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前世今生(24)
文章來源: 梁徐2024-07-14 17:21:32

新潮流係

新潮流係是民進黨裏有基本民主訴求與民主程序、最具實力的派係。

美麗島後,黨外參與選舉的,一是美麗島的夫人,一是美麗島的辯護律師,再是其他黨外人士。當時台灣選舉是鳥籠民主,總統不能選,省長不能選,台北和高雄的直轄市長不能選,國會議員隻有一小部分能選。這種鳥籠民主的一個必然後果就是黨外年輕人的民主熱情少有出路,他們在挑戰黨國的同時,也挑戰了黨外的壟斷性運行機製,於是就有了編聯會。

八十年代初,台灣各種社會與政論型雜誌不斷湧現,其中有些由“選上”的黨外人士主辦,而這些雜誌寫稿、編輯、發行等具體活都是些熱心民主的年輕人在做,但是這些年輕人的政治生命基本上被那很少的幾位“選上”的人士給攥得死死的。在這種背景下,一九八三年九月,這些黨外雜誌的編輯、寫手與小跑腿組織了一個黨外作家編輯聯誼會,編聯會的第一任會長是林濁水。

編聯會是個專業工會,隻是這個工會不是為了漲工資或種種福利,而是為了“政治同權”。黨外“選上”的大佬們在一九八三年底的選舉前 “保障所有現任立委為當然推薦之立委候選人” 的要求,激怒了那些小青年,結果編聯會通過抗爭把那個擬議中的“現任優先”給廢了。

一九八四年六月,編聯會出版了《新潮流》周刊。

與眾多黨外雜誌的不同之處是,這本雜誌沒有“選上” 的大佬掛名,發行人吳乃仁,社長洪奇昌,總編輯丘義仁,清一色的新生代“民主青年”。

《新潮流》雜誌基本上是編聯會的班底。編聯會的理念,是民主抗爭要通過民主的規矩,而民主的內涵不隻是定期選舉,更應該關心社會問題。丘義仁當時就“群眾”問題議論道:

“我們認為黨外的反對運動,應該是群眾運動。所謂群眾運動,是指運動的領導者,應以實際的行動為群眾的利益而奮鬥,並且與群眾站在一起。群眾運動之所以重要,是因為整個台灣在龐大的國民黨壟斷體係之下,唯一不受國民黨壟斷的社會資源就隻有廣大的民心。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必須把這種唯一可依賴的資源動員起來,也就是我們必須進行群眾運動。”

新潮流係核心中的核心丘義仁在八十年代初的黨外時代,自稱受三個主義的影響:“列寧主義”、“毛主義”與“法西斯主義”。

從《新潮流》雜誌衍生出的新潮流係的組織結構嚴謹,令行禁止,戰鬥力極強。新潮流係的“民主”是真材實料的數人頭,黨無法插手公權力,也就不會有強人出頭成為巨無霸,相反,新潮流係內有個“政協會”,新潮流係成員有什麽事都能找政協委員拿到“政協會”上去唇槍舌劍,然後票決,決議出來成員必須執行,不然開除。

新潮流係派成員全力投入人權運動、工會運動、教員活動和當時就有的環保運動。他們真去交朋友,真去參與,真去抗爭,他們第一個出錢,第一個做義工,第一個進警察局。如此一來,新潮流係的社會資源最多,結果是誰要參與選舉,誰就去找新潮流係借資源。

因為先於民進黨而成組織,新潮流係後來在民進黨中有無形的“中組部”、“中宣部”和“中紀委”的功能,而且有受基層製約多、受“黨中央”製約少的特點。民進黨的一些先進性都來自新潮流係,而新潮流係的先進性源於它紮根於基層。

新潮流係所有功能裏最重要的功能,是那個基層可以著力的“中紀委”功能。所以民進黨早期有清廉的名聲。後來新潮流係的兩個支柱、被黃信介稱為兩顆土豆仁的吳乃仁與丘義仁先後被陳水扁拉去做官,民間“中紀委”也就玩完了。雖然如此,最後陳水扁出事,民進黨黨內第一個站出來反扁的,還是新潮流係的兩位大將林濁水與李文忠。

