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獻精子給女同性戀朋友的嚴重後果
文章來源: 蔡真妮2007-12-14 06:28:54
最近看到一則新聞,英國有一對女同性戀人莎朗和泰麗,婚後想養育自己的孩子,但是到“精子銀行”去買精子需要一大筆費用,她們付不起。於是她們四處求助找男朋友們幫忙,沒有人肯。

為“夫”的莎朗幾次三番去請求兒時的好朋友巴塞,一再許諾絕對不會給他帶來任何麻煩,各方麵的。

巴塞是個消防隊員,為人豪爽,決定幫好朋友這個忙。他先後兩次捐出精子,使得女同性戀夫婦中的“婦”泰麗相隔兩年生下了一男一女兩個孩子。

世上的婚姻無論同性異性都難說能否天長地久的,後來莎朗和泰麗的情意隨風而逝,她們離婚了。

兩個孩子都由親生母親泰麗撫養,她在經濟上非常吃力,就把主意打到了巴塞身上,何況巴塞本不是她的朋友,就找到他讓他盡“父親的義務”。

巴塞當然不肯。

於是泰麗一狀將他告上了政府所屬的兒童撫養局。

英國的兒童撫養局判定巴迪必須履行贍養兩個小孩的義務,在他倆十八歲之前,每年要付五千英鎊(約一萬三百美元)的扶養費,強製執行,每月從工資單中自動扣除。

對於巴塞來說,這筆扣稅後的開銷相當於他薪水的百分之四十。

最讓巴迪氣憤難耐的是,他和自己的老婆還沒有孩子呢,如此一來,他根本沒有餘力再來生養自己的小孩了。

他不服,認為政府這是在搶他的錢,決定上訴。

尚無結果。

 

根據英國法律,通過精子銀行的捐精者沒有權利得知孩子的下落,不能算是孩子法律上的父親,對孩子也沒有經濟上或法律上的義務。照這麽說,巴塞是不應該承擔兩個孩子的撫養義務的。可是這個案子的特別之處在於,這是他們私下搞的事,三個人都認識,巴塞也見過分別為四歲和兩歲的孩子幾麵。

即便如此,我覺得政府的決定也還是存在很大的問題。

首先同性戀家庭的子女在法律上是有“父母”的,在“父母”離婚以後,雙方應該和異性夫妻離異一樣,根據各自的收入共同承擔孩子的撫養費用,否則對同性戀者是一種不公平,或者說是歧視。其他同性戀夫妻要生孩子時,如果想到這個問題,即離婚後對方可能不管孩子了,會不會因此猶豫幾分呢?

如果當初泰麗是從精子銀行得來的精子懷孕生子,現在生活陷入了困境,政府一定是要管的。現在泰麗去抓巴塞的冤大頭,我一直懷疑她這種做法另有目的,有報複莎朗的成分在裏麵,因為巴塞是莎朗的朋友,但是政府不應該也抓巴塞當冤大頭,推卸掉自己的責任。


在北美有個十分流行的詞叫: DIY”,do- it -yourself ,意思是自己動手做。小來小去的像修水管子不請人幹可以DIY,洗地毯DIY,大到刷房子、安裝地板、修車等等都可以買來工具和原料及書籍DIY,甚至蓋房子都可以DIY,有各種各樣的書籍、網站教你怎樣DIY。

從上麵的那個特例中,男人應該汲取的教訓是:要捐精子到有執照的精子銀行去,這件事千萬不能“DI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