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祖篇(2):應許與信心
文章來源: 愚風2009-06-15 21:35:14


第二階段是始祖獲得救恩後,他們個人所經曆的信心試煉,這個試煉和所有蒙恩的罪人所受的試煉一樣,是一條十字架的道路。

就純粹的官能講,信不依賴於眼見,所謂“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而信要成為真實的屬靈生命,必須以神的應許(話語)為根基。人因信知道,應許是尚未發生的事實。神給亞當和夏娃的應許就是要傷蛇的頭的“女人的後裔”(《創世記》3:15)。神的旨意是要人永遠活在祂麵前,始祖本來是不見死的;由於蛇的誘惑而犯罪就帶來罪和死。但神的旨意不會因人的失敗而廢棄,那女人的後裔,就是要敗壞掌死權的魔鬼。

亞當為妻子取名“夏娃”,就是眾生之母。這是始祖所持定的信心的最準確的概括;因為在亞當為妻子取這名字的時候,芸芸眾生所組成的人類尚屬相當遙遠的未來。但亞當基於神的話語(《創世記》
1:283:15-16),在其信心裏麵已經看到一部生生死死、直到被贖回而脫離死的人類曆史(《創世記》5:1-32)。

夏娃則以“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接續表達了自己的信心(《創世記》
4:1)。該隱的生命當然是神賜的,在這個意義上,夏娃是正確的。但此時夏娃頭腦中對神應許的理解是模糊的:她想當然認為該隱是應許而生的;然而神的意念高於人的意念。所有肉身從“眾生之母”所出的人都有靈魂,其生命都是神的賜予,但他們不都是應許的女人的後裔;正像肉身從亞伯拉罕所出的不都是真以色列人一樣,隻有憑應許生的才是後裔。神把這樣的分別一開始就放在聖經中,並使類似的案例一直重現在選民的家庭裏,如以實瑪利和以撒、雅各和以掃,目的不但是要表明神超越的主權(《羅馬書》9:6-13),而且要將神的國和世界不斷剝離分開。最終都是指向一個事實:真以色列人是從亞伯拉罕的信而出的;那應許要來的救主是天上的王而不是世界的王。

這表明夏娃的信心需要試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