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外嫁指南》之後(2 )
文章來源: 漢代蜜瓜2011-01-27 10:03:33

四   痛苦得差點崩潰的原因

《外嫁指南》是我寫輕鬆喜劇的嚐試和還算成功的轉型。為什麽說成功,不是因為寫轟動了,是因為我終於以老牛拉破車的速度把它順利吭哧吭哧地拉上坡,寫完了!之前曾經在另外一個朋友的鼓動下寫《八卦江湖行》,由於積累不夠動力不足,給流產了。

我前麵的幾部小說,尤其是《悲情姐弟戀》出版後曾經寄給一個資深的編輯老前輩,說他是“老”前輩,是因為他是我父親的同輩人,資格和年齡俱老。老人家有眼疾,老伴在床頭給他讀完了那本書,他激動地在電話裏跟我父親說,沒想到蜜瓜的文筆這麽好。就是故事單薄了點,如果能把構架打大,寫得宏偉一點,更好。

那意思是,如果來個百萬字,一二三四五部的,那才叫給力。

我當時就跟我父親說,我寫不了那麽長,打不了大構架,因為我駕馭不了大結構。

好了,這次的《外嫁指南》因為一開始就是為電視劇特製的,所以對話多,人物多,細節多,構架大,幾乎三條線在並排走。我大致計算了一下,全文有五十多萬字,可能奔六十萬了。說實話我自己都覺得在做夢。那天在博客裏跟海外的讀者說起,她記得比我還清楚,說,你寫了都一年了,還沒結文!

我掐指一算,媽呀,可不是一年多了嘛!

這一年是怎麽過來的?

痛苦,第一是因為文字長構架大,寫得很辛苦,這一點已經說了。連載期間,曾經有兩家出版機構來聯絡我,要簽這本書的出版合同。尤其是第二家,編輯特別有誠意,合同發過來給我,不明白的地方一條條解釋給我聽。

當時她們的要求有兩條:

第一、因為文長,要上下冊,所以她的要求是讓我停止連載趕書稿,然後上下冊一起出了之後再 VIP 。

第二、就是要影視版權一起簽。她們看中的其實不是紙書本身,而是這個故事的影視改編潛力。影視版權不簽,紙書版也不簽。

最後我沒簽。其中的一個原因是影視版權我答應了朋友不賣。這個朋友就是督促我寫這本書的那個人。我這個人一般來說,能力範圍之內答應人家的事,一定要履行諾言的;如果我沒有履行諾言,那是因為我實在是盡了力做不到了。

比如我曾經策劃一本漫畫書,但是最終計劃流產,是因為湊漫畫題材太不容易了。我現在總算明白為什麽相聲小品的創作那麽艱難,因為要讓人哭相對容易些,讓人笑實在是太難了。

當時我聯絡這位在國內的朋友,然而卡爾加裏這地方跟國內的時差實在是很混蛋, 15 個小時,往往我這邊你能湊好的時間,國內剛好午飯了。

總而言之,我打了很多電話,聯絡不上,語音電話或者網絡留言不回,後來我想了想,還是把承諾放在第一位,沒簽。

我不能說這個合同沒簽這是唯一的原因,我覺得我還是誠實一點好。另外一個原因是我的稿子我覺得我要死趕也能趕出來,但是壓力太大,因為我不知道自己能寫多長,需要多少時間。在壓力下生活工作,是導致我前些年免疫係統生病的原因,我不想因為一本書一本劇把自己正在恢複的健康搞壞。

所以由於以上兩個原因,我最終還是沒簽出版以及影視改編合同。主要原因是那個承諾的問題。不過我這個人是比較直,比較傻,直到前幾天才由於一個對我來說是偶然的機會,對別人來說是處心積慮的計劃,明白了原來聯絡不上的那位“朋友”,是故意在躲我,因為對我有意見,很氣憤,認為我這人殺雞取卵。

對我有意見的原因也令我啼笑皆非。我不想多講了,隻想用一個跟《山楂樹之戀》作者的恩怨來做個比喻。

當年跟女一號(這是海外某網站對《山楂樹之戀》作者艾米的稱呼)交惡,是在她還沒成名之前,因為在她的小說下跟了一個貼,說她故事裏的女主角是“狂想幫幫主”。因為前麵一直在頂她的故事,說了不少好話,這個貼是個玩笑貼,因為女主太能想了,從中國坐飛機到美國,想了兩章還沒出飛機場,後麵的心理描寫更是比比皆是,聯想特豐富。

