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信與伴手禮
文章來源: kylelong2012-04-16 16:16:28

 

 

古往今來,潮人世代相沿,迎春佳節登門拜年或探親訪友、贈別餞行,常特意攜帶禮品致送,以深表情意。這些隨帶禮物人們常慣稱為“手信”。悠長歲月,“手信”便成為潮人常用的一句“口頭禪”。

 

手信一詞是有曆史緣由的。原來,古代稱使者為“信”或“使”,合稱“信使”。《現代漢語詞典》釋:信使,奉派傳達消息或擔任使命的人。司馬相如《巴蜀檄》有雲:“故遣信使,曉喻百姓。”杜甫有詩曰:“黔陽信使應稀少,莫怪頻頻勸酒杯。”唐朝年代,信已引申指禮物及人情了。《東觀餘論》寫道:“今天流俗以贈書送物為信”。唐代名詩人皮日休有詩雲:“明朝有物充君信,美酒三瓶寄遠航。”民間也有一句“送信的臘八粥”的俗話。唐宋以來,世人又有稱:“信物”、“禮信”、“願信”(還願的福禮)等等。由此,潮人禮尚往來,把隨帶致送的禮物稱為“手信”。

 

手信,最原始的稱呼叫“贄”。《左傳·莊公二十四年》記載:“男贄,大者玉帛,小者禽鳥,以章物也;女贄,不過榛栗棗,以告虔也。在周朝時,外出訪友邦客必須帶著禮物,當時也稱為“贄”。禮物不必太多,夏天是一束肉脯,冬天一隻雉鳥;大夫是一隻雁鳥,卿是一隻羔羊,完全看本人的等級而定。主人受了贄禮,等客人離去時,仍然盡數奉還,禮物是象征性的,隻是臣下獻給國君,卑下者獻給尊長者的禮物是不奉還的。送給老師的禮物、學費叫贄敬。一隻鵝、一包棗,禮物雖輕,送的卻是情意。可見古今中外的交際來往,都離不開送禮這個內容。

 

以往的華人社會為農業社會,人情味濃厚,凡出外或是回鄉,為表關懷與禮數,都會攜帶隨手的小禮物送給親友。這些隨手的手信並不是價值不菲的名貴產品,而是代表著人與人之間情感的聯係,隻是一份小小的伴手卻代表送禮者的心意,可謂禮輕情意重。中文有一句諺語形容這種友好行為:“千裏送鵝毛,物輕情意重。”

 

進入現代社會,手信已不隻是著重於聯係情感一份隨手小禮物,而成為商業行銷各地名品及特產的專有名詞,也為攜帶手信的人提供現成的選擇。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產品,都成了手信的代名詞。在澳門更有不少打正旗號售賣手信的店鋪。在廣東話裏,“手信”,就是人們通常出遠門回來時捎給親友的小禮物。並非按計劃買來的大件或貴重商品,而信手捎來,故稱“手信”。在現代,拜訪親朋好友隨帶的禮物,就是當地的特產、自己做的點心、自己製作的工藝品、外出帶回的旅遊紀念品等等之類的東西。近年來,手信的意義範疇逐漸擴大,趨向於禮品的含義,也衍生出了諸如“手信網”之類的電子商務站。

 

“伴手禮”來自台語,亦可寫作“拌手禮”,粵語又稱手信。“伴手”一詞不但是通行於台灣,在大陸的閩南話也是這麽講的。“伴手”是伴人送手禮,也就是古人“伴禮”的意思。

 

台灣人厚禮數,親情朋友互相往來做客,常會攜帶禮物相送,禮物並無貴重,常用水果、罐頭、土產等喙食物產,俗語講;“隔壁親家,禮數原在”。早前台灣交通不太方便,若出門拜訪親情朋友前,常會事先聯係。主人家為著麵子,常會準備一些食物招待人客,同時,也派小孩去路頭等親情朋友。客人為著讓小孩子歡喜,會送一些“喙食物仔”、“四秀仔”給小孩子吃,叫做“等路”。客人臨走的時候,一方麵是答謝客人所帶來的“等路”,另外一方麵是禮貌上,不好意思讓客人空手回家,主人家會準備一些“土產”等禮物贈送人客,這個禮物稱作“伴手”。

 

不管是“等路”還是“伴手”,都叫做“手信仔”,或者“伴手禮”,也就是“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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