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根基:死人複活與永遠的審判
文章來源: insight7772013-04-19 21:55:42

 希伯來書6:1-2查經

(2)懊悔死行

(4)各樣洗禮

(6)死人複活

(8)永遠審判(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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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複活

本部分將進入另一個新的領域裏,查考信仰的六大根基中“死裏複活”的教訓。

我們已經探討的四項教訓,都是與現在的世界和時空直接相關。而最後的兩項教訓一一“死裏複活”與“永遠審判”乃是要借著神話語的啟示,超越現在的時間領域,把我們帶進永恒的國度。死裏複活與永遠審判的舞台是在永恒裏。

許多人混淆了永恒的意思,以為永恒超越了人類頭腦所能理解的,是時間的浩瀚無邊。這樣的想法是不正確的。永恒與我們的時間領域完全不同,它不隻是時間的無窮延伸,乃是屬於神國度的另一種形態的領域。

永恒的神,借著他創造的行動或過程,創造了現今的世界,創造了現今時間的律,就是我們所知道的過去、現在與未來。時間與我們現今的世界有直接不可分開的關係,神把時間的律帶進這個世界,有一天他要結束現今的世界,並要使這世界的時間再次停止。

在今世之律的有限裏,所有的受造物都受控於時間之下,時間是人類經曆中,一項無法改變的要素,沒有人能阻止時間的飛逝,或叫時間倒轉,所有的人都受製於時間。

時間掌管了人的生命、曆史與思想。人類用盡一切方法,想要逃脫時間的駕馭,最後終歸枉然。英國詩人馬安得烈(Andrew Mawel)的詩,道盡人類的哀歎:

我聽見時間飛逝的聲音,

它仿如長了翅膀的戰車,

在後麵緊緊地追趕著我!

曆世曆代,不同背景的詩人、哲學家、演說家,用不計其數,各種各樣的方式,表達同一個思想一一人類與一切受造之物,都俯伏在時闊的無可改變與無情駕馭之下。

相對論的提出,為人類對時間的認識,帶來顯著的貢獻。它強調時間和空間是兩個相互依存不能分割的因素。任何一方都無法單獨定義或解釋,除非提到另一方。不提時間,無法準確地定義空間,不提空間,也不能定義時間。兩者結合在一起,就是科學界所稱的“時空連續”

將這一現代的理論與聖經的啟示相連,“時空連續”在全能神的首主權運行之下,與現今世界的秩序相連,成為現今世界秩序的支架。以後,仍然在神的大能主權運行之下,現存的狀態將要停止。在整個時空連續之前之後,神永恒的屬性與存在是不改變的。

聖經啟示我們,現今世界的秩序,到了神預定的時刻將有未期來臨。每一個人,甚至現今還活著的人,到那時都必在神的麵前屈膝。做為人,不必等到世界的末時,因為時候一到,人人都必須麵對那死亡的時刻一一時間的末端。從時間進入永恒。

在已去世的以色列第一任總統Chain1Waizmam家裏,有一個停止擺動的鍾,指針停在他死亡的時刻。每個人都要麵對這樣的光景,不管他在世時如何的叱吒風雲,終將走到停止的時刻一一他的時間結束、進入永恒。

有人解釋說:在所有時鍾的後麵,還有一個鍾,這就是人的心。當人的心停止跳動時,他的鍾也就是停止了走動,因為一個人的生命終止,就是他的時間終止了。時間的另一端是什麽?從時間進永恒以後,有什麽在等候我們呢?

毫無疑問,許多奧秘不可知的事,正等著每一個將要離開身體的靈魂。聖經沒有揭去隔開時間與永恒之間的帷慢。但是,在即將進入永恒的入口處,聖經揭示了所有靈魂的兩個最後命運,那就是“死人複活”與“永遠審判”。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5:22清楚地說明,所有已死的人在那一時刻都要複活:

在亞當裏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裏眾人也都要複活。

正如死亡是全人類從亞當那裏繼承來的不可逃脫的命運。從死裏複活也是神為全人類預備的結局。

死人複活的定規,在基督複活後成為可能,聖經隻容許一類人可以例外:就是那些未死的人不從死裏複活。

人類的有限思維難以了解肉身複活的奧秘。

一個人已經死了二、三千年,他的身體在這漫長的時間已經完全分解,回複到原來的物質元素,歸於塵土;又或者有一個人在戰爭中,身體被炮彈炸至粉碎;在這類的情況下,當複活的時刻來到,屬物質的身體元素能否重新結合,再次組成完整的人呢?