她為了這句話跟我翻臉起衝突。我想破腦袋都沒想通她到底為什麽會翻臉。 N 年之後她在自己的博客裏透露,說她的文風跟老公的一樣,我稱讚他老公像英國大文豪薩克雷,而說她是“狂想幫幫主”,是說她囉嗦。她的意思是我暗戀她老公。

哎呀呀,真是六月雪竇娥冤啊~~我那個時候三十五六歲的如花似玉的少婦年華,她老公長得像人像鬼像牛像馬,多大年紀都不知道,我暗戀他啥呀?就憑他寫得像羅裏羅嗦的薩克雷我就暗戀他了?我的文筆比他幹淨利索行雲流水,我暗戀他幹啥?

結果 N 年之後,這位女一號被八出來,她本人的真身就是《山楂樹之戀》的女主角靜秋,已經 53 歲了,那麽她老公也就大於 53 歲。合著我吃飽了撐的沒事兒幹暗戀一個比我大十好幾歲的皺皮拉搭的老頭兒?這也太搞笑了!你相信嗎?

我提這段往事,就是想說明,這位讓我不要簽影視版權出讓的朋友誤會我的事也跟艾米的這件事一樣搞笑,至少在我看來就是這麽搞笑。

你不拿我當朋友或者你能力不及不能履行當初的承諾了,或者你不願意履行當初的承諾了,都無所謂。所謂朋友,合則來不合則去,山不轉水轉,自古華山一條路,那不是古代嗎?現代不是都有纜車了嗎?我生氣的是你不該不跟我說明白——你說明白了,那我在簽不簽出版和影視改編合同的時候把這個因素考慮進去,也許做出的決定就是另外一種了。

寫文有多辛苦,我想這位朋友自己也寫過,應該知道。在寫作的時候,不可能沒有原型,這寫過的人也應該知道。想想你自己寫過的人物與原型吧!

無論如何,我這個人做過的事就不會後悔,因為後悔沒有用。反正這件事上我是問心無愧,坦坦蕩蕩。我隻是比較反感遇到點事就把人往惡意裏揣度的做法。我一向是把觀點和個人恩怨分開的。我的讀者在我的博客裏就我的小說也好評論也好發表反對意見的很多,我從來都是有理講理,不進行人身攻擊,這也是為什麽很多讀者最後跟我成了很鐵的朋友,真是不打不成交的交情——交鋒之後,才知道人的本質如何,人品如何。

如果你對自己的閱讀能力沒有自信,對文字沒有那麽好的感受力,我這個作者也無能為力。

上麵說的是這本書寫長了,這是痛苦的原因之一。

痛苦的原因呢之二是寫幽默喜劇實在不是人幹的事兒。在整個連載過程中,我停載過很多次,文字水平也高高低低坑坑窪窪良莠不齊,這一點,跟讀的同學們都能體會出來。隻要是文字水平差的時候,基本上都是我家裏有事心亂如麻的時候,心情平靜不下來,寫作隻好敷衍了事。但是大部分狀態好的時候我也寫得很艱難。

寫作需要激情,也需要生活積累。這方麵的生活我不太熟悉,再加上語言上的幽默要求,寫得難乎其難。寫《孽情》的時候,我最快一天可以寫兩個章節, 6000 多字,那是被激情推動著。可是寫《外嫁》,一天 1500 字左右還算好, 3000 字那是要了我的命。

為了找一些搞笑狗屎的劇情,我在網上狂搜,所有的關鍵詞都用上了,什麽“大齡”“剩女”“相親”,“英語笑話”等關鍵詞的搜索,有一陣我的收藏夾裏滿是這種鏈接,長長的一串,害得我提前眼睛老花了。

寫這 3000 字,那功夫花的不是敲打這 3000 字這麽簡單。

後來我又開了一個《罌粟》的坑,再後來國內的一個公司來跟我聯絡《全職太太》的影視改編,把我一下子推到了崩潰的邊緣。

以前不能理解韓寒所說的他一天最多寫 2000 字,多了寫不了了是什麽意思,現在一下子明白了。

我覺得第一手創作,一天 3000 字是我的極限,再多我承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