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婦征婚(18+)
文章來源: 2008-03-31 08:58:54
一少婦離婚十次都是因為都丈夫不滿意,現決定報紙征婚條件如下:
1。能做得住,至少堅持2個小時;
2。那工具要足夠長,1米隻右不左;
廣告發出月餘失望透頂無人報名,終於等來第32天門鈴響了;
見那少婦從床上魚躍而起直奔門口,對方做在一輪椅上,手持廣告說:我從三歲就做輪椅已經30年從來沒有離開過;
少婦趕緊問第二項,"你以為我用什麽按得你家門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