明白神浩大智慧、知識與能力的人,知道這並非不可思議或不可能的事,因著神創造人類的智慧與大能,複活是極自然而合理的。

詩篇139篇,全篇幾乎都是頌揚神高不可測的智慧、知識與能力。大衛提到神賜予人類身體的過程,13-16節,大衛敘述說:

我的肺腑是神所造的。我在母腹中,神已覆庇我。我要稱謝神,因我受造奇妙可畏。神的作為奇妙,這是我心深知道的。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深處被聯絡,那時,我的形體並不向神隱藏。我未成形的體質,神的眼早已看見丁。神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神都寫在神的冊子上了。

大衛在此所說的“我的體質”、“我的形體”,並非是他非物質形體一一靈與魂,而是關於他的肉身。

大衛揭示了神使人身體形成的過程中,兩件重要的事實:

第一,形成身體物質部分的所有元素都是神預先命定與預備的;這些屬地的物質在“地的深處”早已預備好了。

第二,在身體未成形之前,神已經精確地預定出肢體的數目、形狀與構成的元素。

一位傑出的日本藥物學家滕田博士多年潛心研究肉體生命的形成是什麽?他的研究僅限於物質的領域,在此範圍內,他分析了多種不同的生命,包括動物和蔬菜。最後,發表了令人矚目的論文,他發現礦物質是所有元素的基礎。

聖經的啟示不僅是科學的事實,同時告訴我們神記下構成人體的所有元素,他不會因為某些部分太小或不太重要而不加注意。馬太福音10:30,主耶穌說:

就是你們的頭發,也都被數過了。神創造人類的身體過程,與使死人的身體複活兩者之間有著密切相關而別具啟發的相同。

在人類被造的原始過程中,神預先指定各種物質元素,那時候,這些元素在地的深處。神將它們結合在一起,造成人的身體,然後謹慎、精確地記錄每個部分、每個肢體。

神已預先命定每一身體的特別元素,保存著詳細記錄。雖然人死了以後,身體歸回成各種物質元素,但在複活的時刻,神將運用那創造人類的大能,重新結合每一身體原來的元素,使它們再次組成原來的人。

唯一的不同是,人體的原始形成過程是漸進的,在複活的時刻,得身體的再組合卻是瞬間的。神有無限的權能,他掌管著時間與空間,時間對於神沒有任何影響。如果不接受聖經中有關人類肉身的教導,便無法明白死人複活的過程。

如果複活時重新組合的身體與原來的不同,那麽在兩個身體之間,不論是時間、空間或質的方麵,都沒有合邏輯與合情理的關連。組合的身體與以前活在地上時的身體互不相關,這完全不合乎聖經所教導的。

聖經告訴我們,一個人原 來的身體與他複活之後的身體,有直接的關連:組成原來身體的物質元素會重新組合成複活的身體。這一奇妙的真理,首先在基督自己受死複活的事上得到印證。主 耶穌複活之後,到門徒聚集的地方向他們顯現,門徒都嚇壞了,以為看到一個鬼魂,一個脫離肉體的靈。基督立即向他們證明他自己與他|身體的真實,路加福音 24:39一40耶穌對門徒說:

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腳給他們看。

有一個名叫多馬的門徒當時不在場,他不相信這件事情。一個期之後,耶穌再次向門徒顯現,多馬也在,耶穌直接對多馬宣告說:

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疑惑,總要信。約20:27

耶穌明確地給他的門徒證據,告訴他們,複活之後,有一個實的身體,與他被釘十字架以前的身體同是一個。他用仍然帶著釘痕手與被矛刺傷的肋旁證明。

在另一方麵,耶穌的身體有了重要的改變。他的身體不再受到時空的限製,隨意在任何地點出現或隱沒。他可以進入門窗緊閉的房間,也可以往來於天上地下。他的身體雖然有了重大的改變,卻仍是那個被釘十字架的本身。

