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你試試僕人們十天,給我們素菜吃,白水喝。」(但一12) 「美味我沒有吃,酒肉沒有入我口,也沒有用油抹我身,直到滿了七日。」(但十3) 「你若是貪食的,就當拿刀放在喉嚨上,不可貪戀他的美食,因為是哄人的食物。」(箴廿三3-4) 「好飲酒、好吃肉的,不要與他們來往。」(箴廿三20) 「你們要謹慎,恐怕因貪食醉酒,並今生的思慮,累住你們的心,那日子就如同網羅忽然臨到你們。」(路廿一34) 「隻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六8) 「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提前六6) 10.聖別的原則 「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林前十21) 「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幹犯主的身、主的血了。」(林前十一27) 在大拜拜的筵席中,我們不可參與,符水也不可喝,參與主餐的人必需與人分別,參與拜牛犢的「坐下來吃喝,起來玩耍。」林前十7,必惹神忿怒。異教儀式中的飲食,與色情場合的飲食,我們都要避開。 我們信守這些原則,有一天我們將經歷與主一同坐席,也要參與「從東、從西、從南、從北;將有人來在神的國裡坐席。」(路十三29) |