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氏家訓 卷第一
文章來源: 飄塵永魂2010-04-08 16:31:42
卷第一 序致 教子 兄弟 後娶 治家

                                    序致第一

    夫聖賢之書,教人誠孝,慎言檢跡,立身揚名,亦已備矣。
魏、晉已來,所著諸子,理重事複,遞相模效,猶屋下架屋,
床上施床耳。吾今所以複為此者,非敢軌物範世也,業以整
齊門內,提撕子孫。夫同言而信,信其所親;同命而行,
其所服。禁童子之暴謔,則師友之誡,不如傅婢之指揮;止
凡人之鬥鬩,則堯、舜之道,不如寡妻之誨諭。吾望此書為
汝曹之所信,猶賢於傅婢寡妻耳。
    吾家風教,素為整密。昔在齠齔,便蒙誘誨;每從兩兄,
曉夕溫凊。規行矩步,安辭定色,鏘鏘翼翼,若朝嚴君焉。
賜以優言,問所好尚,勵短引長,莫不懇篤。年始九歲,便
丁荼蓼,家塗離散,百口索然。慈兄鞠養,苦辛備至;有仁
無威,導示不切。雖讀禮傳,微愛屬文,頗為凡人之所陶染,
肆欲輕言,不修邊幅。年十八九,少知砥礪,習若自然,卒
難洗蕩。二十已後,大過稀焉;每常心共口敵,性與情競,
夜覺曉非,今悔昨失,自憐無教,以至於斯。追思平昔之指,
銘肌鏤骨,非徒古書之誡,經目過耳也。故留此二十篇,以
為汝曹後車耳。

                                    教子第二

    上智不教而成,下愚雖教無益,中庸之人,不教不知也。
古者,聖王有胎教之法:懷子三月,出居別宮,目不邪視,
耳不妄聽,音聲滋味,以禮節之。書之玉版,藏諸金匱。
子生咳提,師保固明孝仁禮義,導習之矣。凡庶縱不能爾,
當及嬰稚,識人顏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誨,使為則為,
使止則止。比及數歲,可省笞罰。父母威嚴而有慈,則子
女畏慎而生孝矣。吾見世間,無教而有愛,每不能然;飲
食運為,恣其所欲,宜誡翻獎,應訶反笑,至有識知,謂
法當爾。驕慢已習,方複製之,捶撻至死而無威,忿怒日
隆而增怨,逮於成長,終為敗德。孔子雲:“少成若天性,
習慣如自然”是也。俗諺曰:“教婦初來,教兒嬰孩。”
誠哉斯語!
    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惡;但重於訶怒。傷
其顏色,不忍楚撻慘其肌膚耳。當以疾病為諭,安得不用
湯藥針艾救之哉?又宜思勤督訓者,可願苛虐於骨肉乎?
誠不得已
也。
    王大司馬母魏夫人,性甚嚴正;王在湓城時,為三千人
將,年踰四十,少不如意,猶捶撻之,故能成其勳業。梁
元帝時,有一學士,聰敏有才,為父所寵,失於教義:一
言之是,遍於行路,終年譽之;一行之非,揜藏文飾,冀
其自改。年登婚宦,暴慢日滋,竟以言語不擇,為周逖抽
腸釁鼓雲。
    父子之嚴,不可以狎;骨肉之愛,不可以簡。簡則慈孝
不接,狎則怠慢生焉。由命士以上,父子異宮,此不狎之
道也;抑搔癢痛,懸衾篋枕,此不簡之教也。或問曰:“
陳亢喜聞君子之遠其子,何謂也?”對曰:“有是也。
君子之不親教其子也,詩有諷刺之辭,禮有嫌疑之誡,書
有悖亂之事,春秋有邪僻之譏,易有備物之象:皆非父子
之可通言,故不親授耳。”
    齊武成帝子琅邪王,太子母弟也,生而聰慧,帝及後並
篤愛之,衣服飲食,與東宮相準。帝每麵稱之曰:“此黠
兒也,當有所成。”及太子即位,王居別宮,禮數優僭,
不與諸王等;太後猶謂不足,常以為言。年十許歲,驕恣
無節,器服玩好,必擬乘輿;常朝南殿,見典禦進新冰,
鉤盾獻早李,還索不得,遂大怒,詬曰:“至尊已有,我
何意無?”不知分齊,率皆如此。識者多有叔段、州籲之
譏。後嫌宰相,遂矯詔斬之,又懼有救,乃勒麾下軍士,
防守殿門;既無反心,受勞而罷,後竟坐此幽薨。
    人之愛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賢俊者自
可賞愛,頑魯者亦當矜憐,有偏寵者,雖欲以厚之,更所
以禍之。共叔之死,母實為之。趙王之戮,父實使之。劉
表之傾宗覆族,袁紹之地裂兵亡,可為靈龜明鑒也。
    齊朝有一士大夫,嚐謂吾曰:“我有一兒,年已十七,
頗曉書疏,教其鮮卑語及彈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
卿,無不寵愛,亦要事也。”吾時俛而不答。異哉,此人
之教子也!若由此業,自致卿相,亦不願汝曹為之。

