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給老公的信(2)-緣分
文章來源: 悠悠寸草心2009-03-16 12:04:42


你還記得嗎?十幾年前我們是怎樣相識相愛的?那是在我身體飽受摧殘,感情最脆弱的時候,是在我最需要幫助的時候,你的溫柔,體貼和執著深深打動了我。你能說那不是一種緣分嗎?

你還記得兩年前你們是怎樣相識相愛的?那也是在她人生最低穀的時候,是在她離婚後感情最脆弱的時候,你不經意的一句話,一篇文章就會深深打動她。我當然也承認那是一種緣分。

這難道是巧合嗎?當然不是,這就是緣分。不同的是,十幾年前,雖然那份緣分不是我們彼此的初戀,卻是我們彼此真正的第一次愛情,那時的我們是青澀的,感情是不帶一絲功利的。而兩年前你和她盡管狀態不同,卻都已曆盡滄桑,都認為自己過去的緣分盡了,所以我也絲毫不懷疑你們之間的共鳴和默契。

但是,過去十幾年的生活已讓我們融入對方,而且有了兩個共同的孩子,對彼此的生活習慣可以說了如指掌並且願意接受,可以說人生已經成形,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很難再為別人而改變。那麽,當你們在感情上的默契回到現實生活中,麵對吃喝拉撒睡的時候,你會為她而改變嗎?如果不能,這個緣分是不是遲早也有緣盡的一天?

我知道你現在考慮最多的還不是這些,而是你怎樣實現你對她的承諾。請你放心,她是一個成人,無論發生什麽,她都應該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你這一生許下的承諾太多了,不說對我的,你現在真正應該考慮的是你怎樣實現對孩子們的承諾。因為從你賦予他們生命的那一刻起,你就鄭重向他們承諾:你是他們一生的父親,不是隻提供給他們金錢的賺錢工具。他們是未成年人 (這麽小,未成年人的概念都不合適吧),才是真正需要你實現承諾的人。

記得有一句話說,單戀是一個人的事,戀愛是兩個人的事,結婚卻是一大幫人的事,那麽,離婚可以說是你的整個世界的事了。因為一份新的愛情就讓一大群人受傷,這算什麽愛情?隻能叫自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