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小編在一家傳統紙媒工作,今天要做大熱的格萊美音樂頒獎典禮的專題,領導一臉無辜地告知,根據“有關出版規定”指示,文中所有人名、歌名、專輯名稱都要翻譯成中文…… 內心真是一萬隻奧巴馬在奔騰啊!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遭遇如此要求了,最開始隻是翻一兩個人名、書名還沒什麽大礙,但越往後越喪心病狂,有些德文、俄文名字根本不會翻好嘛—— 我的小夥伴咩咩在一次報道中提到一個德文的跨國公司,編輯說要翻成中文,咩咩說沒法翻,那公司在中國注冊名是什麽四海物流公司之類的,很Low! 還記得iPad剛出那會兒,小記者們紛紛呐喊,是不是要翻譯成蘋果牌平板電腦才夠徹底呢! 所以要翻整個格萊美?拜托……音樂專輯名翻成中文有多難,豆瓣網友已經示範過了—— <We Found Love>(濰坊的愛)、<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一覺睡到國慶節)、<Hotel California>(加州招待所)、<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我回家走國道)什麽的早就過時了! 以下這些才是高能預警—— <Belong>——碧浪 <Love Maze>——辣妹子 <Yesterday Once More>——耶穌他爹玩什麽 <I'm Just Going Down>——我就是夠淫蕩 <Land of Pleasure>——東莞 <One/Three>——萬歲
<Man on the Moon>——吳剛 <Princess of China>——還珠格格 <Where Have You Been>——威海油餅 <Born This Way>——生育指南 <Dangerous>——等著肉絲 <Need You Now>——你就鬧 <Baby One More Time>——寶貝玩毛毯 <Young Girls>——秧歌 <Who's That Chick>——呼死那隻雞 <Begnagrad>——別擱那嘎達 <Diamond Mine>——呆萌的我 <Harmony>——嚇懵你 <WonderWall>——彎的我 <Flying in the Blue Sky>——藍翔 <當我出門總是下雨>——蕭敬騰 <Somebody That I Used to Know>——有些人,我用過才知道。 真是——
說回本屆格萊美,既然要翻,那麽就翻! 翻譯講究信達雅:信就是忠於原文,達就是通順,雅就是意境…… 我們的翻譯原則,基本就一條,靠腦補…… (鳴謝浩子、同兄、魯鴿貢獻腦洞) 年度專輯<1989> 翻譯:你走不走! 年度歌曲提名<See You Again> 翻譯:西柚鵝肝 年度專輯提名<To Pimp a Butterfly> 翻譯:給蝴蝶拉個皮條 年度製作提名<Can't Feel my Face> 翻譯:早知道就不整容了
最佳說唱專輯提名 <If You're Reading this Its Too Late > 翻譯:沙發沒了! 最佳流行專輯提名 <How Big,How Blue,How Beautiful> 翻譯: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最佳流行專輯提名 <Piece by Piece> 翻譯:洋蔥 (解釋:我願意一層一層地……) 最佳流行專輯<Uptown Funk> 翻譯:城中訪客 最佳舞曲/電子專輯提名<In Colour> 翻譯:茵佳妮…… (國際大品牌) 看看,以上很多翻譯雖然看上去有點神經,但除了超能音譯部分外,大多翻譯都做到了“雅”,也就是神似,這也是我們稱之為“神翻譯”的原因。 接下來說點正經的,其實翻譯真的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出版界有出版法規,翻譯圈自然也有翻譯規則,以及它的翻譯門檻。 歌,於我而言,是詩。 而詩歌翻譯,是文學翻譯中最講究的一種。 哪天,當我能夠像徐誌摩那樣把Florence(佛羅倫薩)翻譯成裴冷翠,像某些大神那樣把Massachusetts(馬薩諸塞州)翻譯成滿山秋色之時,我再把格萊美從頭到尾翻個遍…… 你說好不好啊,領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