江南(1932—1984年)案

江南原名劉宜良,一九四九年不到十七歲時隨黨國赴台,受過國軍的政工訓練。他後來當新聞記者,被派駐美國,在美安家,入了美籍。一九八四年,江南寫成《蔣經國傳》一書。同年十月,他在舊金山附近的戴利(Daly)城家中被專程從台灣來的黑社會竹聯幫老大陳啟禮指揮吳敦與董桂森在車庫裏槍殺。

江南案很快破了。

陳啟禮在美國殺人前不久,在台灣被情報局吸收並受訓,從情報局領了江的相片與江家的地址和地圖,隨後到舊金山,為情報局完成任務後從美國倉皇返台,在中正國際機場由情報局的陳虎門處長接走,從貴賓通道出關,然後見了情報局的局長汪希苓,被贈兩萬元美金(不過陳沒有收下)。

為江招來殺身之禍的,是他的那支筆。下麵是江的文字:

“一九七五年四月五日晚間十一點五十分,臥病將近三載的蔣介石先生,溘然長逝於台北市郊的士林官邸。

高齡去世,無足稱奇,奇就奇在蔣死後台北上演的一連串政治把戲。故事的發展,早在觀眾的意料之中,情節安排,卻別具匠心,很符合殷海光教授所說的‘認真地作假’的原則。

四月六日清晨七點,國民黨中常會召開臨時會議,作成兩項‘重大’決議。一是依‘憲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由副總統嚴家淦繼任蔣的遺缺。二是‘行政院長蔣經國同誌以痛邅大故,提請辭職,常會一致決議懇予慰留。’

經國請辭行政院長是人盡皆知的惺惺作態,常會的慰留更是假戲真做。妙就妙在經國發表的談話;‘經國請辭行政院長職務,頃由中央常務委員會議責以“效死勿去”之義,敢不銜哀受命,墨續從事,期毋負於全黨同誌與全國軍民之督望。’

辭呈上說得很嚴重,‘五內摧裂,已不複能治理政事’,經不起中常會的一句‘效死勿去’,於是‘敢不銜哀受命’,望文生意,中常會的老頭子們,心腸狠毒,曠古奇聞,讓一個‘五內摧裂’的孝子,‘效死勿去’,用心安在?為了不負同誌軍民之督望,‘勉承艱大’,儼然從容就義的精神。”

這段挖苦的文字,並不是出現在《蔣經國傳》裏,而是一九七六年江南在“蔣經國先生這個人”一文中的開頭。

皇權社會,沒有一定之規,以皇帝高興為準。情報局的汪希苓中將局長是蔣經國的主要幫閑之一,他一定覺得幹掉江南蔣經國會高興。

汪的情報局是對付大陸的,他並沒有在美國想殺誰就殺誰的手段,他隻能利用黑幫。

江被殺之後,黨國一如既往地不認賬。台灣新聞局長張京育威脅說:“如有誣蔑我國格或名譽的事,政府將以言論加以防衛或采法律行動來處理。”

張的話音剛落,殺江的嫌疑人就由美國人鎖定為竹聯幫的陳啟禮、吳敦與董桂森,並對外宣布陳、吳和董已經離美返台。於是黨國放消息說:“劉宜良在他發表的文章中,涉及竹聯幫某一分子,因此惹怒幫眾,惹禍上身。”

不料陳啟禮的自保功底極強,他在美國留了個第一人稱的錄音帶,關鍵時刻被放了出來。時間地點人物,陳一條一條娓娓道來,情報局局長汪希苓、情報局上校處長陳虎門都被陳兜了出來,那是我以革命的名義的愛國行動,那誰誰吩咐的。結果陳的故事上了當年最熱門的電視節目—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olumbia Broadcasting System)的“六十分鍾”。