身體複活的奧秘,奇妙地顯示出神無限的智慧、知識與能力,是聖經所說的,也完全合乎邏輯。

永遠審判

我們已逐一探討了希伯來書6:1-2所列的信仰六大根基的前五項教訓。1.懊悔死行;2.信靠神;3.各樣洗禮;4.按手之禮;5.死人複活。

現在探討最後一項真道的教訓:永遠審判。

關於神的審判有兩方麵:第一,聖經中對神審判萬民的啟示。第二,神在審判時所采用的主要原則。

聖經中的教訓,告訴我們,神是審判者。希伯來書12:22-24:

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裏有千萬的天使,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有審判眾人的神,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並新約的中保耶穌,以及所灑的血……

借著聖經的亮光和信心,可以綜覽到經文所啟示的天國景象。審判眾人的神是神聖莊嚴、讓人敬畏的,他有永恒的權柄,是天上、地下、眾天使及人的審判者。

如果神僅是個審判者,人 類將無立錐之地一一無論舊約時代完全人的靈魂,或新約時代重生的基督徒都一樣。神是憐憫的神,借著聖經的啟示,他引領我們從審判者進入主耶穌的中保一一耶 穌是唯一能夠使公義聖潔的神和犯罪墮落的人類恢複合好關係的主。這幅和好的景象是因著主耶穌所流的寶血而得以實現,神與人之間和解的方法與贖價,均由於主 的寶血有了公正的交代。

確立了神審判的原則,我們繼續探討神對人類施行審判的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曆史的審判。神在當代或在曆史中的審判,即是神已經或將要呈現在人類曆史上的審判。第二階段:永恒的審判,希伯來書6:2稱之為永遠的審判。即是在人類的曆史結束之後,神對全人類靈魂的審判。

我們主要研討聖經中有關神在第二個階段的審判——永遠的審判。但是,若能了解“曆史的審判”與“永遠的審判”兩個階段在邏輯與聖經教導上的分別時,統一對聖經中某些我們以為互相矛盾的陳述,對我們必有幫助。

出埃及記20:44,神 警誡以色列民: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麽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耶利米書32:18,提醒百姓,神曾經給以色列民的應許和警告:你施慈愛與千萬人,又將父親的罪孽報應在他後世子孫的懷中……

這些經文及其他許多類似的經文中都清楚說明:至少在某些事件中,上一代的罪會引至神對下一代,甚至延及三、四代的審判。相反,在神麵前稱義的人,神會給他們的後裔祝福。這些就是神對人類當代或曆史的審判。

為了對神的全部審判有全麵的認識,我們必須從聖經來看神永久的審判。以西結書十八章有很清楚的說明。

以西結書十八1-4,神透過先知對他的子民傳遞信息: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你們在以色列地怎麽用這俗話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呢。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你們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這俗語的因由。看哪,世人都是屬我的,為父的怎樣屬的,為子的也照常屬我,犯罪的他必死亡。

經文指出,當神借著先知責備以色列民背叛他時,以色列民企圖自我辨解,將他們目前犯罪的景況歸咎於先前的時代,暗示他們的衰敗起因於先祖的罪,埋怨神要他們對目前的景況負責是不公平的。神借著以西結的信息,完全否定了以色列百姓的推托之辭。

雖然以色列的衰敗可能是先前的世代所導致的惡果,但神仍警告他們要自己為個人的道德墮落負責,而且要承受永久的審判一一完全視各人的品性與行為而定的審判,與祖先的所作所為毫不相幹。

有了這樣的看見,我們對 神審判的認識,就不會矛盾或前後不一致了。在曆史中,上一世代的行為對下一世代會有深刻的影響:這是神在曆史中審判的一部分。當時間與曆史結束時,每一個 靈魂將單獨地為自己的品格行為麵對神的審判,沒有人可以因上一代的人而被稱義,也沒有人會因他人的過錯而被定罪:這就是神在永恒裏的審判。

曆史審判的例子

聖經記載了不少神在曆史中審判的實例,這一類審判借著清晰的狀況或奇妙的方法,使我們知道神對某些罪行或狀況的態度,以作為未來世代的警惕和鑒戒,使我們可因而避免受誘惑重蹈覆轍。

創世紀19:24-25中有關所多瑪和峨摩拉受審判的事是:

當時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豐耶和華那裏,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把那些城,和全平原,並城裏所有的居民,連地上生長的,都毀滅了。

