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社會,文明一些了, 但國家的基本內涵沒有改變。 背叛國家的行為在任何國家都不容忍。現代社會給了個人更多的自由和選擇, 一些情況下, 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和其他條件,有了更多選擇國家,居住地的自由,投奔自己選擇的新國家, 也沒必要成為原來祖國的敵人,這也決不是背叛自己民族和國家的基礎和理由。因為國家不是在戰爭狀態,就不是敵我關係,移民也就沒有實質的背叛。 華人移民世界各地完全合理合法,也決不是意味著成為中華民族的敵人, 這點,一些別有用心的反華分子故意混淆是非。
抗日時期, 日占區民眾也得生存, 也有人到日占區謀生, 從人性說可以理解, 但幫日本鬼子做事,損害中國人利益者就是漢 奸。不能否認,人有自私性, 為了自己的小家利益而違背國家利益的大有人在, 和違反犯罪同理,不能就此說存在就是正當,有理。原始部落對背叛者從來不會留情。海外華人絕大多數人不會是漢 奸, 做危害中華民族利益的事。
那種把個人利益至於國家利益之上 本質上是自私自利的表現, 隻是為想從國家獲利, 而不想為國家貢獻,找些借口而已。當然,任何時候合法個人利益是應該保障的, 和國家利益並不矛盾。
再說說, 你的什麽個人利益和國家利益相矛盾? 不會是交稅吧?
你的什麽個人利益高於國家利益? 真想不出來。
至於有人說中國是專製,不能代表人民利益,我隻能嗬嗬了。那個家長,部落首領不專製, 不維護自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