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1律羅素
文章來源: 大江川2019-02-27 11:23:13

上述的原則隻不過是若幹自明的邏輯原則之一,這些原則之中至少有一些是在可能有任何論證或者證明之前,就應該加以承認的。當其中某些原則被承認之後,另一些原則也便得到了證明,雖然這些另外的原則隻要是很簡單,就也會像那些被公認為理所當然的原則一樣地昭然若揭。傳統上--雖然並沒有很好的理由--曾提出過其中三條原則名之為"思維律"。
這三條原則如下:
(1)同一律:"是就是是。"
(2)矛盾律:"任何東西不能既是又不是。"
(3)排中律:"任何東西必須或者是或者不是。"
這三條定律都是邏輯上自明原則的範例,其實比起其他類似的原則來,例如我們剛才所考慮的原則,--一切隨真前提而得出來的都是真的,--它們並不見得就是更根本的或者是更自明的。"思維律"這個名稱也容易使人誤解,因為最重要的事實並非是我們按照這三條定律去思維,而是事物是按照它們在進行;換句話說,重要的事實是我們如依照思維律去思維,就會想得真確了。但這卻是一個大問題,以後我們還要再談到它的。
除了這些邏輯原則對以使我們從特定的前提證明某種事物必然真確而外,還有一些別的邏輯原則能使我們從特定的前提證明某事物之為真,有著或大或小的或然性。這類原則的一個範例,--也許是最重要的一個範例,--就是我們在上章中研究過的歸納法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