得1966年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 第一個文件應該是十六條, 說明“這次運動的重點, 主要是整黨內一小撮走資本主義的當權派”,罪名有了但無具體條款, 以致全國上下, 大到各大區局, 小到街道居委會農村的生產隊, 幾乎所有的黨支部書記和行政一把手, 在1966年底到1967年初那段時候, 都成了走資派被批被鬥,整個黨和政府行政部門癱瘓, 由造反派暫時頂替著管理除中央之外的機構。
同時也沒有忘記其他階級敵人, 於是以中共中央中央軍委國務院中央文革發布了一個叫做《公安六條》的文件, 這個文件就定得十分詳細了,比如把反革命的標準一條一款列舉出來了, 國民黨政府的黨政軍警憲, 很是清楚, 自己都可以去對號入座, 所以很多普通國民黨員倒也把心基本放進了狗肚子“俺隻是個普通黨員, 夠不著公安六條的區分部委員標準,就是被整整罷了, 最後處理的時候就不會被定為曆史反革命的”。

再往後的清查《五一六》,則隻有號召沒有中央文件, 更無執行細則, 全憑掌握權力的人那張嘴"說你是你就是不是也是“,搞著搞著突然停了, 鬼也不知咋回事。

這回的”打黑“,到底有沒有標準?基層黨政機構的小領導們, 是該喜還是該憂?

若是由他們說話算話地執行, 那就和絕大多數以前的運動一樣, 在組織的領導下進行, 也就是他們說誰”黑“, 那貨就得黑。

但好像此番又有一句好像要整整基層機構作為”黑啥的“保護傘,那就搞不清是由上一級組織”說你是還是不是“?或者從下到上地另起爐灶?

”打黑“的大方向肯定是對的, 隻是千萬別烙餅似地翻來覆去折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