黨國最核心的成員之一、軍事情報局的局長,雇用一個黑社會的大佬,去惹最惹不起的美國,謀殺一個以寫文章謀生的書生,事情經過被美國人戳破,黨國的原形暴露無遺。事發之後,雖然黨國一再解釋這是軍情局內犯事者的“個人行為”,但是,係統早已爛掉的事實是無法否認的。

江南案把台灣人都知道的現實,公開、有力、誇張地呈現給了全世界。

江南案中最受刺激的該是蔣經國。

皇權被民主取代,一個重要因素是皇權必然走向腐爛,而腐爛的東西是不可能長久地混下去的。

鄭南榕(一九四七—一九八九年)

有了新潮流係的編聯會,然後在一九八四年有了黨外公共政策研究會,這個組織在功能上與黃信介當年的助選團類似,不過為常設機構,不隨選舉周期結束而散夥。這之後的一九八四年底,由江鵬堅為首的一些黨外人士成立了台灣人權促進會。同時,台灣的選舉,仍然是很有局限的地方選舉。膨脹的民主需求與有限的民主容量,體積上有顯著的差距。選舉兜不住的熱情散發出來,一九八六年成了台灣街頭熱鬧的一年。

鄭南榕是外省人,可是他堅持台獨;他渾身是政治細胞,但民進黨成立後他不入黨;他特立獨行,又能把李敖與陳水扁這樣兩極的人物拉到一起為他辦雜誌;他被黨國恨得要死,也曾被民進黨立委打得頭破血流。如果台灣的民主運動有純粹的理想主義者,有最腳踏實地的實踐者,鄭就是個理想主義者與實踐者的不協調統一。

一九八六年的五一九“綠色行動”,就是鄭的理想與實踐統一的結果。

鄭的好友江蓋世回憶說:

“為了行銷綠色行動,有一天鄭南榕突然大發奇想,‘希望全台灣的人民,在那一天,每人身上係綠絲帶,在屋頂上、樹上綁綠絲帶,讓人民用這種簡單的沉默舉動,來表達他們的抗議’

鄭南榕相信有人會跟著他這樣做,可惜我們雜誌社(鄭南榕辦的《自由時代周刊》)的同事私下聊天時,有人開玩笑說道:‘頭殼壞去!誰敢在自家門口綁綠絲帶,讓國民黨來抓?’

鄭南榕敢。五月十九日還沒到,我們雜誌社的那些小弟,就被鄭南榕叫去,在民權東路五五0巷,整條巷子的樹上,綁滿了綠絲帶。事後想來,那條巷子,大概是當時全台灣唯一掛上綠絲帶的巷道吧。……

有一天,一位朋友跟我聊起,知道我在幫鄭南榕推展五一九綠色行動,半開玩笑說道:‘別傻了,五一九當天,搞不好,隻有鄭南榕跟你兩個瘋子,身上綁著綠絲帶,呆呆站在龍山寺那裏。”

在鄭的熱情與勇氣的鼓勵下,“五一九綠色行動”漸漸開始成型,黨外的不少人員參加了進來,然後二百多人在五月十九日那天一大早在台北的龍山寺集結。原準備集結後就向總統府方向遊行前進,不料黨國的一千多警察把龍山寺給圍了起來,大門被堵住,不得進出。

混亂之中,鼓舞士氣、與警察談判等瑣事,鄭都放手,在現場的立法委員江鵬堅統領了寺內的活動,鄭搭台,江唱戲。江此次的指揮若定為他日後當選為民進黨第一任黨主席鋪了路。

二百多人被困在寺內,從早上十點耗到晚上十點,整整十二個小時。先日曬再雨淋,裏麵的人靠牆外民眾扔進來的食物充饑。晚上十點,警察在得到不再去總統府示威的保證後撤退,龍山寺事件告一段落。