這件事情在新約聖經裏也被提及。如彼得後書2:62又判定所多瑪、蛾摩拉,將二城傾覆,焚燒成灰,作為後世不敬虔人的鑒戒。

所多瑪、蛾摩拉突然的完全傾覆是一個例子,使我們明白神對這兩座充滿罪惡城市的態度。

以西結書16:49對道 德與社會景況頹敗的所多瑪城,有耐人尋味的說明,神用它來對耶路撒冷城說:看哪,你妹妹所多碼的罪孽是這樣,他和他的眾女都心驕氣傲,糧食飽足,大享安 逸,並沒有扶助困苦和窮乏人的手。神特別指出,所多瑪城道德頹敗的原因:心驕氣傲、糧食飽足、大事安逸,對於處在困苦與貧乏的同胞缺乏關懷。反而滋生性犯 濫,被稱為“親男色“的城。所多瑪的英文是sodom,而親男色是sodomy。

聖經在此再次警告我們:現代許多人口眾多的文明城市中,在道德和社會問題上,同樣產生性犯濫等情形。聖經沒有說這些罪要在曆史中帶來與所多瑪城同樣的審判,但是聖經指出,這些罪最終避免不了神要采取他審判所多瑪時的態度。

從神審判啟示的亮光中看到:所有性墮落的人都難辭其咎。即使神沒有公開審判他。

那麽基督徒在基督的審判台前,怎樣受審判呢?

首先,基督徒被帶到基督的審判台前,並不是接受定罪的審判。這是非常重要的事實。在基督裏的真信徒,已經與那些害怕受審判的人涇渭分明。在新約聖經裏有多處經文證明:

約翰福音3:18主耶穌說:信他(耶穌)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這是一個非常清楚、嚴密的區分。真基督徒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由於不相信神所以被定罪。

約翰福音5:24,主耶穌應許那些誠心相信他的人: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耶穌給每一聽見福音又用信心領受的基督徒三項明確的應許。

第一,他已經得到永遠的生命。第二,他已以超越靈裏的死亡進入永生。第三,他永遠不再被定罪。

羅馬書8:1,保羅重申免受定罪的確據: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

在基督裏所有的真信徒,都不必麵對最後被定罪的審判。事實上,也都再不必為他過去所犯的罪受審判。當罪人以信心來到基督麵前,接受他為救主,承認自己的罪時,他的一切過犯都立即且永遠地被塗抹,不再被記念了。

以賽亞書連續用兩章記載神把應許賜給那些已經蒙受救贖的人:

43:25,神說: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塗抹你的過犯,我也不記念你的罪惡。

44:22,神又說:我塗抹了你的過犯,像厚雲消散,我塗抹了你的罪惡,如薄雲滅沒。

兩節經文都提到罪惡(sins)與過犯(transgressions)。罪惡是犯了律法無從查考的錯誤行為,而過犯則是犯了公然反抗律法的錯誤行為。罪惡像薄雲,過犯如厚雲,過犯是兩者中更黑暗的雲。然而,神的恩典與能力能塗抹兩者。

一個人在世上的所有日子,在天上都有完全的記載且被保存著。

當罪人生平首次悔改相信基督時,神就塗抹他過去犯罪的全部記載,並瞬間完全被塗去,他有了一全新的記錄,記下他信心和公義的新生活。如果他再陷入罪中,隻要向神悔改認罪,神同樣為他塗去這一段的記載,使他毫無不良記錄。

約翰一書9,是神為每一個已經認基督為救主,卻又犯罪的基督徒所預備的: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約翰一書2:1-2又說: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基督徒犯了罪後,隻要悔改認罪,他犯罪的記錄就在基督救贖的果效中被塗抹,他的一切不義會被完全洗淨。所以基督徒不必害怕受定罪的審判。神不但赦免潔淨罪人,且塗抹他犯罪的記錄,在神公義的審判台前,悔改認罪的基督徒沒有任何罪的記錄。

 

基督徒既然沒有被定罪的可能,為什麽還需要接受審判呢?

