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生活係列7:出境機場退稅常識
文章來源: 天黑了2005-06-06 03:20:43
退稅 (Tourist Refund Scheme): 如果在澳洲購買商品時支付了10%的消費稅(GST)和 14.5% 的酒稅(WET),海外遊客退稅方案(TRS)可以將您已支付的消費稅金退還給您。 此退 稅隻適用於您離境時作為隨身攜帶的物品。 具體內容規定 : 如果您在離境前 30 天以內從一家商店購買了價值為 $300 澳幣或以上的商品,所有物品列在一張標有稅款的發票上,就可以得到退稅。 如果您從國際機場離境,您可以領取現金退稅(退稅數額不超過 $200 澳幣), 或支票退稅。 港口離境不辦理現金退稅。 如何申請退稅 : 退稅物品必須隨身攜帶,證明將帶出境外 標有稅款的發票 您的護照和國際機票(或登機卡) 以下情況不能申請退稅 : 酒類和煙草產品(因為您可以在免稅店買到) 免除消費稅的商品(如新鮮食品等) 全部或部分消費品已在澳洲消費了 航空公司嚴禁攜帶的危險品 超出隨身行李大小規格的物品 不隨身攜帶的物品 在飛機起飛前的..30分鍾停止辦理退稅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