有了五一九綠色行動,黨外發現蔣經國對抗爭有了耐受力,後麵的抗爭就跟上來了。頭一腳最難踢,鄭南榕就踢了。

一九八八年十二月,鄭南榕在雜誌上刊登了許世楷的《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一九八九年四月,鄭南榕被控涉嫌叛亂遭法院傳喚,但他拒絕被警方拘捕。鄭南榕堅信人民應該有“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他認為台獨的主張也是《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的一部分,表示“國民黨不能逮捕到我,隻能夠抓到我的屍體”,隨後將自己關在《自由時代周刊》雜誌社內,並準備了汽油。七日清晨,由時任中山警察分局刑事組組長侯友宜(二0二四年國民黨的總統候選人)帶隊,強行向雜誌社發動破門攻堅行動時,不願被捕的鄭南榕於總編輯室裏點燃汽油,自焚身亡,終年四十一歲。

五月,台獨分子詹益樺在參加鄭南榕葬禮時於總統府前引火自焚。

鄭南榕引火自焚的舉動,使他被許多人稱為“言論自由殉道者”、“台灣建國烈士”或是“台灣獨立建國之父”等。

鄭南榕的妻子葉菊蘭後來擔任過中華民國交通部部長、客家委員會主委和行政院副院長。

二0一六年十二月,行政院規定鄭南榕逝世日為“言論自由日”。

林正傑(一九五二年—)

林正傑曾回憶說他自幼就關心政治,在中學裏朝會唱國歌時,如果看到有人聊天或講話,朝會結束後就會找他們理論甚至打架,並且整天擔心老總統死掉,覺得他如果死了國家就沒有前途了。林受眷村朋友的影響認同國民黨,在大學四年級時加入了國民黨,認為從黨內改革是可行的。

不久林從國民黨的國家主義轉為認同自由主義,開始閱讀《文星》、《大學政論》和《台灣政論》等雜誌,用西方民主的標準來衡量台灣的政治。

大學畢業後,林考上了政治大學公共行政研究所。一九七五年,林為黨外運動的領導人康寧祥和郭雨新助選。在一九七七年縣市長選舉中,林又為脫離國民黨的許信良參選桃園縣縣長助選。選後,林與張富忠合力完成著作《選舉萬歲》,在印刷廠時被軍警搶走了九千九百六十本,僅極少數流傳於市。

一九七九年美麗島事件時,林正在服預官役,因而逃過一劫。美麗島事件使眾多黨外領導者被捕,造成了黨外勢力的斷層。一九八0年八月,林自澎湖退伍,他曾被稱為黨外的長子,一度被賦予傳承黨外香火的重任。

一九八0年七月,林通過了碩士論文口試,同時宣布將角逐台北市議員,他與陳水扁、謝長廷跟康水木四人以“黨外、製衡、進步”聯合參選台北市議員。翌年初,四人皆高票當選為市議員。

進入台北市議會後,林與陳水扁、謝長廷因問政相近而且常常並肩質詢,被稱為“黨外三劍客”。

林在議會對黨國市政的質詢犀利、麻辣、一針見血。

一九八六年市議員選舉,競選期間林在市議會裏借質詢市府官員的機會,指控另一個市議員、自己的競爭對手、黨國人士胡益壽,說胡幹了從銀行違法借貸一億元的醜事。盡管林並沒有什麽證據,可是黨國貪腐的名聲在外,胡也確實借了錢(事後證明並非違法借錢),於是接下來林選上了,胡落選了。胡不忿,控告林誹謗。

此事林做的並不高尚。質詢是一回事,而借質詢抹黑政治對手是假公濟私、公器私用。盡管如此,林並不違法,因為民主體製下為了保障立法機構對行政機構的監督權,議員們有在立法場所的言論免責權。可是,黨國不管那一套,以誹謗罪的名義判了林一年半的徒刑。

林被司法暗算,毅然絕地反擊。與律師出身的陳水扁和謝長廷不同,林草根個性,素有“街頭小霸王”之稱,於是有了林的“狂飆街頭十二天”。

林麵對一年半刑期的判決,鐵了心去坐牢,連上訴都免了。他事先準備好“為司法送終,向市民告別”的聲明書和一隻象征“送終”的鍾走出法庭,要把打手就是司法、司法就是打手的事向社會挑明。

