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是一種什麽罪? 轉貼
文章來源: sailingboat2009-06-24 12:10:36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是一種什麽罪?

從年初的胡佳到近日的劉曉波,忽然對“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這個罪名產生了興趣。大家都知道,不管什麽東西一帶“國家”就有一種很拽的感覺,比如“國家羅漢”,那麽一個人要出幹什麽驚天動地的事情才配得起這麽拽的罪名呢?在網上搜了一下看了半宿竟然有些失望,“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竟然可以如此簡單,你甚至可以犯了而不自知,隻要“國家”想。耐心讀完以下文字和鏈接,相信我們就可以“同一個世界,同一種感覺”了,因為你可能就是下一個。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顛覆國家政權罪是指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製度的行為。……本罪在客觀方麵表現為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製度的行為。…… 本罪屬行為犯,本罪的構成,不要求有顛覆政府的實際危害結果,行為人隻要進行了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製度的行為,不管其是否得逞,不影響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成立,隻要查明犯罪分子以顛覆政府為目的而進行了秘密謀劃活動,就足以構成本罪。 (百度百科:顛覆國家政權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序言,中國各族人民將繼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在馬克思列寧主義、 毛澤東思想 、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堅持…… 第五條,“ 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 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 新華網:《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

《美國獨立宣言》: 我們認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若幹不可讓與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存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為了保障這些權利,人們才在他們中間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當權利,則是經被統治者同意授予的。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對這些目標的實現起破壞作用時,人民便有權予以更換或廢除,以建立一個新的政府。 ……(食品夥伴網:美國《獨立宣言》中英文對照)這個網站名字真好 ^_^.

《約翰內斯堡原則》 原則 6, 可能威脅國家安全的表達。在遵循原則 15 和原則 16 的前提下,威脅國家安全的表達可受到製裁,隻要政府能證明:( 1 )該表達意圖激起即將發生的暴力;( 2 )該表達有可能會引起這樣的暴力;並且( 3 )在該表達與該暴力的發生或與該暴力發生的可能性之間存在著某種直接且緊迫的聯係(中國法理網: 約翰內斯堡關於國家安全、表達自由和獲取信息自由原則

毛澤東: 中國的事,不是統一能夠辦得好的,到現在算是大明白了。…… 在人類中要中國人,和不要中國人,又有甚麽大不了的關係? 推究原因,吃虧就在這‘中國’二字,就在這中國的統一。 現在唯一救濟的方法,就在解散中國,反對統一。 ……各省自決自治,為該建真中國唯一的法子,好多人業已明白了。這是這次南北戰役的一個意外的收果。現在雖然隻有湖南,廣東,江蘇,湖北幾個省發動,事勢必然成為一道洪流。全國各省,都將要納到這個流裏,是一個極可喜的現象。……像湖南廣東兩省用兵力驅去舊勢力的,算是一種革命,應由各該革命政府,召集兩省的‘人民憲法會議’,製定湖南憲法及廣東憲法,再依照憲法,建設一個新湖南及新廣東。這兩省的人民最要努力。其憲法要采一種澈底革新的精神,務以盡量發揮兩省的特性為標準。像湖北江蘇兩省不能有革命的行動,隻好從鄂人治鄂蘇人治蘇(省長)一點入手,等到事權歸了本省人,便進而為地方自治的組織 。國慶是慶中華民國,我實在老不高興他。特為趁這國慶,表示我一點反對統一的意見,而希望有一種‘省慶’發生。 ”(雅虎空間:《反對統一》毛澤東(一九二 0 年十月十日) 我是反對“大中華民國”的,我是主張“湖南共和國”的 。有甚麽理由呢?……中國呢?也醒覺了(除開政客官僚軍閥)。九年假共和大戰亂的經驗,迫人不得不醒覺,知道全國的總建設在一個期內完全無望。最好辦法,是索性不謀總建設,索性分裂,去謀各省的分建設,實行“各省人民自決主義”。二十二行省三特區兩藩地〔10〕,合共二十七個地方,最好分為二十七國。湖南呢?至於我們湖南,尤其三千萬人個個應該醒覺了!湖南人沒有別的法子,唯一的法子是湖南人自決自治,是湖南人在湖南地域建設一個“湖南共和國”。我曾著實想過,救湖南,救中國,圖與全世界解放的民族攜手,均非這樣不行。湖南人沒有把湖南自建為國的決心和勇氣,湖南終究是沒辦法。(雅虎空間:《湖南建設問題的根本問題 — 湖南共和國》 毛澤東一九二 O 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