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官方的結論,文革10年,自1966到1976。
按我所分期,應當自1949到如今。不過,這是我的分法。
文革並未結束,是被結束的。
若以10年計,文革可以分10期。
1966.。
1967.。。。至1976.。
每1年都可歌,也可泣。
曆史因此前進著。
文革是推動中國曆史前進的正能量,文革的誤傷與錯誤挫折失敗在所難免,成功正向是7,造成的代價與負麵損失是3.。大致如此。
鄧小平先生對文革的解讀及結論,是暫時的。
文革史,還要再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