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不需要理由-婚姻法也奈我不得
文章來源: 平凡往事2010-06-25 09:58:16
幾天前朋友給我講了個故事,說他在國內的一個鄰居,此人係當地一名著名大學的退休教授,喪偶後一直精神萎靡,形同枯槁。其兒女們都已在美國定居,也沒有回國的打算。幾年前請了一個外地人做保姆,兩人相處融洽,關係十分密切。如今老人有如枯木逢春,各方麵都好過從前,兩人在院子裏進進出出,一付親密無間,相依為命的樣子,令所有觀者無不羨慕,稱奇。其實兩人並無婚姻關係,也沒有法律責任,但卻形同夫妻,各得其所,其樂無窮。如此一來,身居海外的子女們也都安心過自己的小生活,而不必寄予太多牽掛。
 
我前年回國,也看到一個鄰居,其人是遠征軍老兵,整天坐在輪椅上,口齒不清,生活已然不能自理。女兒是附近一個部隊醫院裏的醫生,給老人在花園小區中置了一處房產。十多年了,老人的生活一直由一個小他至少二十歲的保姆照料。我經常看到保姆推著輪椅在院子裏行走,偶爾還會停下來給老人做臉部和肢體的按摩,談話唱歌,親密程度遠勝於夫妻。但他們不是夫妻,像是伴,更像一對不離不棄的老鴛鴦。
 
昨天我在網上隨意流覽,無意間看到一則新聞,講的是上海某大學退休教授被同居十多年的保姆殺死,而且還被其將屍體肢解成碎塊,真是慘不忍聞。無獨有偶的是該大學教授的兒女們也都定居海外,而且老人非常富有,賣了一個房子就淨得200多萬元人民幣。但他的死卻和謀財害命無關,隻是老人不履行對保姆的承偌,讓此女子失望至極,加之精神上有些問題,故在盛怒之下做出此愚蠢之事,令人扼腕。
 
去年老婆從國內回來,也曾多次和我說起,現在國內喪偶老男人最吃香了,而且都是搶手貨。為什麽呢?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錢啊!一般國內退離修的老人都很有錢,尤其是老軍人,曾經的公務員,他們生活,醫療都有保障,且無經濟負擔,又無子女需要照顧,唯一擁有的就是大把的鈔票和財產。由於子女都各忙各的,沒有太多時間和精力照顧老人,但又都希望老人晚年能過得幸福快樂,所以隻要不結婚,而且能讓他們的麵子過得去,就對老人和保姆之間的苟合之事,采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得過且過。


凡此種種都說明了一個問題,在中國社會逐步進入老年化的同時,也出現了一種民不舉,官不究的奇怪現象,它又是婚姻法中最模糊的三角地帶,而且逐漸被社會廣泛默認的婚姻形式。對於這種現象,已經不是少數和個例,它逐漸變成一種趨勢,一種新型的社會關係。有人會說,這在形式上就是一種事實婚姻,但法律是如此定位的嗎? 女方能像妻子一樣在法律上擁有合法的社會地位和財產繼承權嗎? 這種似是而非,無名無份是妾非妾,是妻非妻的尷尬關係勢必造成一些社會隱患。說穿了就是男人,子女們的自私和女人的愚昧,也是封建糟粕男尊女卑思想的翻版。我們不妨對這一現象做一個簡單的推理,一方麵老人需要這樣一個女人的照顧,這是情理可原的事情,但要他們承認由保姆身份變成自己老婆這樣一個事實,便會舉棋不定,他們擔心子女們會就這樣一個問題和他們糾纏不休,在遺產上也有一定的私心,另外就是麵子問題,所以他們對此往往會采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模棱兩可的態度。孩子們呢? 也認為有這個女人的存在,可以減少他們對老人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但認個媽吧,卻萬萬不可,首先麵子上過不去,另一個是財產繼承問題。而對女人而言,這個問題就相對單純些,反正比過去的生活有所改善,在生存和公平之間,優先考慮的當然是生存問題。這就在三者即老人,子女,保姆之間產生一種相對的平衡,這個時期我們權且叫它為穩定期。但這隻是暫時性的,因為作為保姆們的最初的想法,就像農民工剛進城,有個工作而不問待遇和利益就行一樣。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她們的地位逐漸穩固,能夠控製一些局麵,而且認識到她們應得到更多的利益和被社會承認的時候,她們不會再滿足自己就做個保姆的身份,尤其有了性關性之後,就會有進一步的要求,或者改變保姆地位,或是得到金錢和其它利益上的滿足。這時勢必要打破原來被三方默認的平衡,而在相關人員中產生一定的矛盾和利益衝突。本來作為顧主的一方希望這就是一個糊塗的故事,想委屈人家女人做一個名不正言不順的新時代趙四小姐,現在這個夢破碎了,想象中好事變成了事實上的壞事,隨著矛盾的激化升級就難免會出現上麵殺人的現象了。
 
本人以為應該規範遺產的分配和加深對推廣遺囑重要性的認識,這方麵的法律應該完善些。如果繼續默認這種現象任意發展,勢必會造成更深一層的社會問題,要知道,存在並不就是法, 應該對此要加以規範,正確引導,在法律的基礎上,尤其在財產的劃分上要有明確的規定,否則會由此產生一係列社會問題,最後演變成為一種社會不穩定的因素.
 
也許,這在高度文明,法律健全的西方社會這根本就不是問題,因為一切有法可依。但對中國,人情,麵子在某些方麵還淩駕與法律之上,卻是一個不容忽視的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