                                    兄弟第三

    夫有人民而後有夫婦,有夫婦而後有父子,有父子而後
有兄弟:一家之親,此三而已矣。自茲以往,至於九族,
皆本於三親焉,故於人倫為重者也,不可不篤。兄弟者,
分形連氣之人也,方其幼也,父母左提右挈,前襟後裾,
食則同案,衣則傳服,學則連業,遊則共方,雖有悖亂之
人,不能不相愛也。及其壯也,各妻其妻,各子其子,雖
有篤厚之人,不能不少衰也。娣姒之比兄弟,則疏薄矣;
今使疏薄之人,而節量親厚之恩,猶方底而圓蓋,必不合
矣。惟友悌深至,不為旁人之所移者,免夫!
    二親既歿,兄弟相顧,當如形之與影,聲之與響;愛先
人之遺體,惜己身之分氣,非兄弟何念哉?兄弟之際,異
於他人,望深則易怨,地親則易弭。譬猶居室,一穴則塞
之,一隙則塗之,則無頹毀之慮;如雀鼠之不恤,風雨之
不防,壁陷楹淪,無可救矣。仆妾之為雀鼠,妻子之為風
雨,甚哉!
    兄弟不睦,則子侄不愛;子侄不愛,則群從疏薄;群從
疏薄,則僮仆為讎敵矣。如此,則行路皆踖其麵而蹈其心,
誰救之哉?人或交天下之士,皆有歡愛,而失敬於兄者,
何其能多而不能少也!人或將數萬之師,得其死力,而失
恩於弟者,何其能疏而不能親也!
    娣姒者,多爭之地也,使骨肉居之,亦不若各歸四海,
感霜露而相思,佇日月之相望也。況以行路之人,處多爭
之地,能無閑者,鮮矣。所以然者,以其當公務而執私情,
處重責而懷薄義也;若能恕己而行,換子而撫,則此患不
生矣。
    人之事兄,不可同於事父,何怨愛弟不及愛子乎?是反
照而不明也。沛國劉璡,嚐與兄瓛連棟隔壁,瓛呼之數聲
不應,良久方答;瓛怪問之,乃曰:“向來未著衣帽故也。
”以此事兄,可以免矣。
    江陵王玄紹,弟孝英、子敏,兄弟三人,特相友愛,所
得甘旨新異,非共聚食,必不先嚐,孜孜色貌,相見如不
足者。及西台陷沒,玄紹以形體魁梧,為兵所圍;二弟爭
共抱持,各求代死,終不得解,遂幷命爾。