基督徒接受審判的目的是為了得獎賞;不是因他的公義得獎賞,而是因他的服事得基督的獎賞。基督徒不是因自己的義受審判,因為基督徒稱義不是靠著自己善,乃是因基督的緣故,因著信,神已將他的義賜給基督徒。

哥林多前書1:30,保羅說:……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

除了基督以外,沒有一個人能叫我們在神麵前稱義。哥林多後書5:21,保羅引述同樣的真理: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裏麵成為神的義。由於神的替代,我們才能在基督裏麵成為他的義。

蒙救贖的基督徒,即已得著神所賜的義,若還需要受召為自己辨白,因義受審判,那就完全不合聖經的邏輯了。

基督徒受審判不是因為他們所行的公義,不是為了決定他的無罪或被定罪,而是為了得到服事基督的獎賞。為了評估他在地上服事基督所該得到的獎賞。

 

哥林多前書三11-15,保羅說明了基督徒受審判是為了領受獎賞:

因為那已經立好的糧基, 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秸,在這根基上建邊,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 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也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也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教乃像從火裏經過 的一樣。

被審判的不是人的靈魂,而是各人所建造的工程。即使工程被燒毀,靈魂還是要得救。保羅在11節說明這類人的靈魂平安穩妥的原因:

因為那已經立好的糧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

這一審判的對象不是那些立別的信仰根基或行己義的人,而是那些把信仰根基建造在耶穌基督身上的人。

保羅說當基督徒的工程品質受試驗時,它們將被分成兩類。一種品質屬金銀寶石,而另一種品質則屬草木禾秸。經過火的試驗,金銀寶石建造的工程,仍然不受損壞;而草術禾秸建造的工程必然燒成灰盡。

兩者的對比顯明,在神的眼中,品質遠比數量重要。金銀寶石,屬於較為昂貴的稀有物質,數量較小,質量堅固,草木禾秸價值相對較低,容易取得,體積大,占空間,且質量較差。

 

基督徒所建造的工程要受什麽樣的火煉呢?

榮耀的基督要坐在審判台的寶座上,而我們每一個人都要站立在他麵前。正如約翰在拔摩島所看見的異像一樣。

啟示錄1:14-15,記載了約翰看到榮耀基督的異像:他的頭與發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腳好像在爐中鍛煉光明的銅,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

在異像中,基督的腳好像 火在爐中鍛煉光明的銅,預表了神在大災難期的大火中,將要審判所有不信者的罪惡。眼目如火焰預表了神的洞察力,他眼中射出熾熱的火光,評估站立在他審判台 前的子民,那些建造馬虎毫無價值的工程,將要被立即而永遠地燒毀;那些建造認真,真正具有永久價值的工程才能被存留,在火中被潔淨、被精煉。

我們要思想這幅審判的景象,捫心自問今生服事主的程度;我所建造的工程在那日能否經得起火的試煉?

有三方麵是每個人都要自我省察的:動機、態度、能力。

第一,動機。服事的目的是為了取悅自己,求得自我的滿足或炫耀,還是誠心尋求榮耀的基督,照著他的旨意而行?

第二,態度。服事的過程是先行自我預定了模式,後把基督的名附加上去,還是依據、順服神話語所啟示的原則和方法?

第三,能力。服事的能力是憑著自己的肉體,還是依靠已被聖靈更新而得著能力?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4:20提醒我們:因為神的國不在乎言語,乃在乎權能。

我們每一個人,都要站在基督的審判台前,回答我們事奉的動機、態度與能力等問題。我們是否能像保羅在歌羅西書1:29所說的:我也為此勞苦,照著他在我裏麵運用的大能,盡心竭力。

 

基督徒服事的評價

主耶穌為服事神得獎賞的原則設了兩個比喻。一個在馬太福音25:14-30,是關於才幹的比喻;另一個在路加福音19:11-27,是關於交銀的比喻。

 

兩個比喻的主題一樣,都提及有位主人,把部份錢銀分別交給他的仆人管理,然後到遙遠的國外去。過了一段日子,主人回來,詢問每位仆人如何運用他所交托的金錢,並就各人的成就論功行賞。

比喻中論到三個仆人,有兩個是忠心管理主人錢銀的仆人,另一個卻是不忠心的仆人。

馬太福音25:15,主人以各人的才幹分配錢銀:

接著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銀錢的分配是按著各人的才幹,啟示神分賜給每個基督徒銀子的數量,是根據他力所能承的範圍,允許他有效地運用。神不會越過基督徒個人才幹的極限,給多或給少。

