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老公情人回信的回複(2)
文章來源: 悠悠寸草心2009-02-09 07:18:32

謝謝你再次回信。

你說你不想讀那篇小說,你當然有不讀的自由。我隻是建議而已。世界上沒有一件事會發生兩次,但是從別人發生的故事中吸取經驗教訓是小說寫作的目的,古往今來,好的作品一直有人看,就是這個道理。它會給人以警示。看看別人怎麽說的,怎麽做的,也是一個人可以避免鑽牛角尖的途徑,至少對我來講是這樣。

對於網友的支持幫助我渡過難關,的確像你說的,表麵的東西永遠無法代表內心最深處真實的聲音。可以說網友大部分的聲音都是勸我放手,但是正是因為我太知道我內心裏到底想要什麽了,所以我不能放手。他們的話讓我明白,我離開他會生活得更好,所以我更堅強,更無所畏懼。但是我為了孩子和家人,我可以犧牲自己。

你問我既然生不如死,我為何還要苦苦糾纏?人說於己不利,勿施於人,我這樣做於己於人都不利,幹嗎還一味的做下去呢?我要說,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可以說,無論結局如何,你,我,他都沒有贏家。(也許他可以算贏家吧,至少總有一個人與他相伴。) 我們三個都受傷害,已經是注定的了。 所以無論我怎麽做,都是於己於人不利。我放手,傷害的是我的孩子和家人,你要和他一起背負道義和金錢上的重擔,也好不到哪去。不放手,我至少可以讓我的家人和孩子免受傷害。

關於什麽是真愛,我也不想跟你多說這個。我不同意你認為是真愛,就可以把你的幸福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愛是要有犧牲的。難道你將來就這樣教育你的女兒嗎?如果是真愛,就不怕時間的考驗,他給了我十幾年,然後他變了,證明不是真愛,那麽也讓你等十幾年,等到我們的孩子長大,再看看你們的愛是不是真愛吧!你們現在結合,會遭所有人的唾棄,十幾年後,那才是真金不怕火煉,會接受所有人的祝福!

對選擇的離開方式你自有你的自由,任何人無權幹涉。你是成年人,對自己的選擇當然有自己的權力,但對發生的後果也應該有負責任的權力。我再怎樣無情,我也不願看到你去選擇極端的方式,但是如果你一意孤行,我已經做了我該做的,我無能為力,但我也不會內疚了。

我知道他同樣放不下你。我知道如果你是我,一定會選擇放手。就像你說的,留下了人,心也留不下。他的確是在那封信中說想離開我。這兩個月,我們之間好聽的,難聽的都已經說了很多了。我們出國以來,還從未這樣開誠布公過。正是因為這樣坦誠的交流,他意識到我們之間感情的深厚,可是他在給我寫那封信之前沒有想這麽多,這是我可以原諒他的原因之一。他遇到你,絕對不是因為我們之間沒有感情,而是他厭倦了平淡的生活。現在他的心無論如何都不會完整了,無論在你身邊還是在我身邊。他生活在地獄裏,是我從你的話語中聽出的潛台詞,所以我要解釋一下不是因為他和我在一起,而是我們三個在一起。這一點你誤解了。我們現在的生活好得很,我會好好照顧他,請你放心。

對於愛的瑕疵的問題,你不欣賞我的做法,我可以理解。我一直都在說錯在他,是因為他根本就沒有權力給你承諾,其實我並沒有過多的指責你,因為我知道你也是受害者。但為什麽我還在這裏與你爭執,就是因為我對你的某些做法也無法欣賞。對孩子的態度,是最主要的一條。你不同意我“親爸親媽總比後爸後媽強”的說辭,我也不用去網絡裏搜索是不是有反麵的例子,我知道我和他都會對孩子好。我們決定在一起繼續生活,就會努力改善我們的關係,這一點請你放心。倒是你也是做過母親的人,怎麽就忍心為了你們的真愛,讓他拋下那麽小的兒女?當然,你選擇極端的方式離開,也是我不欣賞的一個原因。

關於撫養費的問題,這裏自有法律保護我和孩子的利益,不是受教育程度越高,就應該少要一點。我已經很寬容了,他這樣我還讓他回家。但如果他與我離婚,難道他做了背叛我的事,還不該接受懲罰嗎?再說這些也是為了他的孩子生活的更好呀?我知道你離過婚,但你知道如果我們也離婚,有沒有第三者,性質完全不一樣嗎?就像你說的,現在離婚無論在哪個國家哪個地區都不是什麽天翻地覆的事情了,但是那不是我想要的結局,我不想要他的撫養費,我隻要他和孩子們一起長大,而我,為了這個目標,可以犧牲我的一切。

我堅持把他留下來,是因為我知道雖然他犯了大多數

40歲男人都會犯的錯誤,但本質上他還是一個負責任的男人。盡管他同樣放不下你,他更不願去傷害與他血脈相連的父母和孩子。所以,我不會放他走。請你好好保重你自己。對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