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男友讓我去他家看超級大碗。我開車時突然一個電話,接了才知道是我以前一個男友 的。 這人在我離婚後狂追,我離婚兩個月後和他訂婚,但是最後性格不合,分了。他搬走去其他城市。一直還電話聯係,互相通報信息。直到 去年 五月,他找到一個中過女友。沒多久,這女的給我電話,留言,說的化很不文明。我就告訴前男友別給我聯係,省得不愉快。自此無信。 昨晚這家夥 一個電話打了四十分鍾。原來,這女的要他去中國見她 父母。機票買好了,這周的。昨下午這女的讓他去商場,買了四個教練包給她親戚,一雙鞋給她弟弟。一共一千四百多美刀。還告訴男的要準備六千美金零用,兩千美金住酒店。結果這家夥立刻生氣了 , 就告訴她太過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