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警察真的“太窮”了!罰單=搶錢!
文章來源: 綠一2010-02-09 10:01:53

秦英是個已經60歲的老移民,她住在美國40多年,開車也開了

40多年,幾乎沒拿過交通違規罰單;她是個遵紀守法的好駕駛人。

可是,近段時間的運氣卻非常糟!

前段時間,一個周末的下午,秦英5點多鍾從教會出來,打算

去附近的餐廳吃飯;當她開車到了一個+字路口準備右轉時;當時

路麵上沒有車(隻有一輛警車跟在她後麵,但是她沒注意),秦英
短暫停了一下,就右轉了;不料,她才剛剛右轉,跟在後麵的警車

就衝上前去,示意要她停下來;秦英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事,立刻

就在路邊停住了。警察走下車來,說她右轉未停;秦英立刻辯解說,

她停了,不是沒停;警察也馬上改口說,是停了,但時間太短。

秦英覺得警察有些強詞奪理,但實在不想跟他爭辯,她說,你可

以看我的駕駛記錄,很多年都沒有吃過罰單的,我是遵紀守法的

好駕駛人。警察也說,不錯,你是個很好的駕駛人,但是你今天做

的不對。

秦英當時認為這個警察就是要給她罰單,跟他說什麽也沒有用,

他愛開就讓他開吧,權當是給警察捐款吧!秦英認栽然後開車走了。

待幾周後秦英接到罰單時,她才知道事情不是她想的那麽簡單!
首先,罰單的理由是她闖紅燈!所以罰款500美元!然後,她

得去駕駛學校讀書。

 

秦英是個非常虔誠的基督徒,平時做人本本分分從不說謊,沒想到

這次被美國警察硬性栽贓!一個平常的的右轉,最終成了完全扯不

上的闖紅燈!很明顯,這張罰單是衝著高額罰金來的,否則無法

開出500美元的數字。可是,想要錢非得用這樣的方法嗎?如果

警察跟她說需要為某某理由捐款,她倒是可以接受,但強加一個

她違反交通規則的理由來罰款,這是非法的!

 

秦英把這事告訴她的幾個朋友,人人都說不付錢,到法庭去跟法

官說!因為這不是交通罰單,而是搶錢!秦英左思右想,也跟家人

商量,沒人覺得應該付錢,都勸她去跟法官申辯。可秦英覺得去

法庭很麻煩,交錢了事算了。於是,她打電話給讀書的部門,付了

80美金拿了教材在家讀書,認真的做了需要做的題目,總共花了

580美金;心想,這件不愉快的事情就算解決了。

 

秦英第二天去銀行辦事並順便去郵局寄答題,剛從住宅區的路

拐出來開上大路,一輛事先在社區小巷子裏的警察飛奔出來,

截住了她!下車之後,秦英小心的問警察先生:有什麽事嗎?
警察很嚴肅的說,你超速了!看看這個牌子,上麵寫明45英裏,

你卻開了50英裏;秦英試探的說,我沒覺得我開的很快,因為剛

剛才從社區裏開出來;警察義正詞嚴的說:正是因為你剛剛從
巷子裏開出來,所以才會加速,我測了你的車速,超過了45英裏。。。

 

秦英怎麽去的銀行與郵局,她已經不記得了;隻記得她一路上

沮喪的開著車,滿眼都是隨時會把她攔截下來的警察!給朋友打

電話時帶著哭腔,她說她一想到警察就心慌,很害怕出門又遇上

警察!(其實沒有那麽多警察在街上)

等到這個超速罰單寄來時,秦英打開看了罰金就隻會重複的說

一句話:警察太窮了!太愛錢了!因為這個罰單的價格是450

美金!這對平時遵紀守法的人來說,罰單簡直是惡夢一樣!

 

如果想知道洛杉磯其他人的運氣如何,請看下文:

罰金高漲 駕駛人氣壞--記者洛杉磯報導

January 28, 2010 03:00 AM

各級政府鬧窮缺錢,不僅交通違規罰金全麵調漲,各城市違規停車

罰金也水漲船高,最便宜的47元,最貴的370元,累犯罰金更高達

405元,其它不嚴重的交通違規,罰金也高得嚇人。

 

陳女士開車到聖瑪利諾市友人家打麻將,一路沒開車燈,被警方

開單,罰金211元;李小姐在蒙特利公園市南大西洋道與Cadiz

交口處紅燈右轉,拿到一張 211元的罰單;翁女士在西洛杉磯

Motor街右轉,被告之該小街不能右轉也不能左轉,隻能U Turn

罰金212元;徐太太跟著前麵的車誤入一條不準通行的小巷子,

拿了一張599元大罰單。

 

在天普市進入聖蓋博市Las Tunas街上被洛杉磯縣警局摩托車員

警攔下來的吳小姐,對該路段速限僅30哩感到不可思議,警察還

好心地告誡她,不能依馬路寬窄決定車速,她的超速罰單大約讓

她破財214元,但比未帶汽車保險證明的796元罰金便宜。

 

另一群車主則被擋風玻璃上的粉紅色違規停車罰單嚇得目瞪口呆。

在南加大上學,掃街日忘了把車移開的吳同學,支付洛杉磯市罰金

47元;黃小姐夜晚停車不慎停到殘障車位,罰金370元;周女士

停車技術不佳,距人行道超過18寸,罰金53元;到蒙特利公園市

集合住宅社區訪友,車子擋道被住戶召警投訴的張先生,收到一

305元罰單。

 

蒙特利公園市設有遊覽車專用停車位,隻有清晨與夜間才可使用,

其他車輛若占用,首犯105元,再犯罰金205元,三犯405元。

 

由於汽車警報器太擾人,蒙特利公園市最近更添了汽車警報亂響

罰金,首犯115元,再犯215元,三犯265元。

 

蒙市警局表示,西聖蓋博穀許多城市都設有夜間禁止路邊停車法規,

車輛不得徹夜停在路邊,但蒙市沒有這項規定,以致於路邊停車太

普遍,違規停車事件層出不窮,警局平均每天接獲四宗投訴。提高

違規停車罰金,應有遏阻作用。

 

蒙市警局也指出,市府今年開年除了提高違規停車罰金,也對東

洛杉磯社區學院附近住戶遺失停車特許證者科以罰金,每次22元,

元月26日下午一小時內就有兩位市民繳罰金換取新的停車特許證,

大歎停車罰金好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