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飯的
文章來源: 廢話多多2011-01-09 10:40:23

由【廢話多多】

要飯的,也稱叫花子,正式名稱為乞丐。小時候見得乞丐不多,隻記得大院對麵的飯館前常有兩個“要飯的”。王二跟著他姐姐在院裏住,據說給他找過好幾個工作都沒做下去,最後還是要飯要的自得其樂。王二天生的好口才,經常在飯館門口和來吃飯的人談天說地,有時也有一些閑的無聊的人跑來和王二逗逗樂子,然後給他幾分錢或買個饅頭。李四是個孤苦伶仃的人,他有間小破屋晚上可以安身,白天就坐在飯館外的牆角裏自言自語。有食客可憐他,把殘羹剩飯倒在他麵前的碗裏,李四就捧起碗來狼吞虎咽。母親帶我們去飯館時,總要買一碗肉絲麵倒到李四的碗裏,有時還會和李四說幾句話,但李四總是理也不理地埋頭吃麵。

那時覺得母親丟人,就算要施舍,幹嗎非要特地買一碗麵?幹嗎非要給又髒又臭,人人都看不起的李四?幹嗎還非要上趕子和李四聊天?有一次母親讓我去給李四送麵,我忍不住嘟囔著問母親。母親說,給人的東西一定要是好東西,無論是長輩還是要飯的,都要一視同仁。王二能說會道,不會挨餓,李四有精神病,自己照顧不了自己。錦上添花確實是又風光又容易,雪中送炭雖然難,但對別人的幫助大一點。最重要的,人人都做的事不一定就是對的。當時我對母親的解釋似懂非懂,隻是再給李四送麵時會擠出一點笑容來,大了才品出母親話中的哲理。

真正和乞丐打交道還是來到美國之後。我念書的學校在城裏,每天在街上走來走去,難免要遇到一兩個乞丐。遇到乞丐時的心情很複雜,先是同情:一個人淪落到不顧尊嚴以乞討為生,真是可憐。即而是慶幸:我讀書雖又窮又苦,但自食其力。再便是恐懼:如果我成績不好,丟了獎學金日子怎麽過。然後是憤怒:你有什麽權利來引起我惶惶不可終日的心情!最終是負疚:人家不過是求生,並沒有故意和我過不去。為了逃避這些心理矛盾,我便采取鴕鳥政策,假裝看不見,目不斜視地走過去。直到有一天和婆婆聊起我的困惑,婆婆說,如果你有能力,便幫,沒有能力,便誠心誠意地對人家說對不起,我沒有餘錢給你。假裝看不見,會被誤解為看不起人,比不給錢的傷害更大。後來按照婆婆說的去做,果然效果很好,有時要錢的人還反過來安慰我:沒關係,沒什麽大不了的。

近幾年來去北京,好像街上的乞丐越來越多。尤其去年在京時,有時間在大街上逛來逛去,經常看到形形色色的乞丐,其中很多是殘疾人。最常見的是在地鐵上,一個看的見的殘疾人拉著一個盲人,從車頭走到車尾。有一次看到一個中年婦女拉著一個小姑娘,小姑娘理直氣壯的喊著:“我看不見,給我錢!!!”下車後心裏很不是滋味,孩子這麽小就開始乞討,看不見就是乞討的原因嗎?不乞討,她又怎麽養活自己?難道真像有些人說的,乞丐不偷又不搶,何錯之有?大家又辦奧運,又辦世博,能不能花點錢給殘疾人謀謀福利?

最令我不能接受的是人們對乞丐的無情,有的人好像以對乞丐大聲嗬斥,口出惡言為榮。我家離一個大醫院不遠,出門路過時可看到一些為親人看病討錢的人。其中給我印象最深是一個是匍匐在地不斷磕頭的女人,在她麵前是一張白紙,寫著她母親需要住院費。我猜她心裏一定明白靠行乞是籌不出足夠的錢為母親治病的,隻是母女之情使她不能不做最後的掙紮。明知於事無補,我路過時總要放一點錢。有一天我聽見一個小孩在我後麵說,媽媽咱們也給點錢吧。他媽媽馬上說:她是騙人的,你看她磕頭時頭都不著地。當時我真想回頭問問她還有沒有良知。

後來我參加了一個宴會,聊天時才知道現在北京看病又貴又難。就拿掛號來說,一個教授號實價一百多元,而號販子花五十元雇人掛號,一轉手可以十倍甚至二十倍的高價賣出去。而從號販子手裏買號的人都是沒錢沒勢沒關係的人。看著桌上豐盛的酒菜,聽著耳邊的笑語喧嘩,我卻突然想到了杜甫“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的絕句。

 

«我編編,你看看,法律責任我不擔。你轉帖,我無怨,廢話多多擁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