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官百姓 性 身體零件
文章來源: 漢代蜜瓜2008-02-13 17:33:28

一、州官百姓與性

聽上去好像風馬牛不相及,可是網絡就是那麽奇妙,能把這些不相幹的東西搞在一起。

“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個典故,蜜瓜想大家都聽說過,大致說某州父母官名諱中有個“登”字,於是要求廣大子民百姓“避尊者諱”,不僅僅不能寫“登”字,說“登”字,就連其同音字都不能說。某年元宵,按習俗照例要舉行燈會,於是官衙發榜,因為“燈”與“登”同音,要避開,所以把城中點燈三日寫成“放火三日”,於是就有了“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個成語。

這個成語,現在的意義就指某些“馬列主義”人士,對別人馬列主義,對自己自由主義,嚴於律人,寬以待己。

蜜瓜偏偏就碰到這種事情,給大家八卦八卦,大家看看好笑不好笑。

蜜瓜的博客中,有很多故事中都有性描寫,有些含蓄,有些比較暴露,根據故事需要吧。《全職太太》裏麵寫得比較含蓄,因為那裏的性隻是婚姻生活的一部分,如果主人公之間的性生活沒有什麽大的不和諧,或者兩個人不是因為性走在一起,沒有必要做大的渲染;《孽情》就比較露骨,因為這一對寶貝的愛情就是從床上開始的,沒有愛情的時候,兩個人中間就隻有性,除了性,沒有啥好寫的;另外性吸引和性和諧在兩個人的關係中占著重要的比例。一切根據故事需要,蜜瓜對於“純真”愛情的描寫沒有鄙視過,對“欲望”的描寫也沒有鄙視過,因為生活是豐富多彩的,感情也是豐富多彩的,沒有什麽可以厚非的。

蜜瓜的博客,有個專欄,叫“蜜瓜夜話”,隻要是高中畢業,具備基本的讀寫能力,就該明白那個欄目是個成人話題欄目,是在蜜瓜開博的時候就有了,裏麵最初隻有一篇文章吧,從別的網站上轉載來的,是篇科普文章,最初的意圖是想讓更多的姊妹和他們的丈夫或者伴侶讀到,能提高性生活質量,給姊妹們帶來更快樂的“性福生活”,這很可恥嗎?

後來收錄的《夜誘》,是蜜瓜的一個女網友在另外一個網站做性壇版主,請蜜瓜友情支持一下,蜜瓜就寫了這麽一篇純情色的文章貼在那裏。當時很多熟人去捧這個女網友的場,蜜瓜一小段一小段地寫,邊寫邊讓大家參與討論,比如,那片菠蘿是做什麽用的等等。後來蜜瓜這博客被文學城鎖住,蜜瓜就沒法再更新。等到博客開鎖,蜜瓜才開始貼《全職太太》,看見放浪的心在原創貼的情色小說《外遇》,就想起自己的這篇,於是到那個網站找了過來,收在自己的博客裏。跟放浪的心不同,她的小說還有些內容,涉及到家庭倫理情感等方麵的問題,蜜瓜這個是純情色,實在不適合貼在原創,所以才隻貼博客,沒貼原創,而且是收在“蜜瓜夜話”的欄目下。

蜜瓜一向以為,性是天賦人權,如果作為一個課題來講,沒有什麽不能說的。蜜瓜在婚壇泡的時候,也會碰到一些網友上來就一些性問題向大家請教,蜜瓜從來就怎麽想怎麽說。比如一個女網友對口交很反感,說她是搞科學的,動物界好像沒有這麽回事,有些男人為什麽這麽熱衷,是不是因為一種征服感等等。這個問題實在太敏感,隻有很少的幾個人回複她。蜜瓜當時就回貼說,這個東西沒有對錯沒有美醜,全看兩個人能否達成一致。如果他要求你這麽做,你也可以要求他這麽做;如果他不肯為你做,你也可以以同樣的理由拒絕他。如果他肯給你做,估計你也不會反感了。還有就是,事實上,動物界口交現象比人類多,因為動物沒有手可以用,人類因為上肢進化了,很多其他方麵的功能就退化了。