比喻裏,前兩個仆人獲得 百分之百的成就;領了五千的仆人賺回了五千;領了二千的仆人賺回了二千。主人對兩個仆人的稱讚,並不是他們所賺的淨利,而是他們獲得百分之百的成果。賺得 五千的仆人,並不表示比賺得二千的仆人更忠心。兩個仆人同樣得到主人的稱讚。因為他們所得的收入比例相同。

21和23節,是兩節完全相同的經文,指出兩個仆人所得到的稱讚: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由兩人得到的同樣稱讚可以知道,主人認為他們是同樣忠心的。兩人都是按才幹運用銀子,取得相同的成就一一百分之百。這是他們將來受審判的依據。二人的忠心,表現在所賺得的百分比上,而不在所領受和所賺得的是五千還是二千。

在比喻裏,另一個仆人把所得到的一千銀子藏起來,在交帳的時候,交出的還是所領的那一千。他不但得不到獎賞,還被主人完全棄絕。

他的定罪與棄絕,正如 26-30節所說:主人回答說,你這又惡又懶的仆人,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上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 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奪過他這一千來,給那有一萬的。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把這無用的仆人,丟在外麵黑 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

路加福音十九章是交銀的比喻。

比喻裏提到十個仆人,詳細說明的是三個仆人的情形。他們都從主人處得到一錠銀子,數量相同。

其中一人賺得十錠銀子,第二人賺得五錠銀子,第三人把那一錠

銀子藏起來,仍然還是一錠。最後他們帶著銀子去見主人。

三個仆人原本擁有相同的才幹,所以主人交給他們保管同樣數

量的銀子。然而,他們忠心的程度並不相同,第一個仆人賺得的是第

二個仆人的兩倍。

路加福音19:I6-19記載了仆人所得的獎賞:

頭一個上來說,主阿,你的一錠銀子已經賺了十錠。主人說,好,良善的仆人,你既在最小的事上有忠心,可以有權柄管十座城。

第二個來說,主阿,你的一錠銀子,已經賺了五錠。主人說,你也可以管五座城。

第一個仆人所得到的獎賞比第二個仆人大。主人特別稱讚第一個為良善的仆人,沒有稱讚第二個仆人。第一個仆人得權柄管理十座城,第二個仆人管理五座城。他們所得的獎賞是根據他所成就的比例計算。

忠心服事基督的程度將決 定在基督國度裏所擁有的權柄、地位與職責的賞賜。在今生忠心服事基督的果效將會延續到天國服事的機會。那些像第二個仆人的,所得到的喜樂和權柄,不會大過 像第一個仆人那樣忠心服事主的人。因為忠心服事主的人,在今生所得的恩典,直持續到未來的永恒裏。

比喻中的第三個仆人因對主人的托付閑懶不忠心而受主人的指責。22-24節:

主人對他說,你這惡仆,我要憑你的口,定你的罪。你既知道我是嚴厲的人,沒有放下的還要去拿,沒有種下的還要去收,為什麽不把我的銀子交給銀行,等我來的時候,連本帶利都可以要回來?就對旁邊站著的人說,奪過他這一錠來,給那有十錠的。

不忠心的仆人不但沒有得到獎賞,甚至連他原來得到的那一錠銀子也被奪去。在這個比喻中,沒有提到他的最後下場,然而,我們可以推論:他和在才幹比喻裏那位不忠心的仆人,下場一樣,被主人趕出去棄絕。

比喻的相同點是,對主人交付的銀錢不能忠心管理的仆人,都受到主人強烈的責備:兩個比喻裏,都是用“你這惡仆”為審判的起點,責備那不忠心的仆人。

 

比喻的教訓是,在神的標準裏,罪並不隻包括外在的惡行:有能力而不去行,也是罪惡。

雅各書4:17,雅各給“罪”的定義是: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罪的含意並不僅是明知故犯的行為,還包括明知何為善卻不去行。閑懶的嚴重並不亞於犯罪本身。

瑪拉基書3:18對神的審判有相同的啟示:那時你們必歸回,將善人和惡人,事奉神的和不事奉神的,分別出來。

神明確而嚴厲地把義人和惡人分別出來。“義人”是指事奉神的人,“惡人”則是不肯事奉神的人。顯而易見,不肯事奉神是有罪的。

兩個不忠心的仆人,都是由於有罪而被定罪、被棄絕。比喻裏的仆人並沒有作什麽惡事,皆因他們有能力卻不肯行而被主人棄絕。兩個比喻所顯明的審判原則,適用於每一位自稱是跟隨主耶穌,作他仆人的人。

