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人真搞!
文章來源: 丹麥有我2009-02-26 06:34:32
剛上完LEGAL ENGLISH,發現英國人真能搞,挺簡單的合同偏要弄得所有人都看不懂才高興,什麽呀,簡直狗屁!莎士比亞的戲劇悲劇用那些中世紀的單詞也就算了,可這法律文件也要用中世紀英語也太過分了,誰還能看得懂,如果弄不好,連生意都陪了誰來承擔呢?所以英國律師費用肯定很高,這種法律文件也就隻有律師才能確保內容完全符合客戶的要求,否則的話公司也不會出高價來請法律顧問了。
我倒好,既不是英國人,也不是土生土長的丹麥人,可偏要把丹麥法律文件翻譯成英文,還要把那老不死英文文件翻譯成丹麥語,這哪兒跟哪兒啊?哎,就希望考試快點到,考完了,我馬上就把書都扔了,回上海玩兒個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