林在九月三日走上台北街頭,以不預告不定點的沿街遊行方式“向市民告別”,一個區一個區地走,一大群黨外的朋友陪著他走,邊走邊發傳單,傳單就是一個“司法死了”的訃告。

走著走著就有市民跟上來一起走,於是告別成了遊行,警察自然企圖製止。林反正去坐牢了,老子怕誰? 演說!一時找不到製高點,就把警車當成了墊腳磚,不是空警車,裏麵有四個在執勤的警察,他們被林踩在腳下還麵帶微笑。

林在各地整整走了十二天。九月二十七日,林在黨外戰友的陪同下入獄。

隨著林這位在任市議員因議場發言獲罪而入獄服刑,社會對黨國的不滿越發高漲。林入獄的第二天,民進黨成立了。

一九八八年三月林出獄,四月加入民進黨,並任中常委。

一九九一年,因為民進黨通過了“台獨黨綱”,林對此不滿。而林加入朱高正、趙少康等人的立法院跨黨派早餐會,也引起民進黨團立委的批評,成為林的退黨導火線。

六月,林發表“寧為再度黨外”聲明後,退出民進黨。他表示會做一個民進黨之外最同情民進黨的人。

林退出民進黨時,曾預測下一個離開民進黨的人會是黃信介。黃信介對此強硬回應:“要走就趕快走,民進黨會表示歡迎,我身為民進黨主席,可不會走的。”黃信介終其一身都未離開民進黨。

二00六年八月,民間全民電視公司(民視)現場直播政論節目“頭家來開講”,主持人是胡婉玲,受邀來賓除了林以外,還有民進黨副秘書長蔡煌琅、《當代》雜誌總編輯金恒煒和國民黨立委費鴻泰,討論的主題是“施明德真向蔣介石寫求饒信?”

節目中林不滿金恒煒插嘴質疑他的論點,隨即演變成雙方口角,之後林揚言金“欠扁”,金立刻反駁,但話還沒說完,林突然破口大罵“肏你媽屄,奸恁娘!”接著起身掌摑金,打落了金的眼鏡,並猛踹一腳,金隨即到台安醫院縫了五針。

事件發生後,林為幹擾節目一事向胡婉玲和民視表達歉意,但對攻擊金一事毫無悔意。林宣稱“若是金恒煒態度不改,就要見一次扁一次。”而金則表示,林的行為非常可恥,他無法原諒林。隨後,金前往警察局鬆山分局報案,控告林傷害,接著又控告林恐嚇。

對於此次事件,民視、民進黨中央、百萬人民倒扁運動總部(林曾任百萬人民倒扁運動第一任理事長)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一致譴責林的暴力行為。百萬人民倒扁運動總部發言人宣布不歡迎林或與他有任何關連的組織參與靜坐,如果林執意到場聲援,一定把他請出去。林隨即發表聲明,宣布退出倒扁活動。

二00六年十二月,台北地方法院宣判林犯有傷害罪,判處拘役五十天,得易科罰金五萬元(用罰金代替刑期)。二00七年三月,台北地方法院又判林須賠償金一百萬元。

二0一一年,林申請恢複了國民黨籍,不過因國民黨在台東提名饒慶鈴參選立委,林不顧黨紀自行參選而被開除黨籍。

二0一五年,林組織黨外挺柱後援會支持國民黨總統候選人洪秀柱,還在“臉書”發出“賣屋啟事”,說他在台北市中山國小附近有幢四十三坪的房子,他願意售屋籌“軍糧”,作為洪秀柱鐵柱軍團的開銷。二0一六年,洪秀柱當選為國民黨主席,林又一次申請恢複國民黨籍。

在換柱爭議中,為向洪秀柱表達堅定支持,林率眾至國民黨中央黨部外以“王八蛋”、“奸恁娘”等語抗議主導換柱的朱立倫。

二0一九年七月,林又宣布退出國民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