                                    後娶第四

    吉甫,賢父也,伯奇,孝子也,以賢父禦孝子,合得終於
天性,而後妻閑之,伯奇遂放。曾參婦死,謂其子曰:“吾
不及吉甫,汝不及伯奇。”王駿喪妻,亦謂人曰:“我不及
曾參,子不如華、元。”並終身不娶,此等足以為誡。其後,
假繼慘虐孤遺,離閑骨肉,傷心斷腸者,何可勝數。慎之哉!
慎之哉!
    江左不諱庶孽,喪室之後,多以妾媵終家事;疥癬蚊虻,
或未能免,限以大分,故稀鬥鬩之恥。河北鄙於側出,不預
人流,是以必須重娶,至於三四,母年有少於子者。後母之
弟,與前婦之兄,衣服飲食,爰及婚宦,至於士庶貴賤之隔,
俗以為常。身沒之後,辭訟盈公門,謗辱彰道路,子誣母為
妾,弟黜兄為傭,播揚先人之辭跡,暴露祖考之長短,以求
直己者,往往而有。悲夫!自古奸臣佞妾,以一言陷人者眾
矣!況夫婦之義,曉夕移之,婢仆求容,助相說引,積年累
月,安有孝子乎?此不可不畏。
    凡庸之性,後夫多寵前夫之孤,後妻必虐前妻之子;非唯
婦人懷嫉妒之情,丈夫有沈惑之僻,亦事勢使之然也。前夫
之孤,不敢與我子爭家,提攜鞠養,積習生愛,故寵之;前
妻之子,每居己生之上,宦學婚嫁,莫不為防焉,故虐之。
異姓寵則父母被怨,繼親虐則兄弟為讎,家有此者,皆門戶
之禍也。
    思魯等從舅殷外臣,博達之士也。有子基、諶,皆已成立,
而再娶王氏。基每拜見後母,感慕嗚咽,不能自持,家人莫
忍仰視。王亦淒愴,不知所容,旬月求退,便以禮遣,此亦
悔事也。
    後漢書曰:“安帝時,汝南薛包孟嚐,好學篤行,喪母,
以至孝聞。及父娶後妻而憎包,分出之。包日夜號泣,不能
去,至被毆杖。不得已,廬於舍外,旦入而灑埽。父怒,又
逐之,乃廬於裏門,昏晨不廢。積歲餘,父母慚而還之。
行六年服,喪過乎哀。既而弟子求分財異居,包不能止,乃
中分其財:奴婢引其老者,曰:‘與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
田廬取其荒頓者,曰:‘吾少時所理,意所戀也。’器物取
其朽敗者,曰:‘我素所服食,身口所安也。’弟子數破其
產,還複賑給。建光中,公車特征,至拜侍中。包性恬虛,
稱疾不起,以死自乞。有詔賜告歸也。