這就是蜜瓜對性的態度。說蜜瓜拿“教人口交來增加點擊”的人,真不知道是怎麽想的。因為就在他們自己的博客裏,裏麵的故事中,性描寫也篇篇可見,甚至於某些“自傳”裏,也有這樣的描寫。當時就有人批評這種做法(批評者不是蜜瓜),人家好像振振有詞地說了幾個排比句曰:道學家見啥啥,啥啥見啥啥。。。(具體怎麽說忘了,這應該是句名人名言的引用,哪位知道,幫忙說一下,蜜瓜不是某粉,實在懶得考古。)

那麽如果我這裏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你看見蜜瓜的性描寫,做出這種反應,就是那道學家見啥啥,不惜手段搞點擊者隻見點擊?

你們故事裏的性描寫,或者以“做愛多生女兒”來暗示自己性生活幸福無邊,那是劇情需要,那是故事需要,那是純潔,那是啥啥,蜜瓜在自己的博客裏寫點性,貼點性,就是“以教人口交搏點擊”?這可真是““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現代版的精彩解釋啊!!

不服都不行。套用大家都知道的一句話來說,那真是“見過無恥的,沒見過這麽無恥的”。廣大網民怎麽說阿嬌的?你自拍沒錯,錯就錯在你虛偽!

二、性與身體零件

本來“身體零件”這個詞想用“器官”的,後來想想,中間空一格,如果某些同學忽略了那個空格,把這倆詞連一起,就比較可怕,而且蜜瓜不能明確“手指”算不算“器官”,所以還是用“身體零件”比較保險。

口交是性行為的一種方式,蜜瓜不明白為什麽有人非把這個詞單獨拎出來,對蜜瓜冷嘲熱諷,感覺好像這是一種很肮髒的行為,是正人君子所不齒的。蜜瓜知道,好像過去的某些年代裏,美國的很多州把口交列為非法,據說犯了要判刑的。鑒於蜜瓜以前收到過關於法律的恐嚇留言,著實地嚇出一身冷汗,心想這啥啥法律啊,連人家男男女女床上的事也管!當初製定法律的肯定是共和黨,哈哈。

蜜瓜仔細一想,不對,如果口交是肮髒的,羞恥的,那麽“手交”呢?某人的好多故事裏,不都有手指頭做愛的描寫嗎?難道在這種科學昌明的網絡時代,還有人有等級貴賤的觀念不成?不光把人分為三五六等,還要把自己身體的零件們也分三五六等?手指頭,嘴巴,或者你身上的任何一個零件,誰比誰高貴些,誰比誰低賤些?你的泌尿係統如果出了問題,那麽你很可能得尿毒症,那可是致命的;如果你的排泄係統出了問題,你有可能得肛腸癌,那也是致命的;你的闌尾和扁桃體可能被認為是沒用的,可也不見得就低賤,而且據說這些地方出了毛病,可以減少你其他地方出問題的機會。

所以,說到這裏,蜜瓜想破腦袋也沒想明白,為什麽用手做愛就是高貴的,值得歌頌的,值得提倡的,用口做愛,就是低賤的,是要遭到鄙夷的,不能宣揚的。是因為手比口高貴,還是口比手高貴,抑或是性是肮髒的,性玷汙了口?如果性玷汙了口,那麽性為什麽就玷汙不了手?

或者是,隻要是出自某博的,不管啥,都是無比英明的,正確的,偉大的,光榮的,隻要是出自蜜瓜博客的,不管啥,都是無比傻冒的,錯誤的,低賤的,恥辱的,這,這,咱們不是又繞回到“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個題目了麽?

同學們,暈了沒?誰去做點醒酒湯,給大家分一下。

這簡直是一個課題,難倒所有的具有正常思維的現代人的課題。蜜瓜很嚴肅地呼籲“人類學博士”和“醫學博士”一起來研究一下這個課題,這個課題不解決,社會將不能進步,人類將不能前進,世界可能麵臨毀滅。

套用薑岩的一句話:讓我們靜靜地等。。。

等這個人類的課題被攻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