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的打拚,不是那麽容易說撤手就撤手的。。我覺得:
文章來源: 2008-11-17 11:32:56

你應該權衡。
你現在最需要的是一個家庭,一個愛你的男人。。
可不可以考慮回國找一個先生,
總覺得你的發展還應該在美國。
我的一個朋友33歲,跟丈夫離婚後,隻身回到北京,在外企工作,都兩年了, 個人問題還是不能解決。今年10月又回美國這找工作了。。
這,不知道是不是也是現實。

要慎重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