哥林多前書3:11-15,保羅提到當審判的時候,有些信徙所建造的工程將被棄絕、被火燒毀,但他自己卻要得拯救。然而,在這兩個比喻裏,不忠心的仆人不但得不到獎賞,甚至連他自己也被主人棄絕,趕出去。

有一個很重要的疑問:在以上例子中,神為何有不同的評價?保羅說,所建的工程會被棄絕,但人本身卻要得救:比喻裏說,不忠心的仆人不但得不到獎賞,而且被主棄絕趕出去;兩種說法有何區別?

保羅的信息是關於竭力想 要在主人麵前有所作為的仆人,保羅提到各人在根基上建立工程,顯示仆人作了很多事,但他的工程缺乏經得起火煉的品質。他所建造的工程未得賞賜,但他建造的 行動,服事的過程證明他在基督裏的純正信心。所以即使所建造的工程被火燒盡,但他卻仍然得著拯救。

 

借著對神話語的研討,每一位基督徒將建立信仰的根基。

有了真道的根基,才能順服希伯來書6:1的教訓: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

讓我們不斷地在信仰真道的根基上建造,直到各人的工程完成一一在生命中滿有基督徒的信仰和行為。

信仰真道的根基一一神的話語,將不斷地告訴我們如何繼續完成各人工程的建造。

最後以保羅所說的一句話,與各位讀者、弟兄姐妹們彼此勸勉:如今我把你們交托神和他恩惠的道,這道能建立你們,叫你們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徙20:32

基督徒死後受什麽審判?


    
審判時,基本上分兩大類:
    
對『信徒』和對『不信者』。

    
對不信耶穌的人,當然就是針對他們的罪的審判。
    
這是下地獄的審判。

    
對信耶穌的人,不是做『下地獄的審判』,而是做『信主後行為賞罰的審判』。
    
這時,已經不是針對我們犯的罪,審判我們是否該下地獄去。
    
因為,一個真正得救的人,主耶穌已經赦免他的罪,他一定可以上天堂。
    
這時審判是審判這些人是否盡忠、有無認真完成上帝交付的任務、有無認真追求成聖。
    
有些人,會得到大賞賜;
    
但有些人,則是僅僅得救、一切所做都存不下來、都會被火焚燒,但還是得救。

    
請注意,基督徒在審判時,一樣要受審判,但審判的東西不同。

    
『但將來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賞賜。因為我們是與神同工的;
    
你們是神所耕種的田地,所建造的房屋。
    
我照神所給我的恩,好像一個聰明的工頭,立好了根基,有別人在上麵建造;
    
隻是各人要謹慎怎樣在上麵建造。
    
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
    
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秸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
    
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
    
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
    
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
    
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
    
(林前3:8-15)

   
唐崇榮牧師的問題解答:
    
「我們認罪,主就赦免我們了,那麽在末日還要審判什麽呢?

    
答:一個真正重生得救的人,神不是審判他的罪,神乃是審判他以後的見證與事奉忠心的問題,但是如果一個得救的人還是繼續隨便犯罪的話,不必等到審判那天,神的管教就會臨到他,因為"我所愛的,我必管教",所以許多基督徒犯罪就被神管教比非基督徒更厲害,不必感到奇怪,因為要鞭打他的兒女。

    
有一次,我對我的孩子說:"爸爸有沒有愛你?"孩子答:"有時候有。"我再問:"那麽現在有沒有愛你?"他說:"爸爸早上打我。"我不打隔壁家的孩子,隻打我自己的孩子,因為他是我的孩子,我要管教他。

    
當亞倫的孩子被按立為祭司的那一天,兩個孩子犯了神的戒命,用凡火放在祭壇上羞辱上帝,上帝降火把他們都燒死了。上帝的審判要從上帝家開始。你現在隨意輕慢上帝,上帝會審判你,上帝用良心審判,有時用法律審判你,有時用外邦政府審判你,但是,當你悔改得救了,離開世界了,到主麵前,那時就有基督台前的審判,要審判你的事奉,為罪的審判已經結束(參來九28)。

    
來源:基督教小小羊園地-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57335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