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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從女性在生育上的投入來看,女人不僅完全有權決定孩子的姓,而且應該有權 決定是生老公的孩子還是別人的孩子。婚姻和生育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不同的概念!兩 個沒有必然邏輯聯係的獨立事件!獨立事件!我說了多少次了。跟你結婚,不意味著就 一定選擇你為孩子的父親。隻要覺得有比丈夫更合適的父親人選,完全可以和他生一個 。這不存在什麽不道德的問題。我有個好姐妹,她老公是個wsn,不到一米七五還有點 胖,還高度近視,長得也不好看,還是個化學生物類專業的,平時在實驗室不知沾了多 少致畸化學物質,跟他生孩子風險太大了。但很會照顧人。很會照顧人也不代表你基因 好啊。這個mm一方麵是為了子孫後代的質量著想,同時也被混血兒的美貌和聰明折服, 就自己到外麵找個超級帥的一米八五白男造了個混血兒。她老公一開始還想不通,告她 出軌,要離婚。她三言兩語就把老公給教育伏貼了,就是“婚姻和生育是兩個不同的概 念,兩個沒有必然邏輯聯係的獨立事件,跟你結婚,不意味著就一定選擇你為孩子的父 親,你這是歧視我的生育自主權”。現在wsn乖乖給她帶混血娃娃。現在一家人超級幸 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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