                                    治家第五

    夫風化者,自上而行於下者也,自先而施於後者也。是以
父不慈則子不孝,兄不友則弟不恭,夫不義則婦不順矣。父
慈而子逆,兄友而弟傲,夫義而婦陵,則天之凶民,乃刑戮
之所攝,非訓導之所移也。
    笞怒廢於家,則豎子之過立見;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
足。治家之寬猛,亦猶國焉。
    孔子曰:“奢則不孫,儉則固;與其不孫也,寧固。”又
雲:“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驕且吝,其餘不足觀也已。”
然則可儉而不可吝已。儉者,省約為禮之謂也;吝者,窮急不
恤之謂也。今有施則奢,儉則吝;如能施而不奢,儉而不吝,
可矣。
    生民之本,要當稼穡而食,桑麻以衣。蔬果之畜,園場之
所產;雞豚之善,塒圈之所生。爰及棟宇器械,樵蘇脂燭,
莫非種殖之物也。至能守其業者,閉門而為生之具以足,但
家無鹽井耳。今北土風俗,率能躬儉節用,以贍衣食;江南
奢侈,多不逮焉。
    梁孝元世,有中書舍人,治家失度,而過嚴刻,妻妾遂共
貨刺客,伺醉而殺之。
    世間名士,但務寬仁;至於飲食饟饋,僮仆減損,施惠然
諾,妻子節量,狎侮賓客,侵
耗鄉黨:此亦為家之巨蠹矣。
    齊吏部侍郎房文烈,未嚐嗔怒,經霖雨絕糧,遣婢糴米,
因爾逃竄,三四許日,方複擒之。房徐曰:“舉家無食,汝
何處來?”竟無捶撻。嚐寄人宅,奴婢徹屋為薪略盡,聞之
顰蹙,卒無一言。
    裴子野有疏親故屬饑寒不能自濟者,皆收養之;家素清貧,
時逢水旱,二石米為薄粥,僅得遍焉,躬自同之,常無厭色。
鄴下有一領軍,貪積已甚,家童八百,誓滿一千;朝夕每
人肴膳,以十五錢為率,遇有客旅,更無以兼。後坐事伏法,
籍其家產,麻鞋一屋,弊衣數庫,其餘財寶,不可勝言。南
陽有人,為生奧博,性殊儉吝,冬至後女婿謁之,乃設一銅甌
酒,數臠獐肉;婿恨其單率,一舉盡之。主人愕然,俛仰命益,
如此者再;退而責其女曰:“某郎好酒,故汝常貧。”及其死
後,諸子爭財,兄遂殺弟。
    婦主中饋,惟事酒食衣服之禮耳,國不可使預政,家不可使
幹蠱;如有聰明才智,識達古今,正當輔佐君子,助其不足,
必無牝雞晨鳴,以致禍也。
    江東婦女,略無交遊,其婚姻之家,或十數年間,未相識者
惟以信命贈遺,致殷勤焉。鄴下風俗,專以婦持門戶,爭訟
曲直,造請逢迎,車乘填街衢,綺羅盈府寺,代子求官,為夫
訴屈。此乃恒、代之遺風乎?南間貧素,皆事外飾,車乘衣服,
必貴整齊;家人妻子,不免饑寒。河北人事,多由內政,綺羅
金翠,不可廢闕,羸馬悴奴,僅充而已;倡和之禮,或爾汝之。
    河北婦人,織紝組紃之事,黼黻錦繡羅綺之工,大優於江東也。
    太公曰:“養女太多,一費也。”陳蕃曰:“盜不過五女之門。
女之為累,亦以深矣。然天生蒸民,先人傳體,其如之何?世
人多不舉女,賊行骨肉,豈當如此,而望福於天乎?吾有疏親,
家饒妓媵,誕育將及,便遣閽豎守之。體有不安,窺窗倚戶,若
生女者,輒持將去;母隨號泣,使人不忍聞也。
    婦人之性,率寵子婿而虐兒婦。寵婿,則兄弟之怨生焉;虐婦,
則姊妹之讒行焉。然則女之行留,皆得罪於其家者,母實為之。
至有諺雲:“落索阿姑餐。”此其相報也。家之常弊,可不誡哉!
    婚姻素對,靖侯成規。近世嫁娶,遂有賣女納財,買婦輸絹,
比量父祖,計較錙銖,責多還少,市井無異。或猥婿在門,或傲
婦擅室,貪榮求利,反招羞恥,可不慎歟!
    借人典籍,皆須愛護,先有缺壞,就為補治,此亦士大夫百行
之一也。濟陽江祿,讀書未竟,雖有急速,必待卷束整齊,然後
得起,故無損敗,人不厭其求假焉。或有狼籍幾案,分散部帙,
多為童幼婢妾之所點汙,風雨蟲鼠之所毀傷,實為累德。吾每讀
聖人之書,未嚐
不肅敬對之;其故紙有五經詞義,及賢達姓名,不敢穢用也。
    吾家巫覡禱請,絕於言議;符書章醮亦無祈焉,並汝曹所見也。
勿為妖妄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