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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追捕外逃貪官紀實摘要 據《中國追捕外逃貪官紀實》一書作者李廣森發現,早前攜款潛逃的貪官,惟一的目的 是“不被抓”,他們有些是隱姓埋名躲在國內,有的藏在深山老林自生自滅,有的甚至 躲進煤礦做了礦工,此外很大一部分就近偷逃出境到了泰國、緬甸。但現在的貪官,則 把目光轉向了美國、加拿大等發達國家。“他們希望能用自己聚斂的財富在那裏過上天 堂般的生活。” 貪官們選擇逃往目的地的另外一個標準是,必須是沒有和中國簽訂引渡條例的國家。據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中心研究員林欣介紹說:“目前,與中國簽訂雙邊引渡條約 的隻有十來個國家,其中多數是發展中國家,沒有一個西方國家。一些被外逃貪官視為 避難‘天堂’的國家,大都與中國沒有引渡協議。”移民國家在這些國家中又會成為首 選,因為移民國家在貪官到達後,可以通過金錢和一些政治上的避難要求等手段,獲得 合法身份,而像許多歐洲國家不是移民國家,相比之下,中國的貪官就較少選擇這些地 方為落腳點。 據了解,目前在美國、澳大利亞等中國貪官喜歡聚集的國家,已經有華人專門開公司為 貪官提供“一條龍”服務。他們利用當地法律中的漏洞,和所在國的律師進行合作,為 貪官們辦理從購買房產,到洗錢,再到取得合法身份等全套服務,不過收費也相當高昂 。據知情人士透露,許多律師隻要一接受案子,就要先收5000美元,此後收取的費用更 是多如牛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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