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家庭中妻子的職責是什麽
文章來源: insight7772012-04-13 10:49:23
 
一、 要愛丈夫
“好指教少年婦人愛丈夫,愛兒女,謹守、貞潔,料理家務,待人有恩,順服自己的丈夫,免得神的道理被毀謗。”(多2∶4-5)

愛是包容接納。愛一個完全符合自己意願的人,是容易的。但人之為人,概因各人都有自己獨特的成長經驗、個性特點、處事方法等。要包容接納一個並不一定符合自己意願的丈夫,非得有愛不可。做妻子的,對待自己的丈夫,首先要接納他的本相,承認他並不是一個完全人,也不可能事事完全符合自己的意願。接納他不是因為他完美無瑕,而是因為你愛他,相信他是神賜給你的珍貴的、特別的禮物。這樣,丈夫的一切都是你可以接納的,包括他的想法和感覺。“以撒便領利百加進了他母親撒拉的帳棚,娶了她為妻,並且愛她。以撒自從他母親不在了,這才得了安慰。”(創24∶67)此處經文不僅表達了以撒通過愛利百加,更是得到利百加像母親一樣具有包容性的愛而得到了安慰。而一個妻子對丈夫的安慰,可以幫助他在情感上、處事能力上、經濟上走向獨立,早日成長為能負起責任的家長。

接納不等於讚成,不意味著自己被同化。就像主耶穌接納我們,但並不讚成我們陷在罪裏一樣,接納一個人,他的優點和缺點都變成了他的特點。妻子的真愛給予丈夫自由,接納丈夫與自己不同的習慣,就像要接納上帝創造的豐富與不同一樣。我認識一對夫妻,丈夫每次刷牙都隨意擠牙膏,妻子總是從牙膏管的尾部擠起。一開始,妻子很不適應丈夫的習慣,而丈夫則習以為常。妻子慢慢學會接納以後,雖然並不讚成這樣,也沒向丈夫學習,卻接納他的這個習慣了。這樣,以前認為是丈夫身上的缺點,現在也變成了特點。而在這樣一件小事上的接納,不僅顯示了妻子的愛,也給夫妻關係帶來和諧,減少了摩擦。

愛是犧牲的行動。因為愛的緣故,做妻子的將丈夫放在優先位置,將心力和時間留給丈夫,去感受和回應丈夫的需要。現代家庭,一般都是夫妻雙雙工作,在工作單位緊張工作了一天,回到家都很累,要做飯、教養孩子、收拾房間,若不是因為愛,誰願意去為對方作犧牲呢?日常生活中,犧牲的愛可能就表現在願意為丈夫的緣故,少一些看電視,少一些上網,少一些與人閑談,多一些時間和體貼給丈夫。

二、 要順服丈夫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弗5∶22、23)

順服丈夫可以幫助丈夫成長,是補丈夫的不足,不是與他競爭。“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2∶18)女人要幫助丈夫,而不是“綁住”他。

一個妻子在工作上支持丈夫,在眾人麵前順服丈夫,在家中體貼丈夫,有利於丈夫建立自信心,成長為真正的男子漢。當妻子順服丈夫時,就是給丈夫、兒女和世界建立榜樣,就像基督的新婦(教會)順服基督一樣。這是極具感染力的見證,同時也是極其困難的功課。最常遇到的問題是:如果丈夫錯了也要順服嗎?順服並不代表妻子要跟從丈夫一起去犯罪,對於明顯是犯罪的事情,妻子對丈夫的幫助是勸告和挽回。順服並不是盲目跟從,也不是容許丈夫在家中犯罪或在外麵行不法的事。在日常生活中,雙方都要麵對各種各樣的問題,每天都要作出許多決定,許多事情無關救恩宏旨,一時很難說得清對與錯,如果夫婦產生分歧意見,這時候,就要按妻子順服丈夫的原則行,當然,後果和責任也是由丈夫承擔。這樣,即使某事做錯了,丈夫也可以從中學到功課,最終還是有利於他成長成熟。

我們要特別留意,順服者和幫助者的關係並不是高低、主從關係,因為耶和華神、創造我們的主也是我們的幫助者。因此,做妻子的完全沒有必要覺得自己對丈夫的順服是表明自己比他低,甚至覺得在自己父母家人一方低人一等。順服丈夫是從神對婚姻設計的角度去回應丈夫的領導,願意鼓勵並協助丈夫作決定,幫助丈夫在每一次的決定中操練成長直到成熟,享受一同成長的快樂。對於一些丈夫還沒有信主的妻子來說,一定要在真理上紮根,明白聖經中對妻子職責的教導,在與丈夫的關係上懂得哪些是與信仰有關,哪些是沒有關係的,不能一味用信與不信來作區分,而是要在家庭生活中為主的福音做見證,遵從神話語的教導,“順服自己的丈夫,免得神的道理被毀謗。”(多2∶5)在家庭生活中,榮耀主的名。

三、 敬重丈夫

“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弗5∶33)有人說,每一個成功的男人背後都有一名偉大的女性。這話是很有道理的,人們總是在被尊重、被肯定的狀態下,潛能才會發揮得最好。敬重丈夫,意味著相信他、欣賞他、以他為榮。現實生活中,總有一些妻子一心想讓丈夫出人頭地,不斷地給丈夫壓力,動不動就拿別人與自己的丈夫相比,對丈夫頤指氣使、挖苦嘲諷。這樣做也許是恨鐵不成鋼,卻恰恰讓丈夫感覺自己一無是處,根本成不了鋼。盡管在事實上,丈夫未必事事都比妻子強,但妻子對丈夫的敬重和順從不是以能力大小為條件,而是以角色和職分為前提的,聖經的教導就是這樣,這樣做才有利於和諧美滿家庭的建立。聽過這樣一個小故事:伊麗莎白女王忙碌了一天,回到家裏,丈夫已經休息了。她來到臥室門口,見房門緊閉,就敲了敲門說:女王回來了,快開門!過了許久,沒有任何動靜。於是她又敲門,說:親愛的,快開門,你的妻子回來了。結果你能猜到了,她的丈夫很快就來開了門。故事的真實與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盡管妻子在事業上或其他方麵超過丈夫許多,在家裏,也不要把職業身份表現出來,妻子就是妻子,以丈夫為頭,鼓勵丈夫、讚賞丈夫、敬重丈夫。這一點,對於生活在現代城市中,各自有獨立事業的夫妻,更具現實意義。

建立和諧美滿的家庭,是每一對夫婦的希望,也是需要夫婦雙方共同努力的。筆者在此隻是簡略分享其中妻子所能做的和應該做的一部分,而其主旨放在妻子對丈夫的態度上,因為這是核心——夫妻關係中的一部分。此外,家庭中還有親子關係、與長輩和親友的關係等。最後要強調的是,妻子的職責來自於聖經的教導,是上帝的設計,其中包含著責任,也包含著權利;包含著愛與順服,也包含著教導與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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