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在德國的日子(3)
文章來源: Leileima2013-11-25 10:25:06

我懷孕了,一切都是計劃中的,又好像有點不是。

因為我們都不知道能夠這麽快這麽容易就出得去。

先生說他想要守著自己的孩子一起成長,所以我們盡量爭取一道出去。

 

先生頭一年剛好去過一趟美國,所以因公護照是現成的。我們的當務之急是趕快辦好我的護照,最好是我們能夠一道簽證。認真地查閱了公安部門公布的辦護照須知後,先生便開始準備我的材料,根據上麵的要求,隻要國外有人邀請,任何中國公民都可以申請中國護照,於是先生便給他還未謀麵的老板寫E-mail說明了我們的情況,希望他能也給我寫個邀請信,很快老板的邀請信就寄到了,連著其它材料一道,我回了一次老家的省城。

當我站在我們省出入處境管理辦公室辦證人員的辦公桌前,出示我的材料,提出我的要求時,那個女辦事員連眼都不正眼看我一下,便一口否決了,遵照她的要求,我必須要等我丈夫簽證以後才可以申請我的護照,理由是什麽?“你不就是陪你老公出去的嗎?”她相當蔑視地對我說著這句話。當我怯怯地向她詢問辦證須知上的條例時,我話還未說完,她便向我大聲吼來:“是我說了算,還是你說了算!”我不知我跟她到底有啥仇,她幹嘛非得用這樣的方式來對我?

我隻好恢恢溜溜地逃回了上海。

因為是辦的因公,所以先生的簽證相當容易,自己填幾個表後,交給單位的外事辦,由外事辦送德國使館。

九月份的時候先生又去了一次日本開會,回來後不久,簽證到手,11月份就得離開了。

眼看著我們一道離開成了泡影,先生趕緊給我媽媽寫信,報喜的同時也想媽媽能在他離開後可以來上海住住。

 

10月份,我帶著先生的護照簽證又再回一次省城,這一次總算沒有向上次那麽一口回絕,但還是百般發難,諸如還要我原單位的證明,先生現在單位的證明等等一類不make sense的東西。

幾經周折,總算是把申請交進去了,我連家都來不及回,又趕回了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